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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第一场春雷炸响之后,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林卿焕辞别莫不惜,继续踏上前往青州的路。
在萧渠府中小住了几日,莫不惜都未曾主动来找过林卿焕,而萧渠,也没有过分客套,每日命人送人饭菜药品,以及其他一些生活用品,期间林卿焕试探了一下给林卿焕送来东西的丫鬟,顺利拿到材料,重新补充了五只袖箭,虽然质量比不上之前的那几只,但杀伤力还算足够。
迎面吹来的春风,让林卿焕感觉颇为良好,这个季节的灵气,最为讨五脏六腑欢喜,浸润丹田气府效果极佳。
清晨的丝丝凉意,遇到一壶烈酒,便如同小溪遇见江河湖泊,波浪一卷便烟消云散。林卿焕骑着马,慢慢颠簸在绿桐郡官道上,腰间悬着重新制作的竹筒酒壶,刚砍下的老竹,依然带着一股子春日芳香,不时小酌一口,很是悠哉,临别时莫不惜依然没有说话,只是抱着手站在旁边,斜视着林卿焕,反倒是萧渠,没说什么酸腐的客套话,直接送了林卿焕一大袋银子,林卿焕心里直道这人挺实在,不错,下次路过绿桐郡,定然还要来拜访一二。
长路漫漫,可总有尽头。
林卿焕从立春走到惊蛰,总算是到了青州地界,一如往常,路上不是打拳就是练剑,鸡冠岭与山贼一役,让林卿焕对自己的武功认知更加深刻。很怕到时候一不注意,就会被人一拳打死。
好在朱显的大军并未南下,而是在京城三百里外僵持着,听说打了好几场硬仗,死伤无数。而青州这边,既没有发兵袭扰朱显后方,也没有明显倒向朱显的迹象。
林卿焕至今搞不懂月影派自己来青州的目的,一旦战况僵持不下,青州自然会成为战略要地,这样一来,自己这个小兵,能有啥用,难不成还真能左右一州甚至天下局势?
林卿焕叹了口气,默默决定遇事先保命。
凉风说自己适合练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先前天池观剑,剑白衣的杀伤力历历在目,放在战场上,只怕以一敌千也不是什么难事。
青州城东边约莫三十里,有个小镇,名为稻丘,溪流环绕,一片青秧。
一路走来的林卿焕,自然又成了那副落魄书生的模样,春分之后,南边便有烈日在天,林卿焕坐在路边,将裤管卷起,浸在溪水中,看着田里忙着插秧的村民们,想起一句古诗,“手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
早稻插秧,最抢时节,早了晚了都不好,于是林卿焕便撞见了稻丘镇最忙的这几天,然后便在村民们热情的吆喝声中,蹑手蹑脚下田帮忙插秧。
溪水的清凉正好中和了头顶烈日的灼热,大爷大妈们见林卿焕这个落魄书生插秧不慢且没有一丝中暑的迹象,眼神中多了一丝赞赏,田间闲聊打话,除了调查户口,就差给林卿焕直接说媒安排一个媳妇了,兼具识文断字和插秧农活的双重本领,在这小小的稻丘镇中,已经算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青州这边的读书人,极少,即便是有真才实学之人,大多也不愿到淀州城那边去做官,极易受到排挤。
林卿焕给自己安排了一个落魄书生的身份,家道中落负债不少,只能系数变卖田产,远赴青州某个生计。
名字,自然是随便取上一个,林殊,这是一本小说中的主人公,琅琊榜首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可惜还没有追完更新,就被迫来到了这个世界。
热火朝天的插秧结束,按照乡里的规矩,自然要留林卿焕吃顿饭,林卿焕带着腼腆的笑容,下筷如飞,不是演技纯熟,而是真的饿了,几十个人一起吃饭的场景,与小时候家乡那边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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