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鸣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九十一章 恺撒:我现在就是后悔,从龙族开始修仙,路鸣泽,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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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家族的人一个个都没长什么脑子?”
雨幕中,恺撒上前一步,冷着脸对路明非问道。
“比这更遭点,我觉得他们没长什么好脑子。”
路明非摇头道。
“那你有没有觉得他们行事霸道张扬,很惹人嫌。”
恺撒再次上前,他和路明非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到四十公分。
“委实说我没有见过他们,但是我相信闻名不如见面。”
路明非道。
“那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家族里的掌权者都是一些恶心又枯朽的老东西?”
恺撒再次发问上前,他的脸只差十公分就要顶在路明非脸上,路明非心说居然会有人把这种词和自己的家族的长辈起来,果然外国人讲话就是开放。
“说实话,我并不认识这个家族里的掌权者,”路明非诚实道,“虽然我确实对他们没什么好印象。”
他怀疑接下来恺撒就会从口袋里掏出白手套狠狠地掷向他然后遵循欧洲贵族的古老传统和他进行一场捍卫家族尊严的决斗,但是下一刻恺撒猛然张开双臂对着他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如此陡峭的转折即便是以路明非的敏锐都没能反应过来,以至于他没能及时躲开恺撒热情的拥抱——在欧美拥抱是常见的礼节,甚至不避讳男女,但是路明非确实不太能接受这种充斥异国他乡风格的热情。
毕竟恺撒身上浓烈的男性荷尔蒙、高档雪茄和红酒的味道对同性并没有吸引力,如果被他拥抱的是个女孩她倒是有可能幸福地晕倒在恺撒怀里——而且未必是装的。
松开路明非,恺撒后退两步,又对着他伸出手“我想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路明非“……”
所以……这个学校里真的盛产神经病对吧?可是这位兄台明显是个精神病吧喂!
“你是因为我不喜欢你的家族吗?或者说你不喜欢自己的家族?”
路明非觉得自己猜到了什么。
“实际上用‘讨厌’更恰当一点。”
恺撒耸肩。
路明非没有去问为什么,他知道混血种中二病的比例很高,而中二病患者讨厌自己的家族的可能性更高。
“感谢你的帮助,”恺撒似乎并不像传闻中那么骄狂,他坦然地对着路明非道谢,“我欠你个人情。”
“还有我!”
一旁为无戏可看感到遗憾的诺诺举手。
“举手之劳。”
路明非摇头道。
如果是别的事情他或许确实要费点力,但是如果是涉及到曼施坦因教授那就简单多了——副校长前不久告诉他在这个学校里他有个叫曼施坦因儿子是终身教授兼职风纪委员会主任。
换句话说,路明非是曼施坦言教授名义和辈分上的叔叔。
“你们要去芝加哥?”
路明非问道。
“这就要问问这位女士的意见了,”恺撒看向诺诺,“在被几十条枪指过之后,不知道你是否还有去芝加哥的兴致。”
“现在我更想去了!”
诺诺大笑。
“那我们就出发吧!我有辆更好的车!”
恺撒对着诺诺伸出手,诺诺把手放在他的手心。
路明非指着那辆红色敞篷车“那它能借我用一下吗?正好我有事也要去趟芝加哥,而且比较赶时间。”
如果能不拔枪用和平手段就把东西借到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诺诺想都没想就点头,似乎要借出的并不是一辆驾驶几百万的超跑是一支从小卖部里的买的弹簧伸缩圆珠笔。
“你很赶时间吗?”
恺撒突然问道。
“倒也不是特别急,不过越早越好吧。”
路明非道。
“那我们或许可以载你一程,我有一辆更快一点的车,”恺撒笑起来露出两排闪亮的白牙,“而且我对自己的车技也很有信心。”
“这样不会影响二位的……相识?”
路明非斟酌了一下用词。
“放着需要帮助的恩人不管而去和漂亮女孩玩二人飙车的话,我大概会被上帝所唾弃。”
恺撒从衬衫里掏出自己的项链,上面坠着一个银质十字架。
“你还信耶稣?”
路明非心说真是人不可貌相。
“人总得信点什么,”恺撒把十字架塞回衬衫里,“信耶稣和信撒旦其实没什么区别,你甚至可以去信仰一盘通心粉,反正人们最后只会用信仰来为自己开脱。”
“恺撒兄你主修哲学系吗?”
路明非问道。
“不,我目前没有主修的科目,”恺撒摇头,“我每一科的绩点都接近于零。”
“你是没交论文还是考试交了白卷?”
路明非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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