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重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四章 归乙之泾,三人行必有女汉子,东亚重工,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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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突!突!
夺命书生的阿姆斯特朗回旋炮向前刺出,似乎在向小魔女敬礼,微微一(消声),这是礼节,夺命书生的礼节。他见了心仪的汉子,阿姆斯特朗回旋炮就会变得兴致很高,非要破了对方的局部地区之花才会安定下来。
小魔女显然也注意到了夺命书生的异变,“可恶的书生,一脸(消声)荡,绝非好人,我要想办法扶他过马路,让他知道我的厉害。”小魔女不再理会夺命书生,“女装三山脉。”
轰隆隆,三座高山撞了过去,是伪娘王补天留下的一块顽石所化。
三座高山有伪娘王的气息,虽然很淡就是了。
小魔女为了得到倚天剑,什么也不顾了。“太漂亮了!”夺命书生大声笑道,“穿着女装的大迪奥美女实在是太漂亮了,小魔女,小生越来越喜欢你了,我要和你困////觉!”
“春为刀,秋为笔,春秋杀!”夺命书生喝道,他手中的刀飞了出去,以刀为中心,春风化雨,同时,夺命书生的笔也祭了出去,巨笔如椽,秋风未至蝉先觉。一时间,春秋交替,异象频生,两种异象罩住了小魔女。
“现在,小生要与你做那春秋大梦了。”夺命书生笑道。
小魔女被困在春、秋两季之中,他凝神一瞬,如海如渊的魔气迸滚而出,“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胎神诀。”小魔女的声音如同雷霆荡炸。
胎神诀,太乙门的少主艾穆只学会了三分之一的胎神诀,可他杀了段袖,可断剑画千骨还是飞走了,回到剑灵身边,化为剑丸,被剑灵藏在口中。
一般来说,剑是用来守护剑灵的,可画千骨的剑灵反其道而行之,他要比剑本身更厉害。
元胎,翻滚的魔气中浮着三个元胎,一白,一红,一蓝,三种颜色的元胎。嗵嗵嗵,蓝色元胎不住跳动,大地一颤一幌的,随之颠簸。
与此同时,红色的元胎、白色的元胎裂开了,像是凶兽张开嘴,吞纳方圆千米内的春雨、秋风。像是长鲸汲水,囊括四方。
破了!碎了,夺命书生的春秋大梦也醒了。书虫,数万只书虫也被两只元胎吞噬了,可蓝色的元胎除了跳动外,还没其它动作。
唐玉环完了,她被三座山镇在下面,背上有一座山,两手同样压着一座山。两臂形同虚设,早已废掉。
小魔女以“女装三山脉”拿下了唐玉环。倚天剑悬在虚空中,像是一块美味的肉,是人也会变成野兽,恨不能一口咬下那块肉。
“道友,摘走倚天剑!”躲在白枫袖中小世界里的吴基大声道,“此时不取更待何时。绝灭师太不再,倚天剑的剑灵也不再,简直是天助我等。”
“这……”白枫颇为意动,可他并未上前。
倚天剑虽好,有命去拿,有命去使用吗。且不说能否摘下倚天剑,即便取走了,依绝灭师太的凶名,她会坐视不管。
《九婴真经》的两代器灵齐齐望向小魔女,“他……难道他才是道经等待已久的主人吗。”
“伪娘啊,他是大迪奥美女,按理说也有资格成为《九婴真经》的主人,可是贫道总觉得哪里不对,可也说不上来。”甫菱观的观主拿不定注意。之前,他命令道经的器灵捉了白骨夫人、黑骨夫人,并且投到佛宅之中,是困而非杀。“道经和两位夫人有缘啊,贫道也不能违背它的意思,再者,贫道只是观主的怨念所化,不能长留在此间,时间一到,自会消散。”
小魔女杀掉的书虫要比在场的诸人杀掉的都要多,而且两个元胎并没停下来的意思,还在吞噬。
更让夺命书生心惊的是,他抛出去的虫巢收不回来了,坐镇虫巢的母皇虫几乎成了摆设,因为它们再不能控制外面的虫群。书虫虫群不要命地扑向两只元胎,像是赴火的飞蛾。
“回来,快回来!”
夺命书生在后面吼道。他的声音也没传多远,被虫群的振翅声湮没了。
小魔女这才重新拎出黑心小刀,刀尖一挑,哧啦,一缕黑光迸出,绕着蓝色的元胎缠了几十匝,并将它拖向小魔女。
可小魔女也没用手去接,他用刀尖抵住蓝色的元胎,像是篮球高手以手指转球那般。
呼呼!蓝色元胎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小魔女的头发倒飞而起,他的脸也被染成了蓝色,“去死吧,唐玉环。”从小魔女口中吐出几个字。
压住唐玉环双臂、身体的三座山同时碾轧,没有任何意外,绝灭师太的徒弟一命呜呼,一缕香魂赴黄泉去了。
“元胎是用来吃的!”小魔女道。他张口,刀尖挑着的蓝色元胎倏地变小,像是果冻,被小魔女送到口中,也不用嚼,直接吃掉。
小魔女只吃了蓝色的元胎,至于白色的元胎、红色的元胎,他也没动它们,放任它们吞纳夺命书生的书虫。
不止是书虫,虫巢也难逃掉,同样被元胎吃掉了。
夺命书生反而平静下来了,他奇怪地望向小魔女,吃了蓝色元胎后,小魔女似乎没多大变化。
锵!
倚天剑爆发出一阵剑鸣,如金玉相撞,三座高山退避数百丈,不与之争锋。倚天剑之利,哪怕是库昊剑、佛汤剑、兰特剑也退避三舍。
静,现场出奇的安静。
甫菱观的观主,《九婴真经》的两代器灵,佛宅中的白骨、黑骨两位夫人,白枫道人、吴基道人,以及夺命书生,他们都没进一步动作,全都凝视小魔女。也不是他有多大的魅力,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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