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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章 自污的孩纸你伤不起
三四千人的械斗,若一言可退之,那是什么概念?
张五魁,丁山,甚至王思平对于根顺的态度就知道了。更别说马奋这个超级台商,为了于根顺,不惜陷身囹圄。空穴来风,岂能无因?
而在最危险的时刻,于根顺横空飞来,出手解救了楚楠,顺道也救下了顾大同。于根顺出现的时机也太蹊跷了点吧?顾大同见惯了各种阴谋阳谋,他相信凡事皆有缘故,而不相信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巧合。
解释无非有两种,一则是把握时机,故意施恩乃至市恩;一则是情势所迫,不得不立即出手。顾大同更倾向于后者,刑警的直觉告诉他,于根顺尚不至于那么阴险,那么小人行径。虽然这刑警的直觉,经常不是很靠谱。
再说以于根顺和楚楠的关系,木已成舟,生米熟饭,于根顺也根本没有必要那么做。这傻闺女早就心甘情愿地替他数钱了。同时也说明,于根顺心里装着楚楠,值得楚楠付出,是个男人!
顾大同倒是没有意识到,在内心里他已经替老楚做了主。要是老楚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阻挠这对相亲相爱的年轻人步入婚姻的殿堂,我老顾不答应!喝死你丫的!
但无论何种解释,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于根顺一直掌握着这场械斗的进程。
同时也说明,于根顺肯定有办法,能够轻松写意地终止这场笑料一样的械斗。
这混小子,不简单哪!于根顺出世未久,暂且用这个词吧,能这么快收张五魁等人为己所用,想必再收石克亮等人也不在话下。
但如果于根顺在众目睽睽之下,轻描淡写地终止了械斗,没人会认为他这是为平阳和谐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做出了巨大贡献。反而会认为这是三四千人为他而战,于根顺操持着三四千人达成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操纵民意,绑架政府。
“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这话是你该说的吗?你扯出这个横幅,居心何在?意欲何为?
“为民请命”?三四千农民都是你的小弟,你把人民政府放在哪里?你算是个什么东西?
枭雄必乱世。尤其是藏马山那种贫困封闭,以打架斗殴为娱乐的地方,法律就是个儿戏。
枭雄也只能存在于乱世。新中国成立后称帝登基而被旋灭的“皇帝”都有十几个了。把法律当儿戏的人,本身就是个儿戏。
好吧,于根顺没有“皇帝”那么愚蠢的。愚蠢到那个程度其实也不是很容易,青睐这种傻叉,顾大同丢不起那人。
但至少,于根顺也是江湖上一条好汉。蹙眉风云起,跺脚华宇倾。藏马山乃至平阳县,说不定还可以走得更远,到处都是于根顺的传说。
于根顺是国家干部?你是故意黑国家干部的吧?农技站的技术员?丢人不丢人啊?
政府无法掌握的力量,就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顾大同还真是不想着于根顺走到那一步,即使不是为了楚楠着想。昨天甫一见面,顾大同就觉得这小子是块材料。拉扯一把,大有作为。楚楠的爱不需要理由,顾大同的欣赏也不需要理由。
而当下,于根顺先把自己当笑料,煞有介事地表扬了一通杂耍。那时顾大同还没有想通,只好忍住笑,皱着眉观赏。嗯,耍得很好,可以摆个地摊了!顾大同嘴里抽着气,虽然他大模大样的不在乎,胳膊上的伤口可是流着血的啊!
身边的张五魁倒是真的忘了疼,杂耍呆了,连烟灰都忘了弹。可惜了哥的好烟!不过这也说明,于根顺的杂耍,是成功的。
随后,于根顺又状似癫狂追打农民,甚至特意追到了警察队伍近前。这时候,顾大同顿悟了。
于根顺站在一边,打另一边。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参与者而已。好吧,算是一个很能打的参与者。不过,就算是再能打又怎么样?一个狙击手搞定。
一个疯疯癫癫,好勇斗狠,拳头大脑袋小的愣小子,谁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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