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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有点凉,我大病初愈,虽然能够正常行动了,但身体还是很虚弱,身上披了一件夹克,秋风吹来,还是有点发凉。
只是很快,我的身体就火烫起来了,因为面前的场面,让我热血沸腾起来!
三百多名狼头兄弟,整齐地站在总部面前,单手抚胸,看到我下车来,马上就唰的一声,对我鞠躬,大喊文哥!
你没有经历过,就体会不出这个场面的壮阔,当几百人迎接你,对你表示鞠躬恭敬的时候,那种感觉,真的是很美妙。那是一种被尊敬,得到巨大成就感的痛快。
陡然,我心里升起一种能把天都捅破的豪情,老子23岁就混到这一步,也他妈算值了!
老子今天的一切,不是吃软饭吃回来的,也不是谁施舍给我的,而是我自己双手,用命,用心去打拼回来的!
我一时豪情万丈,握紧拳头,高举起来,大声喊道,“我回来了!”
“吼!吼!吼!”
狼头兄弟们整齐大吼三声,然后紧接着又大喊我的名字,文哥,文哥,文哥
声势太大,这还是在大白天,引起了周围很多人的注意,只不过他们都不敢多看,更加不敢拍照,看到了赶紧就走开而已。
在九街的这个小镇上,没有人不知道狼头的厉害,没有敢不给狼头面子。
社会分两种,一种是主流社会,另一种则是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这一群人,无论是性格,阅历,还是价值观,都和一般人不一样,所以我们这种人让老百姓畏惧的同时,也会遭到他们的排斥。
以前我也是很排斥的,等我自己混进来之后,我慢慢地有了归属感,或者说变成了这种人,才发现我天生就是混的料。
一如侯门深似海,踏进江湖无还身,走一步算一步吧,我坚信自己天生命贱,死谁都死不了我甄文明!
我一步一步地走过去,曹翔和东子两人左右跟在我的身边,曹翔是狼头的二把手,东子是三把手,我们三个就是九街的巨头!不对,还有风安,现在也是狼头的地盘了。
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我身体都生锈了,肌肉松弛了许多,得以后坚持锻炼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恢复巅峰了。
幸好医生说我这伤的是皮肉伤,没有伤到筋骨,就是后脑勺被敲了一下比较麻烦而已。
走近了,兄弟们就发现我的虚弱了,有两个兄弟关切地问,“文哥,你脸色不太好看,是不是生病了?”
我后脑勺骨裂,缝了几针,戴了帽子,他们都觉得很怪异。我摇摇手,淡淡道,“我没事,大家都进来吧。”
进来,抬头一望,就是看哥的遗照,在正堂高高挂着,我给他烧了几只香,恭敬地鞠了个躬,身后的狼头兄弟们,也跟着我鞠躬。我心里默念,看哥,阿文回来了,这次我又没死成,多亏了你的保佑,我会带领狼头,走向辉煌的!看哥,真是对不起,本来桃桃肚子的孩子,如果是男婴,应该姓梁的,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孩子没能保住,桃桃也走了不过,我不会忘记的,阿文答应了你的事,就一定会做到,不论是桃桃,还是温可馨的,我的第一个儿子,姓梁!
看哥,兄弟我现在是四面楚歌,陷入泥潭了,不久,就要去内门,和范明军决一死战了,到时候你要保佑兄弟,取得胜利,报仇,报仇!范明军和廖明豪,都要死!
把心里的话都说了,我就为看哥插上香,再恭敬地鞠了三个躬
我回来了,狼头就有主了,我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没回来过一次,他们难免会猜测些什么,现在我露面了,他们的各种猜测就不攻自破了,心也定了。
开了个碰头会,收了每个堂口上缴的钱,又给小弟分了钱,大家散了。
现在狼头过上好日子了,我这个老大,一个月能赚好几百万,自己吃香,手下小弟也过上了好日子。但我并没有放松,每隔一段小时间就训练他们,不能让他们松散变懒了。黑社会要是没了胆,没了血性,那就是从狼变成狗了。
“阿毅,文哥怎么样了?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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