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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后。
风云一边向巫的居所走去,一边皱着眉头,似乎有心事。
快到了的时候,宽阔的石板路上,对面走过了两个中年妇人,一个穿着棕色的麻衣,一个穿着暗绿的布衣。
看到他,立刻眼睛一亮,快步向他迎了过来。
穿暗绿色布衣的妇人速度快了一些,抢先来到了风云的面前,笑容满面:“小首领,你这是要去见巫吧?”
“是桂婶啊。我去找巫有些事。”
“小首领,你什么时候有时间一定要到我家做客,要不是你修建的水车,我家的秧苗可就要枯死了,哪还有现在的大丰收。还有,你让我家小子挖的池塘养的鱼可肥美了。”
“你来了,我给你蒸白米饭,做全鱼宴。我可是跟虹学过的,还得到过虹的夸奖,保证让你吃的满意。”
“小首领……”
桂婶还想继续说下去,穿棕色麻衣的妇人不愿意了,用肩膀一挤,将她推到一边,抢到了风云的面前:“小首领,要来你也应该来我家。早上我家小安子刚从蓝湖取回了虾笼,逮了好多的大虾。小妮子养的鸡也肥了,我给你做荷叶鸡吃。”
“小首领,你可一定要来啊。小安子和小妮子可都是非常想你啊,要不是你当初帮了他们,说不定他们早就……”
说着,妇人的眼睛红了。
“桃婶,不要难过,苦日子都已经过了,要往前看,好日子多着呢。二位大婶,谢谢你们的好意。有时间,我一定去你们家做客。只是我现在还有事要去见巫。”
“见到巫是大事,我们就不耽搁小首领的时间了。不过小首领,你可一定要来啊。”
“一定,一定。”
看着离去的两位中年妇人,风云不禁摇了摇头,露出了一丝的苦笑。
像这种情况,只要他在部落中,几乎随时随地都会遇到。
在过去的六年时间中,由于无法离开部落,而狩猎也对他没有了什么挑战,为了打发时间,他就将他记得的各种发明创造,除了条件所限无法实现的,弄出来了很多。
比如各种渔猎工具、水车、驯养牲畜家禽、栽种水稻棉花以及各种可食用的作物、碾子、石磨……
毫不夸张地说,现在的炎蛇部落和六年前完全是两个样子。
它根本不像一个原始社会的部落,反而更像一个处于封建社会的集镇,而且还是那种发展程度相当高的集镇。
得益于这些发明创造,不仅他的生活质量有了非常大的提升,顺着也让整个部落走向了繁荣富足。
平日里,他就算什么也不干,也不需要为吃饭穿衣发愁。
原始人非常的朴实,知道知恩图报。
他们明白现在的好日子是风云带给他们的,他们要报答他。
有了收获,无论是吃的,穿的,还是用的,他们都会挑选出最好的,送给他。
以至于东西太多,他吃不完,用不尽,都坏掉了。
他跟他们说了实话,让他们不要送了,但是他们却没有任何要停止的意思,依旧送给不停。
虹、竹和贝都经常向他抱怨,送东西的人太多了,光是接待他们就耗费了他们很多的时间,想做自己的事情都抽不出时间来。
除此之外,风云只要在部落中走动,就遇到各种请客吃饭的,一些人还特别的热情,抓住他就不放了,死命将他往家里拖。
首领的位置,虽然因为六年前,他的竭力反对,最终没有获得任命,但是现在这个头衔在他身上却已经坐实了。
他已经是部落中上上下下,包括那些小孩子,心目中首领的最佳人选。
他们根本就不会再考虑其他任何人。
所以他虽然还不是首领,但是部落中所有人见到他都会自觉地称呼他为小首领。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叫他小首领,则是因为他第一次被这么叫的时候,他的年龄还非常小。
现在他虽然年长了一些,但是人们都叫习惯了,很难改变了。
其实人们也不想改,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小字透着亲切,他们叫他小首领,感觉他们和他的关系更近了。
“小首领,我们一起去踢几脚?”
就在距离巫的住所还有不到五丈远的的地方,风云又被拦住了,这一次拦住他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
他手中抱着一个皮革缝制的球,黑白相间,像极了足球。
实际上,它就是一个足球。
足球这项运动也是风云搞出来的。
原本他只是为了打发时间,没有想到一弄出来,就得到了整个部落的喜爱。
足球的团体合作、高对抗性以及所需要的技术和策略,实在是太对人们的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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