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 有钱人王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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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一路前行。
前排坐着两个人,一个黑鹰,一个雄狮。
他们一两个月前被林知命派到了北冀市,负责调查北冀市林家的相关事宜。
此时开车的是雄狮,而黑鹰则是从文件袋里拿出了一叠文件。
“这里是北冀市林家的相关资料。”黑鹰将文件交给了林知命。
林知命按下车窗,将烟头扔出车子,而后接过了黑鹰递过来的文件看了起来。
文件里详细的记录了北冀市林家的一些基本资料。
北冀市林家,一个跟全国各地其他林家都不同的家族,这个家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江湖家族。
北冀市林家在整个东三省都有着莫大的势力,他们纵横东三省的江湖,把江湖生意跟正经生意结合,利用上百年的时间闯荡下了莫大的资本。
北冀市林家家主林默,号称东三省江湖第一人,权势之大,用这么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山海关以北,林默说了算。
这样一个权柄滔天的人,很难想像今年才不过四十出头。
林默据说从小就聪明,而且行事霸道,满十八岁的时候其父就交了不少生意给他,而后林默一路开挂,不断的帮助其父壮大家族生意,最终,在林默二十八岁的时候,林默成功的让其父退位,自己上位继承了北冀市林家,成为了新一代的北冀市林家家主,并且,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让北冀市林家成为了盘踞在龙国东北方的一条巨龙。
这是一个绝对的枭雄人物,据说其甚至已经将触手伸到了白熊国内,在林家争霸还没开始的时候,林默就跟白熊国那边的江湖势力干过仗,最终互有输赢,虽然没有占到太大的便宜,但是单单这一份勇气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毕竟,白熊国的江湖可比龙国江湖要大的多。
林知命这一趟的目的就是林默。
林默就是他给林海塘的投名状。
因为北冀市林家是江湖家族,家主林默就是他们的精神图腾,也是他们的支柱,只要林默一死,那北冀市林家就会瞬间分崩离析。
这一点跟其他林家不同,其他林家家主要是没了,那继承人上来就是了,大不了经历一下短时间的震荡,而如同北冀市这样的林家,除了最大权利的家主之外,他们手下还汇聚着来自各方的江湖人士,这些人因为林默的威信聚集在一起,服务于林默,可一旦林默死了,这些人彼此不服,必然会散开,甚至于彼此内斗。
林默可以说是林海塘最想杀的一个人,但是,这人不好杀。
林默行走江湖二十多年,得罪的人不计其数,每年遇到的刺杀远比其他林家家主加起来还要多,所以,林默的身边有着数量庞大的护卫团队,同时,还有一个实力不详的老头一直贴身跟着林默。
这么些年了,很少有人能够突破林默的护卫团队,更别说接近林默,而但凡接近林默的,从未有一人能在林默身边的老头手下走过三招。
林默,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大家都想杀,但是却怎么也杀不了的人。
“保守估计,林默身边的老头是一个武王级的强者,而他身边的护卫团队最少都是七品以上的武卿,这样的防御力量,就算是圣熙市林家也只能望洋兴叹。”黑鹰说道。
“妈了个把子,这么强,还真不好搞啊!”林知命看着手头上的资料咒骂道。
“不过,以您二品武王左右的实力,突破护卫团队应该不难,难的是怎么突破那个老头,那个老头的实力我们曾经做出估算,大概在四品到六品武王之间,这样的战斗力,已然是龙国顶尖。”黑鹰说道。
“只有傻子才会选择蛮干。”林知命将手中的资料扔到一边,戏谑一笑,说道,“老子可不是傻子,就算蛮干真能杀了林默,我也绝对没办法活着离开北冀市,要杀人,又要活着离开,这才是最重要的。”
“要不要找林海塘求助?让他派一些高手过来。多一些高手,多一点成功率。”黑鹰问道。
“多用用脑子。”林知命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杀人,为什么非得要兴师动众的呢?既然强来不是一个好办法,那怎么不换个思维呢?”
黑鹰疑惑的看着林知命,问道,“怎么换?”
林知命笑了笑,说道,“先带我去买一套衣服。”
“买什么衣服?”黑鹰问道。
“貂。”
半个多小时后,林知命穿着一身貂走在了车上。
“真特么热,也就室外穿一下可以,室内穿就不行了。这东西在我们南方流行不起来,南方冬天也就零度左右,跟北方零下一二十度没得比。”林知命说道。
“接下去咱们去哪?”黑鹰问道。
“去最好的酒店。”林知命说道。
北冀市金太阳酒店,是北冀市最好的酒店,同时,这里也有着北冀市最好的夜总会。
在隔壁就是北冀市最好的酒吧。
金太阳酒店一个最普通的单间一个晚上就得接近两千,好一点的房间都是五千起步,至于总统套房,一个晚上九万九千九百九十八,属于一般人望而止步的那一种。
雄狮将车停在了酒店的门口。
林知命从车上下来,抬头看了一眼酒店最上头的金色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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