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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晗玉发现林楼杰绝对是个聊天高手,也许跟他周游列国见识广阔有关,也许跟他良师益友遍布天下有关,反正就是不知不觉的闲聊之中,天色已经从漆黑到了明亮。
“嗯,天亮了,该吃早饭了。”
林楼杰拍拍屁股站起来,还是从侧门出去,一会儿,又手里提着个食盒再走进来。
“我让人煮了点占城米,你试试,比咱们这儿的大黄米可好吃多了。”林楼杰盛了一碗粥给林晗玉。
林晗玉挪了挪半麻的腿,还是就地坐着,接过碗。
“这就是越国出产的稻米?”林晗玉连吃了两口,发现这米跟在那个世界的稻米差不多,的确香甜可口,让她对那姓钱的商人的米更多了分期待。那天回村之前,她让林二桌去钱胜住的客栈查探了一下。那钱胜果然没说谎,他们是带着大米出来的,整整五大车,粗粗一算,够家里八口人吃上一两年了。
“对,看来你知道的还挺多,真不像一个足不出户的小姑娘。”林楼杰再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这小姑娘非同寻常。
“难道就许你们男子畅游天下,不许女子通晓世界么?”有时候表扬的话并不一定是好话,林晗玉不喜,反问。
“非也。远的说,女娲造人,何其伟大。近的说,荣国有简相千金制国策,蒙国有第一女勇士马下救幼童,而眼前……有十二岁林家小妹针灸活人命,小生可从不敢小瞧了女子。”林楼杰拱手一拜。
林晗玉微微一笑,呵呵,还挺尊重女性的,又一个优点。
穿越来这个朝代,穷是穷了点,落后是落后了一点,但有一点,林晗玉喜欢。
也许是这个朝代还只是封建制度刚萌芽,各国君主还没学会使用什么愚民政策,反而鼓励臣民在各行各业要勇于出新弃陈,更将能人异士奉为上宾,而礼法道学也只是各种学说中的一家之言,男女尊卑表现不明显,裹脚布啥的根本还没面世。
可以说,是一个适合女子、值得回穿的好朝代。
吃过了早餐,又聊了一会儿。
林晗玉突然想起那个荒岛测试,如果世界末日了,你只能带一个人上荒岛,你会带谁?
绝对是带这个林楼杰啊,典型的话唠,聊起闲天来声色并茂,至少不会在饿死前先闷死自己。
林晗玉正庆幸着有这么一个话唠陪伴,祠堂的大门开了,两个人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是二虎爹。
“晗玉,五个时辰已到,族长让我们带你一起去里正家。”二虎爹喊到。
林晗玉拍了拍快麻掉的腿,站了起来,“好,去就去,天神总不会骗我。”
林楼杰看着昂首挺胸往外走的林晗玉抿起了嘴,天神?这世上真有天神么?
下一秒,他也跟着走了出去。
里正家的正屋外,密密麻麻地挤了一堆人,大家都有默契地不出声,仔细听着房间里的动静。
五个时辰过去了,里正还没从屋里出来。按理来说,是生是死都该出来报个信才对。
二虎爹带着林晗玉走过来,众人自觉地让开一条路。
二虎爹是奉了族长的令来的,本人又跟里正一向走得近,便大着胆子去敲门。
“里正叔,老婶子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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