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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条经度线,会穿过泰安宫,是钦天监、工部的一致决定。
毕竟连琉球国的王宫,都面朝皇宫而建,0°经线甚至都不以皇宫的奉天殿为准,而是以朱祁钰的寝宫泰安殿为准。
这是工部、钦天监的恭顺之心,也是大明的礼法。
朱祁钰对这个非常的赞同。
同样,吏部尚书王直请求涨大明朝的俸禄,也是吏部的恭顺之心。
王直俯首说道:“陛下,不足俸,一定滋生腐败。”
这是王直在万言书中,对于大明吏治的一个探索。
大明在洪武四年、洪武十三年、洪武二十年,三次定俸,这三次定俸禄,一次比一次高。
都说朱元璋薄凉寡恩,那这三次定俸禄,为何一次比一次高?
尤其是洪武二十年最后一次定俸,更是被一直执行到了崇祯十六年。
崇祯十七年,大明已经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再也发不出粮钞了。
在洪武年间,俸禄的发放主要是以实物的米粱为主。
在永乐年间,同样以实物为主,因为大明无敌舰队南下西洋,带回来大量譬如香料、宝石等物,这些香料是当时折俸的主要物品。
到了宣德、正统年间,则开始折钞了。
这种折钞的做法一直持续到明末,擦屁股纸都嫌硌屁股的大明宝钞,户部发俸的时候,甚至京师京官都没人去领。
两百五十年,大明的官员,没有一次加薪。
洪武年间,举人以上的缙绅只是免除劳役。
但是到了嘉靖二十四年,第一出现免田。
大明缙绅、举人、进士、官员免田亩正赋、丁役正式有了定制。
万历三十八年,在《优免新例》中,一品官免田万亩,进士免田三千三百五十亩,举人免田一千二百亩,生员禀生免田八十亩。
“但是高薪并不能养廉。”朱祁钰又强调了一遍。
高薪可以养廉吗?历史也证明了并不可以。
如果说洪武年间的三次定俸,俸禄极高有争议,那么在雍正年间,俸禄之高,乃是中原王朝两千年以来最巅峰。
苏州府长洲县的县令,在雍正年间的年俸,高达一千两雪花银。
以苏州米价进行折算,这位县令在大明朝的俸禄也高达九百两。
于谦住的九重堂,乃是淇国公府改建,养着不少人,一年要花将近九百两银子。
这位雍正年间的苏州府长洲县令的年俸,等同于一个于少保一年的花销。
可是于谦是从一品,那位县令是正七品。
大明正七品的年俸是九十石米,按京师米价折合为四十五两。
但是雍正年间的贪腐案,也是层出不穷。
雍正为清朝的官吏们加俸,是因为他在推动火耗归公。
一直到光绪年间,清朝都是执行的大明的一条鞭法,用的黄册和鱼鳞册,都是万历十五年核定的黄册和鱼鳞册。
甚至连崇祯末年,为了平辽,征辽三饷都没停过。
大家的税法相同,为何雍正就可以给官吏们涨工资呢?
火耗,有的时候,他不是火耗,它是摊派。
大明的火耗和清廷的火耗是不同的,清廷的火耗是额外加征。
雍正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他把这些摊派的火耗,或者说冰敬、碳敬这些灰色收入,尽数充公,然后作为养廉银,发给所有官吏。
这一下子让清廷官吏们的工资涨了十倍到三十倍。
但是雍正悲哀的发现,他的高薪养廉,根本没奏效,反而是贪者愈贪。
养廉银,是雍正面对贪腐横行的官场的一次尝试。
雍正晚年的时候,痛骂官僚贪心不足蛇吞象,朝廷明明发了那么多的钱,一个知县比明朝一个从一品大员的俸禄还要高!
可是依旧是贪腐无法禁绝。
乾隆皇帝登基之后,先废士绅一体纳粮,再废养廉银,最后搞出了议罪银。
“洪武年间和永乐年间似乎贪官格外的多,太祖太宗,抓也抓不完,杀也杀不完。”朱祁钰笑着说道。
这个现象很有趣,明清六百年,只有洪武年间和永乐年间的贪官最多,到了后世就没有贪官了!
王直摇头说道:“哪里是没有了,只是不抓了而已。”
王直的意思是,大明自宣德年间后,就开始了漫长的默认腐败的过程,一直持续到了清末。
在朝廷发不出去俸禄的情况下,冰敬、碳敬应运而生。
三年一次的大计,逐渐变成了藏污纳垢的工具,卡吃拿要,朋党丛生。
朱祁钰发笑的原因是,后世的美利坚,也没有贪腐,因为人家那边是合法的,默认的,不会被追究的。
一如明清。
“朕记得朕停了俸,说要足俸对吧,定好俸禄之后,就把景泰四年按新俸发放吧。”朱祁钰做出了决定。
加薪。
时代在发展,消费水平在提高,消费观念在改变,大明物产在丰富。
难道抱着明明德禁私欲治国?
官吏是人,禁私欲这种事本身就不现实。
朱祁钰秉承了列祖列宗的遗志登基为帝,那就遵从洪武年间和永乐年间的标准,重新进行定俸。
景泰四年这一年,朱祁钰也打算直接按新俸为准,补发一次工资。
王直俯首说道:“陛下圣明。”
朱祁钰喝了口茶,看着王直,显然王直的话还没说完,按照王直在万言书中列举的理由,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事儿。
王直不是为了用加薪堵住大明风宪言官的嘴,那就不是王直了。
王直坐直了身子十分郑重的说道:“陛下,凡别项人犯,尚可宽恕,贪官之罪,断不可宽。”
“向因地方官员滥征私派,苦累百姓,屡经严饬,而积习未改,每于正项钱粮外,加增摊派,或将易知由单不行晓示,设立名色,恣意科敛。”
“或入私囊,或贿上官,致百姓脂膏竭尽,困苦已极。此等情弊,深可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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