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五十六章 御姐驾到,混迹官场,夹袄,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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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叔果然是师叔!”

慕容挽澜轻盈地走上前来,笑语晏晏,形态妖娆,宛如一团跳跃的火焰。《》()

别人或者不清楚,慕容挽澜眼中却是纤毫毕现。于根顺出手并不迅疾,甄丹却毫无遮挡地任其抓住衣领,继而被于根顺单手平举起来。即使身体被控制,四肢也是自由的,甄丹却毫无动作,就如同一个软绵绵的硕大麻包。

这真是在圈内以性情火爆、心狠手辣著称的甄丹吗?被人以泰山压顶之势简单制服,甄丹会不会心丧若死?哈哈!

高手过招,只在一瞬间。两个血海深仇的对手,飞来飞去地打半天,不过是为了电影好罢了。

可是,于根顺是怎样做到的?

水阑珊见师姐过来,小脸没来由地一红,“师叔,这是慕容师姐,也就是沫沫的妈妈。”

“既然如此,你我平辈论交,师叔二字,就不要提起了。”于根顺一时间觉得头大,甚至不敢仔细端详。给这么一个妖冶熟妇当师叔,不要太辛苦。呃,你说哥心虚个啥?

其实,并不是于根顺心虚,而是因为敌人太凶。无论在什么位置上,慕容挽澜都是视觉的中心。

要说对男人的杀伤力,苏烟大抵也有此效果。不过苏烟静谧如水,温润如玉,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舒适感。

而眼前这位熟妇,呃,沫沫的妈妈,却是艳丽如火,给人一种极致的诱惑。身体和脸蛋,无一处不妥帖。细部完美,整体上张扬外放。更要命的是,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近二十年。尚不知何时是尽头。

若无丰富底蕴和超强自信,寻常男人绝对不敢轻易接近,以防被其华丽丽地灼伤。于根顺不得不承认,哥是个寻常男人。呃,连个寻常男人也算不上。是不是男人,还另说呢……

当然,即便是自惭形秽,仍不妨碍各色目光飞蛾一般立扑。甚至分了些在于根顺和水阑珊身上,亮得很。

“师弟!”没承想,慕容挽澜却是顺杆就爬,甜腻腻地换了称呼。甚至很想顺道摸一摸师弟的脑袋。或者是于根顺太高的缘故,慕容挽澜有此架势,却终于没有付诸实践。如果被慕容挽澜摸一下,于根顺会不会脸红?

“师弟啊,虽然是初次见面,师姐对你却早已经如雷贯耳了。沫沫一年才回家两次,但三天后就呆不住了,吵吵着回藏马山找师父,把师父夸上了天。”慕容挽澜相当地自来熟。大家本来就不是外人嘛!师叔也好,师弟也好,辈分虽是不同,毕竟跑不了同门。

陈沫回港探亲,居然很不适应惯常的生活。天太热,空气太浑,地方太小,人太多,白天太吵,晚上太亮,总之是事事处处不如藏马山。

顶多是原先的萝莉同学还算值得留恋,但最好是带回藏马山,夫妻双双把家还。藏马山人朴实大气,有了好东西,不能敝帚自珍啊!要和萝莉分享。哥是藏马山人!

同时也是让二狗一班野人同学妒忌艳羡一下,让山茶一班村姑同学心里有点数。哥不缺女人,摸你一下怎么了,难得哥心情好!你以为哥什么货色都摸的?

还别说,也就是这一点,让慕容挽澜觉得儿子还是那个儿子,放心多了。

当然,这一年,沫沫分明地长大了。甚至下意识地有种“老大”的范儿。至少是能够独处静思了,再也不是从前那只猴子。

来,这一年中,沫沫的确是经历了很多。

而这里面,分明有这位莫须有的师父的影子。

去年,马彦带沫沫去藏马山救老爷子,老爷子没回来,沫沫也没回来,却多了一个乡野师父。

慕容挽澜和水阑珊也是在深山中长大,对乡野高手并无歧视。可是,我唯一的亲人沫沫啊……马家老爷子的决定,慕容挽澜当然无法改变,只有腹诽的份儿。后来多次听水阑珊满是景仰的介绍,这位高手居然是同门,其传承甚至比师门更加精深。水阑珊回港时,也给慕容挽澜做过演示,果然破解了慕容挽澜不少迷津,却也带来了更多迷惑。

这于根顺,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当然,小孩子说话作不得数。倒是小师妹提起她的师叔时,恨不得都带上英明神武……青春期小女孩的崇拜哦!”慕容挽澜戏谑地着水阑珊,笑得花枝乱颤,惊涛骇浪。

水阑珊的脸色还没恢复,却又听师姐说起自己来了,连忙撅嘴,“师姐,你胡说什么?师叔,师姐她一贯胡说的,您不要在意……”说后半段时,水阑珊低眉顺目的,不敢于根顺。像极了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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