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卷 噩梦之秘 第五十四章 魔煞之议,造化神谭,六冏,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只不过这次天魔旗出世,与前两次有所不同。天魔旗主并不是为了获得力量,而是为了报仇。
第二任天魔旗主到死也没有被人看穿面目,所以他成为旗主之前的历史,随着他身化魔煞再也无人知晓。
但第三任天魔旗主莫乌胤哲,却恰好与第一任一样,也是萨满,而且同为最低等的额赫萨满。莫乌胤哲所在的部落,在他很小的时候,被攻到北方的中原王朝军队所灭,长大成为萨满后,一心复仇,不知遇到什么机缘,得到了天魔旗,成了第三任旗主。
与前两任旗主不同,莫乌胤哲进入金丹期之前,一直都在北方修行萨满旋天术,从来没有对周边的部落使用过天魔旗。成为金丹修行者后,第一次亮相就是配合前朝对前前朝的进攻,对一系列北方边防重镇出手。
所以他很快就暴露了行踪和身份。
而且修行界这时对于魔煞及天魔旗的认知,早已经远远超过了三千年前,所以各宗门直接就派出了十数位丹动期太上出马,锁定了他的位置进行围逼。
没想到莫乌胤哲的境界刚刚进入凝丹,而且他报仇心切,根本不往西北无人区走,拼着受伤折损,也要直奔王都,给围逼造成了很大麻烦,最后付出了近十座边境大邑被毁的代价,保住了王都,把他逼回了北方,遥遥围困在了他的老巢。
这时众人便从容布好了封禁阵法,只等他魔煞爆发,便先一步隔绝天地,任魔煞自生自灭。至于祸害,也是祸害莫乌胤哲自己的族人。
当时的孟彦真,也是凝丹初境,并不够资格参与对莫乌胤哲的围堵。
但孟彦真恰好按师门的规矩在俗世里入世修心,好巧不巧的,恰好就行到了莫乌胤哲的家乡,二人不期而遇地爆发了一场大战,孟彦真战殁陨落,莫乌胤哲也伤重未能控制住魔煞爆发身死,被镇在了富家墓地之下。
“那宗门的长老到了二人斗法的现场,为什么没有发现在墓地之下的天魔旗呢?”王子薇听了之后奇道。按说那位宗门长老既然能够以通灵手段复原斗法的现场,就不应该把天魔旗遗漏。
“这已经没有办法知道了。那位长老,早在几百年前渡劫彻底失败,神魂被天劫雷云殛得灰飞烟灭,连转世重修的机会都没有留下。这个疑问还是在知道了吉祥的遭遇之后才提出,但已经没有人能给出答案了。”十叔无奈地摇了摇头。
吉祥脑袋里想的却是自己的前世身份。
魔煞的形态是灰光,而在那怪梦之中,自己最后的记忆就是一片灰光扑来,显然是被魔煞所害。现在与十叔所讲故事相对照,他都觉得最合理的结论,就是自己便是孟彦真。
可是富家墓地幻影墓碑上的名字和落款,以及梦中的自我认知,又都明明白白地指明自己是陆俭,只是没有了自己杂役的身份、以及如何修炼到金丹境的记忆。
所以他也觉得事情随着真相接近,反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突然吉祥想到了一个问题。
“十叔,是不是第一任天魔旗主杀得人不多,所以没有化为魔煞?那莫乌胤哲被发现那么早,之前又没有使用天魔旗,怎么也会化为魔煞呢?”吉祥问道。
十叔想了想,解释道“天魔旗第二次造孽影响巨大,所以修行界事后对魔煞探究很深。其实魔煞最合理的名字应该叫怨煞,它生于开智生灵的怨恨。
“凡杀人招怨者,都有可能遭遇魔煞,杀人愈多,魔煞来的便愈早。普通人杀人,等不到魔煞爆发就寿终正寝了。修行者寿命悠久,一旦招怨过多,也总会被魔煞困扰,也即所谓的心魔。许多渡劫失败的前辈,便是倒在心魔侵扰这一关上。
“后世神修者对魔煞未成时的化解十分重视,爆发魔煞的概率也小很多。而修魔者杀人最是恣意妄为,不但必有魔煞之劫,爆发也较神修早很多,所以才会让人认为化为魔煞是魔修的专属。那第一任天魔旗主如果不死,基本上也逃不了化为魔煞的结局,他只是没有等到魔煞爆发,人就陨落了而已。
“至于你认为莫乌胤哲不应该化为魔煞,或者不应该那么早化为魔煞,是你理解的误区。
“你认为第二任旗主屠城过百,而莫乌胤哲屠城不过十,所以看似第二任旗主杀人应该更多。但实际上,三千年前的城邑,与现在的村庄人口仿佛,小的不过几百人,大的上千人,超过五千人的已经可以算是大城。所以第二任天魔旗主,屠城过百,杀人也没超过五十万。
“到了一千年前,边地随便一个州府治所,都在十五六万人口以上,被他屠了七八座城池,最终死伤上百万人!反倒修行者中,只孟彦真意外陨落,其余负责追击的修行者,个个完好无损,对修行界几无伤害。”
“那他的魔煞岂不是要比第二任天魔旗主还要厉害?”吉祥问道,“为什么这里好像没有什么事的样子?”
“怨恨神念之力须侵蚀一个完整神魂才能化煞,所以魔煞初起时都是一神魂之数。再同化他一身的修为,是第一次壮大。
“第二任天魔旗主化煞后,算上他本尊,在毫无防备之下,直接吞噬了三位丹动境大能以及数十位凝丹境的神魂与修为,所以魔煞才涨成极大规模。
“莫乌胤哲虽然杀人多,但只是提前了他的魔煞爆发。他只是凝丹境,就算魔煞再吞了孟彦真,也只有两个凝丹,所以魔煞的最终的规模,可能还不及前者百分之一。”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