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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我逃走?”

“如今兵荒马乱,蟊贼横行,我怕王兄弟你出什么意外,我和你一起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如此就多谢了。”哼,信不过自己直说,说什么保护我,你就是我遇到的最大的意外。

王小麦不满归不满,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自从那日在码头上见过秦琼的身手之后,王小麦就对这些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说来也并不玄妙,无非和运动员一样,比拼的就是一个力量,敏捷爆发力,反应速度。

三人下了船,沿着码头缓缓的踱着步。

隋唐交际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直到一千年之后,人们还能从各种影视剧和演义中听到这些人的鼎鼎大名。混世魔王程咬金、白衣神箭王伯当、“小关羽”单雄信、寒面银枪俏罗成,当然还有眼前这位最出名的在单田芳评书里“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州六府威震SD半边天,孝母赛专诸,交友似孟尝,神权太保,双锏大将”秦琼秦叔宝。不过让王小麦失望的是,秦琼的武器不是双锏,而是一只硬杆长枪,现在叫“槊”,而且是一种制式兵器,军营里随处可见,一点也不特殊。不过想想也是,评书里秦琼的金锏重达一百三十斤,除非人类进化成力大无穷的大猩猩,否则甭想使用这样的武器在战场上杀敌。

“不知秦将军的武艺在瓦岗众将军中排行第几?”

“嘣”秦琼赏了王小麦一个脑瓜崩:“哪来这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为将者,首先应当是排兵布阵,个人武勇当在其次。”

“你们这些英雄好汉,不是以武会友吗?快给我说说,我很好奇。”王小麦摸着后脑勺,这老小子下手真没有轻重啊。

“论马上杀敌,我不如单雄信将军;冲锋陷阵,我不如罗士信骁勇;临机应变,我也不如程咬金。”秦琼顿了顿,“不过论个人武勇来说,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他曾经我的袍泽兄弟名叫沈光。昔日征伐高句丽,我和他曾同属一营,亲眼见他数次攀爬上辽东城与敌作战,高丽将士见到他,就如同见到鬼神一般敬畏。”

“哦?”这个沈光是何许人也,王小麦真是没听说过,不过他见秦琼如此推崇沈光,便知道这个人一定很厉害。“不知这位沈光将军现在是否在瓦岗军中?”

“没有。”秦琼摇摇头,“高丽一战之后,他深得隋帝杨广赏识,出任杨广身边的侍卫统领。前月江都兵变,杨广被杀,听说他为了回报知遇之恩,意图诛杀逆贼宇文化及为杨广报仇,最后不幸身死。”说到这儿,秦琼不由得有些唏嘘。

三人漫无目的的走了一会儿,来到一处露天的茶水摊处坐下,要了两壶茶和几样吃食。富贵看到吃的,就忘记了烦恼,狼吞虎咽地抓起桌上的食物塞满了嘴。

“你慢点吃,小心噎着。”王小麦怕他噎死,赶紧给他倒了一碗茶水。

“你这兄弟身材高大,天生神力,如果入得我瓦岗军,不出一年,便是一员虎将。”秦琼看着不断打嗝的富贵说。

“不行不行不行……”王小麦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般,“富贵年纪太小,不适合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儿。”

“不知富贵小兄弟今年贵庚?”秦琼问道。

“贵庚?小麦哥,啥叫贵庚?”富贵灌了一嘴的茶水才艰难的把嘴里的食物咽了下去。

“就是问你多大了。”

“俺今年过年就十四了。”富贵抹着嘴回答。

“哦?”秦琼像不认识般的又上上下下的打量富贵好几遍,眼睛仿佛要放出光来。

富贵被他狼一样的眼神瞅的不自在,屁股不安分的在长凳上扭来扭去。

“咳……”王小麦实在被他基情四射的眼神吓坏了,难道传说中的秦琼是个同志?这厮内心住了个小公举不成?专门喜欢富贵这种人高马大的壮汉。

“想不到富贵小兄弟比我预想的还要小两岁。”秦琼恋恋不舍的收回富贵身上的目光,“小麦兄弟,以富贵的天赋埋没在乡下种田,太浪费了,他天生就该是一员勇将,一员万人敌的勇将。如果你允许,我可保举他直接进入我兄弟程咬金的帐下,做他的亲兵,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

“不是我不答应,只是王富贵家里还有一个寡居的老娘需要赡养,而且他如今他实在年纪太小,不如过两年,等他年岁再大一些再让他出来跟你当兵。”

“小麦兄弟此言差矣,罗士信十四岁便上战场杀敌,当时连盔甲都系不紧。家中的老母更好说,我可以马上修书一封给历城县衙,请他们代为照料富贵的老母。”

这个秦琼怎么连委婉的拒绝都听不出来,王小麦很生气,他赶忙侧过头,对富贵眨了眨眼,示意他自己开口。

“俺和小麦哥拉钩了,他说想了一个挣钱的买卖,到时候俺俩就可以天天吃肉了。”富贵心领神会王小麦的意思,开口说道。

“哈哈哈,”秦琼大笑了三声,“富贵兄弟,你到了俺兄弟程咬金的麾下,别说天天吃肉,就是顿顿吃肉也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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