291章 骑马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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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雪在千钧一发之际,在余霄转过身后,一爪和暗贝的一爪相撞。
但暗时暗贝一触即退,很快就离开了攻击范围。
暗时也知道,只能利用自己的速度了,不然暗贝敌不过夜雪。
暗时这时暂时放弃了以夜雪和余霄为目标,从另一边袭击了英俊血族和狼人少女眷属。
英俊血族不做什么动作,就是想另外两只队伍忘记自己,暗时凶猛地冲来,也没有完全放弃。
而是迎了上来,和暗时暗贝交错而过,在狼人族少女即将触及到暗贝的头巾的时候,暗时一个身形一闪,从一边突进过来,暗贝抓住机会,一把夺走了狼人族眷属的头巾。
暗时微微一笑,“现在就剩下你了,这一局我要拿下。”
主持人继续主持比赛,“血之伴侣骑马战,最后剩下的果然是战斗赛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初雪侯爵战斗能力更强,但暗时的速度更快。”
猫人族眷属还是一如既往的支撑夜雪余霄,“这一次我还是认为初雪侯爵和余霄眷属能赢,骑马战归根到底还是和战斗能力有关。”
械臂人则反对道,“初雪侯爵虽强,但是骑在眷属身上,最大的强势,速度已经丧失了,只有暗时利用速度从死角切入,则不会输。”
少女血族也没有下结论,只是说道,“虽然看起来平分秋色,但我还是觉得初雪侯爵和余霄眷属会赢,我总觉得余霄眷属有一种生不可测的感觉。”
猫人族眷属则说道,“那可是暗夜精灵啊,暗之公国的王族,曾经统领十大公国之一的王族,实力不凡也很正常。”
少女血族摇了摇头,“我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一种不同的感觉。”
少女血族沉思了一会然后说道,“对,是一种绝对自信的感觉,那种俯视对手,完全上位者的感觉,就像我曾经见过的次神级强者看待其他人一样。”
械臂人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主人你的感觉都很灵敏,而且都是十中,但这也太荒唐了吧,次神境界哪里这么容易遇到,怎么会参加这种竞赛。”
主人出了名感觉灵敏,经常能够嗅出不一样的感觉,也有几次,依靠主人的感觉逢凶化吉,但这对于一个暗夜精灵眷属来说是否是评价过高了。
而猫人族眷属则说道,“主人我也有这种感觉,我们猫人族,对于这种强者的视线很敏感,兽人公国多内战,猫人族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对于其他种族,都能看出一二。”
虽然成为血族眷属,已经数百年不过问兽人公国之事了。
而比赛还在继续。
余霄看到暗时打败了英俊血族的队伍,没有继续等待,而是朝着暗时暗贝冲了过去。
暗时迅速躲闪,躲过了夜雪的一爪。
平时夜雪都是以自身速度来攻击敌人,没想到这次居然还因为速度,占据了弱势。
暗时迂回后,从后方朝着夜雪冲来。
这时夜雪一跳,离开了坐着的余霄的肩膀,然后一脚踏在了余霄的肩膀之上,然后躲过了暗贝的一爪,然后一爪撕裂了暗贝的肩膀。
规则上,需要两人身体接触,最多离开时间不超过1秒,没有规定一定要坐着,只不过,站起来太容易失去资格了,而且站着对于做“马”的人负担更大。
夜雪体型娇小,体重也很轻,就算站着余霄的肩膀之上,也没有多大的负担。
暗时见到夜雪如此,也知道再这样进攻也于事无补,示意一下,暗贝也站在了暗时的肩膀之上。
只不过血族男性都是英俊的苗条的身材,而暗贝身型也比夜雪更高一些,站在身上没有那么稳当。
两人相视而立。
这时夜雪淡淡地说道,脸红红的说道,“仆人,不要往上面看。”
余霄本来没有意识,这时也变得不好意思,“不会看的。”
然后冲了出去。
比起骑在肩膀之上,站在肩膀上两人之间的配合要更加默契,一有不慎,可能就会坠落。
但余霄的移动速度分毫不减。
暗时的速度却略微有些下降。
血族本身就不适合载人,更何况是这种一个人站在另一个的肩膀之上,加上暗时本身就速度极快,这种情况也当然发挥不了全力。
但暗时还是迂回到夜雪余霄身后,发起了攻击,暗贝伸出长臂,朝着夜雪的头巾而去。
身形更高也有个优势,就是手长。
夜雪迅速转身,一爪抓向暗贝的手臂,将其狠狠地撕裂。
站在肩膀上,也就没必要,和余霄保持同样的面向,可以自己转身了。
余霄也迅速转身,然后一个健步冲来。
夜雪在余霄转身的时候,脚步踏了几下,没有一丝的犹豫和摇晃,也改变好了方向。
随之余霄冲来,暗贝无法招架夜雪攻击,被夜雪一把抓过了头巾。
裁判宣布,“初雪侯爵余霄眷属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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