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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山向桃岭深处而去。

王守义带着棉儿就出了桃林,准备回去,给棉儿做个桃花粥。

……

“站住”

一声大喝,一个身穿灰白的对襟紧身衣的汉子,拦在了王守义的面前。

“这人好无礼。”

王守义眼睛收了收,面色不悦。

棉儿吓了一跳,手中把玩的金蛇就掉在了地上,一脸生气的望着对面无礼的汉子。

两边腮骨无肉,下巴尖却吊了坨横肉,眉目之间紧凑,眼白过多而且小瞳孔向上。

这面相一看就是奴才,喜欢眼睛上翻,看人走路都是朝天看的。

王守义冷眼看着,到想看看这眼前是谁的奴才,竟敢惹到自己身上来。

“你小子听好了。”话一开口,就趾高气仰起来,抬起了头,仰着脖子,以下巴看人的架式。

“我家少爷看上了这条小金蛇,愿出一百文买下,你赶快献上,免得受皮肉之苦。”

威胁,裸的威胁。

看上了,→嘿嘿……这话这语气,好像看上了,就是自家的东西了,这三个字用得很好。

欲出一百文买下,→好大的一笔钱,大周不缺钱,百文之数等若三两天的工钱。金蛇是什么东西,虽不是价值千金之物,但也算是蛮兽一类,百十贯还是值的,这口气,好像自己占了大便宜似的,当我傻子吗’,还是觉得好欺负。

赶快献上,→哈哈……用献上二字,当自己是皇帝呢。

免得受皮肉之苦,→这句话才是重点,不买,不献,就要动拳头了吧,不,可能是刀子。

……

王守义一直以为这是电视或小说里的桥段,却不料,今天自己还真碰上了。

这天下,还真有长了猪脑袋的人,说话也不过过脑子。

想到这里,王守义不怒反笑,到还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主子,教出这样的奴才来。

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飞扬跋扈,高人一等的奴才。

王守义没说话,那汉子还以为吓住了王守义。

低了仰起的脖子,面露不屑之色,冲着王守义就大声喝道“还不快捡起来,随我去见少爷。”

这一声大喝,真是口水四溅,口气大的如同人家老子一样。

王守义感觉棉儿的身体有些僵硬起来,应该被吓到了,抓住了棉儿放在自己头上的小手,一道真气送去,心中不由怒气更盛,面色冷了起下来,看来对面这个人真的是个棒槌“不好意思,不能弯腰,捡不了。”

那奴才样的汉子,根本就不会察言观色,看都不看王守义的脸色,冷哼了一声“原来有病。”

说完就自己弯腰去捡金蛇。

“啪”

王守义左脚狠狠地踩在汉子的右手,还用力的转了一下。

“噢”

痛苦的叫声从汉子的嘴中发出,用力的抽出了右手。

这汉子终于反应过来,眼前的人跟本就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连退四五步,放出狠话“你等着,我叫人,让你知道得罪猛虎帮的下场。”

放完狠话,就一溜烟的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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