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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昨天本来说不会有中直接写下的,但是身体情况不允许我写1.5万字的大章了,ct结果发到了b站,真不是借口,等下我会发个单章说明一下。
会客室内。听到陈灵的这番话。
徐云整个人下意识便是一愣。
选择做案件受害者出场,自己可能就要多承受点压力?这是什么意思?
眼见徐云的表情有些茫然,陈灵不由笑了笑,继续说道
的,有且只有你一个人。
徐云闻言,脸上再次露出了一丝愕然。不过紧接着半秒不到。
他的心中便冒出了一股明悟,这丝惊诧也同时化作了若有所思。
原来是这么回事...此前提及过。
在公诉案件中,对于是否需要通知受害人出庭,各个地方的法院有着不同的判定标准。
这里的这种日经问题。
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导致被害人更容易跑来法院提刑附民,能提的还好,不属于刑附民范围的又得去当面解释一堆。
一言概之就是....懒得费口舌解释。不可否认。
大多数法院不通知受害人到场的做法,在效率上确实可能会比通知对方要高。
但对于受害者来说,这却属于他们当有的知情权——他们可以觉得拿不到赔偿所以不去,但是不应该连案子有结果了都不被告知。
况且给公民普法本来就是法律从业者...尤其是法院这种官方机构该做的事儿。
如果只是因为不想费口舌就去把这个环节缩减,这显然也是不太合适的。
总而言之。
最高法的这次释义对受害者是好事,但在基层法院的工作层面,也确实也会给他们增加了不少难度。
而最高法他们又不敢吐槽,那么还能记恨谁呢?答案呼之欲出--
自然就是那个被选做释义的受害者了。也就是....
徐云。
难怪陈灵会通知自己今天提前到场。又难怪她会说自己得承受点压力。原来真正的目的就在这儿呀。
至于徐云的选择嘛.
数秒钟内,徐云便有了决断当然是做!
虽然选择以唯一受害者身份出庭,可能会在基层法院领域引发一些吐槽。
但这种细微的吐槽显然影响不了徐云本人,也阻碍不了华盾生科的发展。
且不提华盾生科本就背靠科大,光说徐云最近的几次贡献,公司就绝不可能被人刻意下绊子。
在这种前提下。
能给最高法卖个好,显然是个很值当的买卖。只是这样一来。
那个什么的话题热度,估摸着在今天的庭审结束后,又要提高一大截了。
毕竟按陈灵所说,这次直播的关注度同样也是千万级的随后徐云深吸一口气,坐直身子,对陈灵说道
虽然早就预料到了徐云的回答。
不过在听到徐云的表态后,陈灵的脸上还是扬起了一丝发自内心的欣喜
在达成了以惟一受害人身份出席的意向后,陈灵的任务也就差不多完成了。
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便以闲聊的方式给徐云简单介绍了一下今天庭审的情况。
例如主审法官的履历、具体到案的人员人数、参加旁听的媒体都有哪些等等.....
接着又过了二十分钟。嘀铃铃--
陈灵办公桌上的座机响了起来。
陈灵见状便停下与徐云的交谈,拿起了话筒
挂断电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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