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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时间若能倒流,若那时的我但凡知道一点这个定律,或者我的日子还不至于沦落到难堪的地步。
高中时,我身高1米6左右,体重却超过140斤。不止如此,在母亲的淫威下,我留着和男生一样的短发。总而言之,我又胖又丑,永远也不是电视剧里青春少女明朗可爱的样子。
因为丑,我自卑,因为自卑,我孤僻,因为孤僻,我不招人待见,如此无限循环反复。
小区里的孩子放狗追我,他们在我摔倒在花池里的时候,看着我脸上的淤青还有满身的灰尘,放肆地大笑。他们一点儿不在乎别人的自尊心,别人哭他们就笑。我到现在都无法理解他们为何如此冷漠。在学校,我同样被孤立。趁老师转身,他们在我的背上贴满诸如丑八怪、肥婆这样的小纸条。
因为不受人喜欢,我的母亲憎恶我的无能。我从来无力和一个固执到执拗的母亲辩白。她那么偏执地相信这个世界上都是好孩子,唯独除了她的女儿。
在我那不堪回首的往昔岁月中,仅有的渺茫微光就是那个穿着白色校服,笑起来眼底都是星星的男孩。第一次知道他那样光彩夺目是在篮球场,我被挤到最外围的观众圈,目光所及都是晃动的后脑勺。唯独场下的声音,山鸣谷应,我的耳膜里机械地重复着一个声音“黎明!黎明!黎明!”
人们总是偏爱美好的东西,我相信能让人如此疯狂的,一定是个翩翩公子,踏风而至。我伸长脖子,踮着脚,不想缺席。我的努力眼看无望,正当我准备放弃的时候,一个身影一跃而起,一招海底捞月,一手挂在篮筐上,篮球轻松如框。猝不及防地他闯入我的眼帘。
惊鸿一面,罗密欧望穿秋水望到朱丽叶眼含秋波时,梁山伯看到女扮男装的祝英台时的心有灵犀,也不过如此吧。从此,我开始了漫漫无期的暗恋。
他经过我的课桌旁时,不经意间的一瞥。期末考试时,他坐在我的旁桌。我因为笔没油,又因为丢三落四的性子忘记带备用的,急的满头大汗,左顾右盼。他轻轻将自己的笔放在我的桌子上。我受宠若惊地回头,他笑得人畜无害,周遭围绕着学霸的特有光辉,将手放在嘴边掩饰,小声而又得意地对我说“用我的吧,我做完了。”
他站在操场中央,在国歌阵阵中,迎着风将国旗抛在空中。那一刻鲜红色的国旗随风远远地飞起来,全校的人齐声高唱国歌。在我的心中,国旗冉冉升起,他也做了个泡沫,一点一点地飘到了银河系,成为了星星。那一刻,我的眼里,心里都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
他的一切,他的笑,他的声音都让我着迷。用整个青春去暗恋,又用十年的时间来祭奠,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奢侈的事。
我曾经希望自己能够做到内心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哪怕天崩地裂也能试着微笑,然后试着长大。我曾经以为什么都可以从头再来,只是青春不能,所以肆无忌惮得地爱,肆无忌惮地挥霍。我曾经以为那么多事情,跟青春绑在一起就是美好。
我曾经以为生命中走散的,都是不可或缺的人,正因此地球才是圆的,为了让走丢的人重聚。我曾经以为我不会放弃这个世界的任何温柔,只要可以牵起他的手。我曾经以为忘不掉也许不是因为我无法忘记他,只是我一直不舍得忘记他。
我曾经偶尔会想起木心说过的话,他说“过去的日子慢,车马邮件都慢,一辈子只够爱一个人。”
可是,那些曾就终究还是化成了一抹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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