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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传过来的消息说冒险团找到了一处草原风狼的巢穴,而我们被吩咐赶着牛车去前面不远处地势高一点的土坡上待命。剩下来一共有十多人,其中有三位冒险团的成员,他们留下来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

和库兹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弗雷德大叔坐在一旁吹嘘他当年曾剥过一只剑齿虎兽的毛皮,所得报酬竟是一块儿虎骨,后来请人配制成伤药,那药效果出奇的好,只不过很遗憾药粉不多,到现在也没剩下哪怕一包。弗雷德大叔感叹:那可是救命的东西啊。其他车上的老师傅们也开始聚在一起聊天,每个商队里总不会缺故事,而且大多数的男人们聚在一块儿,很容易就聊起女人。而我这个年仅5岁的孩子,就算心理再成熟,也没有任何兴趣跟他们聊这些。于是拉着库兹爬到另一辆牛车上,两个人肩并肩躺着看天空中的云。

留下来护卫我们的三位冒险团成员两男一女,我也有点分不清他们的职业,就知道两名穿着皮甲的年轻男子肯定是战士,但是他们没有弓箭,只在右侧屁股上挂着一柄厚重的罗马剑,甚至连个像样的盾牌也没有。身材算不上高大,但是看得出身手很矫健,衣服也算得上干净整洁,而且皮甲里面都有一身棉布衬衣,脖子上还系着红色围巾,两个人试图在寻找一些有趣的话题取悦一旁的女法师,那名拥有栗色头发十六七岁年纪的女孩子却始终板着脸,也不苟言笑。

漫长无聊的等待,竟让我躺在牛车上慢慢睡着了。或许是昨晚上一夜没睡的缘故吧,我时睡时醒,睡得很不踏实。忽然听到吵杂的声音越来越大,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才看到弗雷德大叔和商队里那些人围着我,弗雷德大叔将我推醒然后问:“吉嘉,这帮伙计说昨天炖肉里还有像面条一样东西,我怎么没吃到?”

“啊?”我刚被摇醒,还有点摸不清状况。

“呵呵,弗雷德大叔。那些粉条昨晚上就被我吃了,就剩一些肉……”库兹在一旁嘿嘿傻笑。

“粉条是什么东西?”弗雷德很直接的问库兹。

库兹想了半天,也没组织好语言只说:“粉条就是吃的,很好吃不是么?”既然已经说到这个问题,我当然要按照与老库鲁昨天商定的那些话来解释,于是我拉了拉一旁解释不清的库兹,接着他的话说:“那是库鲁老师找回来的食物,他说兽人们都称它为‘粉条’,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树上长出来的,但这东西一直是兽人们的粮食。”

对于我的话,弗雷德眼珠转了转,显然是不太信的。库兹对于我说那么些地薯是库鲁老头找回来的,很不满意。明明都是他找到的嘛!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见他要说话,狠狠地踢了他一脚,疼得他嗷嗷大叫。

“库兹,你们经常吃这个……额……粉条?”弗雷德有些狐疑的问,几年来也没见过老库鲁啥时候吃过这东西啊!

“额,是啊!我在部落里常吃的,只不过我们都是用水煮着吃,不像吉嘉做起来这么费劲儿,你们好像是从来不吃这个粉条。”库兹的帝国语说的不是很好,这一段话就让他吭哧瘪肚地想了半天。库兹这话说的忒合我心意了,虽然是他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那通常都是水煮地薯,剥开来直接吃。你们不是特别反感吃吗?地薯的帝国语很绕口,于是库兹直接说了音译的‘粉条’,这解释真是神来之笔啊。

相对于兽人孩子的话,商队里的大叔们更相信一些。因为在他们少年时代里,至少分不清什么叫真话假话,只要一个兽人孩子嘴里吐出来的话,多半是可以相信的。而且看起来我也是这么小,商队里的人就会心想:说不定昨天的那顿饭就是老库鲁的注意,这老兽人想在抵达帕伊高原之前,请大伙吃顿美味正宗的兽人族大餐,这两个小家伙只不过是被吩咐做事的人。

五岁的孩子你能指望他做什么,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憨傻兽人小子做的饭真是非常美味。大家都这么一想,可不是嘛!那个叫吉嘉的小孩子只是一直被吩咐去端各种菜蔬调料之类的,一直都是兽人小子在做主厨,原来贫穷落后的兽人部落居然还有这样美味的食物。于是又开始有人在私下里交流,有想法的人很多,毕竟这是个商团,而且下一站就是帕伊高原。

弗雷德则拉着库兹的手不放开,紧接着问:“小子,你爷那还有这个存货没有,大叔我还没有尝到啥滋味,你怎么也得给大叔我再做一锅啊。”

“那可没有了,一到春天那些东西就都烂掉,要过了整个夏天才会长出来。我们就那么一袋子,昨天都煮着吃咧!”库兹连连摇头。

快中午的时候,坐在马车旁聊天的一群大叔们已经说得口干舌燥,大家都坐在南坡的草地上晒太阳,大家说话的语速慢了很多。正在讲述以前经历的是位叫安的中年大叔,他的家乡是在格林大陆最北端的史洛伊特省,是属于帕伊高原南麓山脉最边缘,白象河与奔马河在那里交汇在一起,共同向东流出700多里后注入无尽之海,那里也是格林帝国最北的边陲小镇。帝国最著名的北风军团就沿河驻扎南岸,这里也是帝国军团抵御兽人帝国,矮人帝国,冰原蛮荒野人的第一道防线。

说到这里,安歉意的看了一眼库兹,然后语气略微缓和的说:“现在的北风军团那些兵蛋子们,怕是已经有几十年没见到过真正的兽族狼骑了,只从兽人进入帕伊高原休养生息以来,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很多,矮人们也离得更远,要攀越新西亚奇斯山脉毕竟不是件简单的事,就是最近一段日子里,冰原上的野蛮人有些不太安分,时常进入咱们的国境掠夺奴隶。”

我听老库鲁讲过,冰雪苔原面积非常辽阔,那里终年积雪覆盖,却有另类的物种在这片冰原上顽强生长,那里的植物多数都是极耐寒的,很多草药都对治愈火毒有极好的疗效,只不过那里属于蛮荒野人族的领地,那些成年后平均身高超过3米,力大无穷,奔跑快如骏马的荒原巨人会撕碎一切。老库鲁时常念叨的就是希望遇见一支商队,能给我换回来几片苦寒荆草的叶子,就能炼出几瓶火抗魔药来,所以我对冰原蛮人以及他们居住的冰雪苔原任何信息都很关心。

第一次听到掠夺奴隶的事,我很好奇。于是问安大叔:“那些野蛮人也需要奴隶,他们不怕咱们的军队?”

“防线太长了,沿奔马河向西情况还好些,有兽族帕伊高原作为天然屏障,白象与奔马河为格林帝国创造了富饶的北部平原,但是哪里也没什么天险,每年冬天奔马河被冰封住,至东700里就没有任何天险可以阻挡蛮荒野人,北风军团八十万驻军想将所有野蛮人挡下来,根本就没可能。”安大叔经历风霜的脸上有道伤疤,那是一道沿着左侧太阳穴向右下延伸至下颚,整个左侧的脸颊和嘴唇都被利刃划开,虽然已经愈合,但是留下粉色的伤疤狰狞的告诉所有人那一刀就差一点点就将他的脑袋劈成两半,我平时都不太敢看。

“他们抢女人和孩子吗?”我好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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