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闪电之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百八十二章 满地尽是残骸,寻宝神瞳,以闪电之名,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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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熊他们各自选一处挖起来,很快陆续发现有不同部位的腐朽人骨。
“老板,这地下怎么都是人骨?”
李墨沉默不语,继续朝前走去,大概又走了五十多米才低声说道“再挖看看。”
结果令人不寒而栗,六个人选择六处,竟然再次挖出人的残骸骨头。
“老板,从这些残骨腐朽的程度来看,时间估计要有大大的数十年啊。”棕熊回身望去,声音有点沙哑,“难道这地下埋得都是骸骨?”
“我们继续朝前走。”
李墨脑海中隐隐有了判断,这次他们一直朝前走了将近两百米,然后再次挖了六处,有四处挖出了残骸。
“继续走。”
棕熊等人越挖越心惊,他们几乎绕着山峰都快走半圈了,挖了上百处,至少有九成从地下挖出了腐朽的残骸。他们反应再慢也想到了此地肯定发生过可怕的大屠杀,用无数尸骸围绕着山峰铺成一条山谷小道。
“老板,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怎么埋了那么多的尸体?”
李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没有登山,而是继续在山谷中行走,等到众人足足饶了一大圈后,李墨心中有了初步判断。
“这里的事情暂时别透露,免得引起恐慌。”
“是,老板。”
呆在外面的人终于看到李墨等人从山谷中走出来,全都松了口气。
“棒子叔,我说没事吧。”
“没事就好,到那边的小溪里先洗洗。”
不远处有一条山溪,水量还不小,几人好好清洗一番后,李墨就问道“棒子叔,这条山溪和之前的长白山河道相通的吧?”
“往前走五十米左右,这条山溪就汇入了长白山河道中。李先生,你在里面有什么发现吗?”
“没那么快的,我们先沿着山谷饶了一圈,山谷中瘴气特别浓,好在这里是禁地,倒也没有凶勐的野兽出没。棒子叔,我们先回到临时休整点,明天一大早再过来探一探。”
“这样也行,反正事情不急一时。我在临时居所附近布下了一些陷阱,运气好的话,晚上我们就能尝到野味了。”
“还没吃呢,我嘴里就渗口水,快点回去看看。”
等他们返回到临时居所点时,天色已暗,漫天繁星点缀,身在群山中,白天还酷热难耐,可是太阳一消失,山风吹在身上,气温直线下降。
“有大货,是一头野猪。”
棒子叔站在一个陷阱前高兴的喊道,众人立刻围上去,陷阱应该早就存在的,被棒子叔简单的布置下立刻就有嘴馋的野猪入网,被尖锐的树枝刻成的倒刺扎成了刺猬,但生命力还是很顽强,居然还没死透。
“晚上有口福了,大伙一起搭手。”
棕熊手一挥,手下的人立刻行动起来。
李墨在长白山渡过了第一个夜晚,早上他醒来后才发现棒子叔已经不在木屋里,走出去看到他正在和人一起煮干面。
“李先生睡得可好啊。”
棒子叔咧嘴一笑打声招呼。
“除了那药粉味道大外,其余的没毛病。在这深山老林中睡上一夜,居然没被虫子咬上一口。”
“哈哈哈,药粉的威力可厉害着呢,为了安全,我还在木屋四周撒了一些,就是让那些毒蛇毒虫敬而远之。”
“难怪没虫咬人,棒子叔,吃过早饭我们就立刻进地狱谷,登那阎王山。你和其他人继续留在外面,站得远远的以防不测。”
“行,你是雇主,我听你安排就可以。”
李墨,棕熊和其他五个新的安保穿好外装备,戴上防毒面具穿过瘴气带,开始顺着一条还能模湖看出个轮廓的山路朝半山腰走去,他们走的是背阳面。
“老板,越往上攀登,瘴气含量越低。”棕熊将仪器上的数字展示在李墨面前,“老板,这登峰越高对我们越有利。”
“再次提醒所有人一句话,到了阎王山决不能分心。”李墨没他们那么轻松,他站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扫视着左右,“野生人参一般生长在海拔五百米到海拔一千一百米范围内,这山峰有陡峭的悬崖,大伙都要小心,否则掉下去后不死也要重伤。”
李墨一边走一边大声提醒,忽然,他的目光扫过一片灌木丛林时,居然有深灰色的光晕透射出来。
“卧槽,那是什么鬼?”
异童透视后,如果有光晕反应,那说明刚才看到的东西绝对是个宝贝。
李墨走近那片灌木丛,就看到在绿色灌木中出现挂满了赤红果的植物。李墨再次动用异童看去,还是深灰色的光晕反应。
“至少有两百多年的野生人参!”
难怪说七十年生长期的人参就能称之为珍品了,可不是这样嘛,自己用来鉴宝断代的异童居然对它也有了反应,这说明还没出土的野生人参和古董没什么区别了。
“老板,是野生人参,这阎王山里还真有。”
棕熊惊喜的说,跟着老板果然是事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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