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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老头子……”老太太嘟囔了一句,又转过头关切的看着王小麦,“小麦啊,怎么好端端的哭起来了?”
“我没事,只是想起了过世的祖父祖母,他们以前也像二老一样对我极好。”
“想到逝去的亲人而潸然泪下,人之常情,孝心可嘉。”老爷子赞赏的点点头。
“行了行了行了,既然没事赶紧吃饭吧,别一会儿凉了。”老太太催促道。
“脚伤已经无碍了,不知你今后作何打算?”吃完饭,老爷子便和王小麦在院子里就着明亮的月光边乘凉边说着话。
“我打算明天去城里看看有什么差事可以做一下。”虽然刚刚收割完粟米,家里还有些存粮,但家里多了一口人,整天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按照古代的标准算,自己也算是一个高学历的人才,最不济做一个账房先生也是可以的吧。
老太爷却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那是太平时节,如今兵荒马乱,历城里的商铺不知道关闭了多少。再说,寒窗苦读多年,怎可委身于低贱商贾之下,岂不贻笑大方?”
明白了,老爷子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职业歧视者。王小麦终于想起来,历史书上写的商贾的地位确实不高,可您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民还瞧不上人家大鱼大肉的商人就太那个了。
“可是孙儿除了认识几个字之外,实在是没有一技傍身,耕作这种事我又不擅长,总不能老是在家坐吃山空吧。”
“士农工商,农业乃国之根本。家里还有几十亩良田荒废着,这几十亩良田足够你生儿育女,繁衍子孙了。”原来老爷子是想让我做一个农民啊,王小麦心想。可这年头种地纯粹属于靠天吃饭,遇到好年景还行,要是赶上灾荒,小户人家抵御风险的能力太差,为了一口吃的只能卖房卖地,最后沦为无产者。再者,王小麦虽然在后世是农村家庭出身,但生来基本上就没干过农活,是真正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如今要他在这个一没化肥农药,二没农资机械的时代扛着锄头在地里刨食吃,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祖父,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亲人,是您救了我,滴水之恩就应该涌泉相报。如今我的伤势基本没有大碍了,再让您二老为我操劳,实在过意不去,因此想找一条生路。一则可以自力更生,二则以后也可以报效您二老的恩情。”
“我老两口粗茶淡饭惯了,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能活。你的日子以后还长,现在兵荒马乱的,外面也不安生。为何放着好好的田地不种,偏偏要去找低贱的商贾摇尾乞食?”王小麦实在弄不明白古代人为什么说着说着话就背过身去表达自己的情绪,再说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从来不觉得工作分什么高低贵贱,只要能够凭劳动养活自己,就不应该被人看不起。
“好好的说着话吵什么呀。”老太太从屋里走了出来,“我看小麦说的也没错,人活一世,不就是吃穿,我嫁了你三十多年,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小麦这孩子,手上都没有茧子,一看就是没吃过什么苦的。”
“哼!妇人之见!”老爷子甩手走进了屋内。
自己这个爷爷不仅歧视商人,还歧视妇女,要放在后世绝对是被网友口戮笔伐的对象,王小麦心说。
第二天天刚亮,王小麦就穿戴好衣衫,准备进城。推开门,却发现门前放了一摞铜钱,数了数,正好二十个。王小麦收好铜钱,朝老太爷屋里施,径直走出了院子。
“小麦哥,小麦哥,你咋才来呀?俺都等了你半个时辰了。”富贵埋怨说。
“昨天晚上睡得比较晚,走吧!”王小麦看着高出他半个头的富贵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怎么都不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竟然会长这么高,王小麦本身就近一米八,两相比较之下,这富贵怕是不下一米九,要是在21世纪,这小子就是天生的一个篮球运动员。这孩子虽然看着瘦,不过也是因为营养不济,可富贵的力气一点也不小,王小麦亲眼看着他把两大袋谷子从谷场扛回家,脚下跑得虎虎生风。
富贵他爹在三征高丽的时候去了前线没有回来,只留下了富贵娘俩相依为命。这些年,富贵他娘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大,可富贵实在长得块头太大,家里的粮食总不够吃。富贵他娘便教他装傻,这样乡里乡亲看她娘儿俩可怜,有时候就接济他一口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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