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死亡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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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万清猗就对春节这个华夏最重要的节日就没多少感觉,甚至开始有些恐惧了。
怎么说呢……齐鲁这边的春节约等于大型春季相亲会,不管是自己父母还是三大姑八大姨,甚至自家的哥哥都会逼着自己找对象,然后找各种理由带着一票子熟悉或者不熟悉的“青年俊彦”在自己面前晃荡。
万清猗知道,自从家里人开始怀疑自己跟杨铸之间的关系之后,便一直绞尽脑汁地想把自己拉出“火坑”——没法子,不管是她母亲还是她哥哥,都不太敢招惹杨铸,因此只能从自己身上想法子。
不过这事对于她来讲,到也算是好坏参半的事情;
坏的方面嘛,自然是自己的关系跟家里面很有些紧张,每个星期总要跟自家掌控欲极强的母亲吵上两三回架,跟自家父亲和哥哥也很有些冷战的趋势,完全享受不到家庭带来的天伦之乐。
好的方面嘛……
当然是家里面既然已经先入为主了,那等自己真成了杨铸的女人,正大光明地搬出去,甚至直接带着那家伙出现在家里的时候,自家父母和哥哥也不会有太过激烈的反应,因此可以少掉不少的大麻烦——毕竟如果事先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自家母亲在情绪激动下难说就会跑到公司里去大吵大闹,那可就真让万清猗难做了。
除了走不完的相亲流程之外,万清猗之所以越来越不喜欢过春节,还有一个原因——自打进入了社会,每逢春节前后,“同学聚会”这玩意仿佛就跟春晚似的,成了一个保留节目。
天知道那些中学和大学同学如同孔雀似的在聚会上展示和吹嘘自己的种种成就有多无聊;
但没办法,大家好歹有着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交情,有些事情就算你觉得再无趣,也只能默默地忍着。
而今天,仿佛上天安排好了似的,正当杨铸接到张孟平的电话跑过去跟他见面时,万清猗也在参加自己的大学同学聚会。
………………
纬六路和经四路的交叉口,当下最火爆的泉城饭店内。
“哎呀,我们的万大校花来了,欢迎欢迎!”作为这次同学聚会的发起者,吴征看见一身红色羽绒服的万清猗走了进来,顿时眼睛一亮,十分有绅士风度地迎了上去。
作为学校曾经的风云人物,一票子同班同学自然不可能不认识这位跟明星很有些撞脸的校花同学,顿时纷纷站了起来打招呼。
只不过,见到风采气质比往日更甚一筹的万清猗,男同学们固然笑的越发真诚,那些女同学的表情却很有些不尽相同了。
“咦?丽丽,怎么今天就只见你,保老四呢?还有黎毅和张波他们呢?”稍微寒暄了一阵子,坐下来的万清猗见到许久不见的涂丽丽,很有些诧异地问道。
察觉到万清猗对自己依旧熟稔的态度,特意盛装打扮过的涂丽丽表情有些不自然,然后回答道:“张波前两天已经回兰陵陪父母了;黎毅去年已经被调到新设立的陕西办事处去了,那边事情多,今年直接回不来;”
“至于保老四嘛……他……公司产品部现在工作忙,他正在加班,抽不出时间过来。”
万清猗闻言,表情略有些古怪地看了看涂丽丽,微笑着点了点头,却不继续延续这个话题了。
与当下大部分公司一样,产品部在所有部门里绝对属于最没地位那一波子,虽然不知道保老四为什么会被调到产品部,但瞧这架势,这一对刚刚好了两年不到的小情侣已经分手却是无疑了——当初涂丽丽答应保老四的追求是基于什么原因万清猗很清楚,既然保老四现在混的不如意,那么涂丽丽跟他分手也就自然而然了。
察觉到涂丽丽的不自然,万清猗内心叹了一口气,忽然想起两年前希望集团重组前夕,杨铸对自己说的那番话(见106章);
呵……
成熟?
这种连谈恋爱都夹杂了如此多理性和利用价值考量的决策行为,就是所谓的成熟?
正当万清猗微微失神之间,吴征却递了一份酒水单过来:“万大校花,咱们这帮子老同学自打毕业后就没怎么聚在一起了,这么个难得的日子,大家多少都喝点,男生这边我做主点五粮液了,女生这边你瞅瞅,看喝点什么红酒比较好!”
说完,不无得意地笑了笑:“放心,今天我买单,不用考虑价格,喜欢什么点什么!”
话音刚落,一个名为郑晓晓的女同学捂着嘴笑道:“五粮液?吴征,你现在混的可以啊!在哪发财来着?”
看着不少女同学两眼放光地看着自己,吴征有些发飘,哈哈一笑:“我目前在魔都一家信托公司上班,主要负责地产行业的贷款业务——你们是不知道现在南方的商业地产发展速度有多快,这块的业务有多好做!”
“这不,去年工资加奖金和提成一共拿了将近八万,也算是勉强赶上行业的平均水平。”
“不过呢,好在领导愿意赏识,就在上个月,我已经被提为信托业务部的信托执行经理了;因此今年我的目标是……收入翻倍,争取赚个二十万!”
此言一出,在座众人无不发出惊呼。
要知道,现在泉城的人均工资水平也就是六七百块钱,就算是他们这些贬值还不算严重的本科毕业生,月收入也就1500左右——就这,已经算混的不错的了。
而吴征竟然一年赚了八万?
那不岂不是每个月都有6000块钱朝上?这收入水平,可足足是他们的4倍了,在当下绝对算得上高级白领;
而人家不是说了么,他已经被提拔成为信托业务部的执行经理了,如果年收入真的到了20万,那可是妥妥的金领啊!一年顶他们干十年!
想到这,那些还没有对象的女同学个个眼睛放光,恨不得当场把吴征吞了;就算是已经有对象但没结婚的,也很有些蠢蠢欲动,私下琢磨着人家会不会给自己换男人的机会。
只不过,场上唯独有两个例外——万清猗和涂丽丽。
万清猗毫无所动可以理解,毕竟以她现在的级别和收入,别说一年赚20万了,就算是一个月赚20万在她眼里也就是那样——毕竟铸投商贸年薪百万的高层为数不少;即便刨去杨铸的关系,作为公司三巨头的她,年收入也妥妥超过200万,更别提她平日里接触的都是一方政要或者商界精英,吴征这种普通中低层人员对她真的没有任何震撼力。
而涂丽丽没有太过动心的理由则很有些意思。
一方面,已经成为营销中心小主管的她自己的收入不差,虽然比不过吴征,但一年拿个四五万没什么问题——毕竟国企的年终奖其实蛮舍得给的,而希望集团的效益其实真不差。
由于收入没有产生真正的量级差距,因此受到齐鲁国企氛围熏陶的她,其实更看重男人的工作性质和社会地位——从这方面来说,吴征虽然很有吸引力,但不至于让她失态。
而另一方面,作为场内唯一知晓某些内幕的她,深知万清猗这个让她颇有些嫉妒的老同学才是真正的大佬,也是她真正需要讨好的对象,万万不可在她面前失分太多,免得被她看轻了——对比起万清猗这位铸投商贸的巨头,别说吴征了,就连他的顶头上司都未必够瞧。
至于你说为什么她明明知道内情,却并没有向那些之前就打探消息的同学们透漏万清猗的真实现状……
拜托,你觉得在国企里面混了快三年的涂丽丽会是个傻子!?
……………………
见到万清猗依旧微笑着,但却没什么惊讶表情的样子,吴征不由地有些失望。
作为校花,万清猗在学校期间便是无数男生的梦中情人,吴征自然也是其中之一,只不过当时出于一种莫名的心怯感,他没敢像其它专业的男生一样,加入那长长一列“敢死部队”名单里;
这次,并不是泉城人的他这次突然跑到泉城举办今天的同学会,其实主要目的就是想见一见这位曾经的女神。
而事实上,当他见到这位风华更胜以往,但穿着却很有些朴素、甚至是有些陈旧的校花同学时,他差点就要欢呼出来——虽然不知道这位容颜出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同学为什么会感觉混的并不如意,但对于他而言,却是个十足的好消息。
毕竟已经在魔都混了两年多的他深知,出了社会,女人就会变得无比现实,不管长得多漂亮的女人,最终依然会臣服在钞票和权利之下;
而纵观整个同学圈,貌似没有哪个男同学比他混的更好;而对泉城人均工资已经有了了解的他深信,以自己现在的收入水平,想要抱得美人归不再是个遥不可及的幻想——其实这才是他故意炫耀的真实原因,否则已经在社会上混了几年的他,才不会傻到把自己的真实收入水平公诸于众。
………………
额……
的确,万清猗今天穿的有些过于随意了。
外面套的红色羽绒服,还是当初大三期间的那件;裤子和鞋子也是旧的,上面更是沾了一层灰,显得颇为落魄;
但是没法子,她这段时间有空就在新房子那里监督工人装修;今天也是从新房子那里直接过来的,根本没有时间回去换衣服——事实上,这两年经历过不少类似聚会后,她对今天的同学会其实没多上心。
而装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无论房子的装修设计图有多漂亮,在没有最终完成前,永远只会是一片狼藉——在那种地方还穿新衣服,要么就是真的虚荣到一定程度了,要么就是脑子不好使;
很显然,万清猗既没有虚荣到那份,脑子也绝对没毛病,因此这几天一直是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把那些旧衣服翻了出来穿上。
再说了,受到杨铸的影响,万清猗这两年很有些万事随心的意味,只要不是商务场合,她其实很不怎么在乎自己的穿着打扮;
再加上经历过一些不算愉快的事情后,她现在深知……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你过的比他们好;因此,在一些场合把自己打扮的落魄点,其实并没有多少坏处。
………………
“对了,万大校花,你现在在哪高就呢?”吴征见到万清猗只是随便点了两瓶滇南柔红,在确定这位女神级美女的确混的不如意之后,颇有些小心计地开始诱导话题。
也难怪他会如此想,但凡懂点红酒的,都不会去点柔红这玩意——毕竟人家欧洲花了两三百年的时间才把红酒里的糖分去掉,而华夏这种极受欢迎的柔红,在某些人眼里委实显得有些可笑。
而很不幸,在魔都工作生活了两年多的吴征,坚信红酒、咖啡和雪茄是评判一个人有没有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准——但凡对这些东西没什么了解的人,那收入水平肯定高不了。
听到又是这种快听出老茧的问题,万清猗心里很有些无奈,但依旧不失礼貌地微笑道:“我现在在铸投商贸当一名小小的助理。”
铸投商贸!?
吴征闻言一惊,作为整天与各种行业信息打交道的金融界从业人员,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家公司?
但是旋即面容有有些古怪起来。
要知道,助理这个职位可大可小。
牛掰的助理,诸如总经理助理之类的,直接是公司里的头脸人物,乃至二把手;
但是,那些底层的助理,诸如行政助理、业务助理之类的,简直处于职场的最底层,过的简直不要太惨。
而以万清猗这种姿色,如果被某些高管强征过去当生活助理……
想到魔都一些公司里面乱七八糟的事情,吴征的心情便很有些不美妙起来。
不过,这位校花同学今天穿的如此落魄,想必只是职场不顺,在那家颇有些名气的公司沦落到一名业务助理之类的底层岗位而已;否则的话,以她的颜值,真要是成了某些高管的金丝雀,万万不至于这么惨。
再说了,就算万清猗被吃了就怎么了?
在魔都生活了这么久,他早就已经不在乎女人是不是n了——事实上,就算他在乎也没辙;在那种地方,但凡有点姿色的就很难保持清纯了,更何况万清猗这种顶级美女?
想到这,不想挑起佳人伤心往事的吴征也没去追问万清猗究竟是什么级别的助理,而是换上一副很有些忿忿不平的表情:“助理?清漪,以你在学校的成绩,区区一个助理简直太埋没你的才华了!亏的铸投商贸那么大的名气,结果却有眼不识金镶玉!”
说完,摆出一脸关切的表情:“既然如此,清漪,你有没有想过换一个环境生活……去一个能够充分发挥你才华的城市!”
“我相信,以你的水平,只要能有一个合适的平台,不出三年,绝对能成为主管级的精英白领!”
万清猗表情略有些古怪:“换一个……城市?”
吴征以为她意动了,趁热打铁说道:“对!换一个城市,你觉得……去魔都怎么样?”
说着,脸上不由地露出几分自矜:“作为华夏最大、经济活力最强的城市,魔都是个什么样子,想必你在电视上经常能看到,我就不多说了;”
“虽然我也是齐鲁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二十多年;但我不得不说……”
“比起更加开放和自由的魔都,齐鲁这边诸如排资论辈之类的官僚风气委实太重了——重的让我们这些年轻人喘不过气来!”
“就拿你来说,清漪,你明明是我们班乃至整个系学习成绩最好、潜力最大的学生之一;要是换在魔都,只要不是国企,以你的水平,早就做到了经理级别的管理层了——就算做不了经理,但一个主管是绝对没的跑!”
“但是你看看你,进了铸投商贸干了三年,竟然还依旧是个小小的助理!?”
“这、这……这简直是暴殄天物啊!”吴征一脸的痛心疾首,仿佛恨不得冲过去跟铸投商贸的人事部负责人拼命。
“清漪,作为同学,我真的建议你……去魔都发展吧!”吴征一脸的认真,脸上洋溢着一种名为正义的气质。
万清猗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他:“额……去魔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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