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紫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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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是哪里人?”
春,天国府与太听府发生战争摩擦,历时二十天,以天国府惨败收场。
天国府边境处,有许多回逃的士兵,他们成群结队,虽然基本不言语,但彼此照应着。
而在这些人中,有一人不太显眼。
“朝歌。”
男子穿着有些破旧,盔甲也烂了几处,不知是劳累还是饥饿,总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
“朝歌?那可是好地方啊!整个天国,除了长安,就朝歌最强盛了。”
这个有些年长的大头兵,颇有些善谈,丝毫不在意男子的冷淡。
“传闻朝歌内,有三名歌姬,绿竹红扶苏小小。
每人都有着倾国倾城之容颜,诗词曲赋样样精通,就连当朝太子,也为之动心啊。”
“嗯。”
男子淡淡地应了一声。
“诶,兄弟,还未请问,你的贵姓呢。”
“免贵,王氏。”
“王,大姓啊,可是与咱天子,同一家氏啊,可有氏族宗亲?”
“没族没氏,普通一平民罢了,不然,我就继承家业了,何苦还来这里赚取军功。”
王姓男子苦笑一声。
“也是啊,老哥没理清这个理儿。
唉你说也真是的,咱们天国,国富民安的,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来到这种野蛮之地,打上这样一仗,
打赢的话,也好,谁能想到,咱们竟然还惨败而归!
此战之败,有辱国威啊!”
“你可知道,这次领军是谁?”
“切!当然知道,是镇南府的李家人,
哼!说起他就来气,咱们国内,那么多有名将军,非要找个外人来领军,这下好了!
败了仗,辱了国,还害得咱们铩羽而归,
等回了营,归了家,还真不知道,如何面对家中人了!
这次急行军前,我可是有耳闻的,所以,跟家里通最后一次信时,信誓旦旦地跟我家大娃保证,这次一定能赚取军功,让他以他爹我为傲的。
现在,我哪有脸,见我家那大娃啊!
诶……”
“总是能活着回去的,很不错了,好多兄弟,都因为战争,留在了那里。
咱知足了。”
王姓男子似乎很看得开。
“诶……还是兄弟你,看得开啊!
这地方,好像也快到了。
再往前行进几十里,就到柴桑了,也就算是真正回到咱们天国了。”
“前面!军队!是咱们的军队!”
突然,从前方,远远地传来了兴奋的吆喝。
顿时,这群丧了气的败兵,也叽叽喳喳了起来。
“终于找到咱们的队伍了!这下就不用担心野蛮人的伏击了。
希望能够尽快回家吧……
诶,对了,兄弟,我是金陵——
咦……人呢?”
这名大头兵,四周环看了一遍,只有兴奋的人群,找不到半点刚刚的人影了。
“是跑到队伍哪里去了吗?”
大头兵喃喃自语,但很快忘记了那男子。
……
于旁边的小山腰处,脱掉了残败盔甲,王二嘴里啃着一只肉肠,注视着这支残兵,与大部队汇合。
他自然不可能傻傻地,跟着他们进了军队。
毕竟,去了军队,肯定会核查队伍组织名单的,他也肯定会暴露的。
不过,现在也好,他已经来到了天国府的边境——柴桑。
这次,是他独自前来的,就连宝猪,也没有跟着他。
原本,问花是想要带宝猪一起去恶人城的,但宝猪拒绝了他,而拒绝的原因也很简单,宝猪也想要变强!
而宝猪的打算,便是去横北山脉。
其实,王二与问花是不想宝猪这样的,毕竟,宝猪的实力,似乎根本不需要怎样修炼,而且,现在的宝猪,已经能够硬抗常侍的一击,而不伤及性命了。
但,耐不住宝猪倔强,偏偏想要去横北山脉,好说歹说,最后宝猪才勉强答应,先去黑暗森林修炼,适应好一段时间,再去横北山脉。
可以说,宝猪此去,才是最危险的。
但好在,王二与灾厄领主通过话了,让他如果可能,注意一下宝猪。
灾厄领主自然是欣然答应。
“还真有些不适应呢!”
身旁没了人,王二独身前行,自言自语。
“还有,集齐了冰炎风雷四力之后,这四股力量,似乎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来之前,经过“交涉”,王二还是获得了炎怪的力量,他获得炎之力,而宝猪,则是获得炎怪身躯。
幸好,在去之前,王二也特意了解了些,天国府的事宜。
天国府,是南国分裂出来的六府之一。
虽然南国的正统,仍在南国府,仍是北慕家,
但一百年的分裂,加上天国府的富饶民安,早就让他们忘记了,曾经的荣耀与归属。
也因此,天国府的人,一般称自己为天国之人。
而天国府王家,也在三十年前,真正自立为王,登基加冕了。
当然,三十年前,天国府自然是声讨过,但奈何实在是相隔太远,而且南国府比天国府势弱太多,根本没有半点的作用。
而天国府,也更是看不上其他各府了,尤其是太听府。
在他们看来,太听府只是些未开化的野蛮人而已。
话不嫌腰直,他们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很多珍宝,依然是通过边城商会,从太听府获得的……
三天之后,王二终于来到了这边境之城——柴桑。
一进入此中,一个词语便浮现在王二的脑海——昌盛!
天下太平,秩序安定,路无豺虎,旅途安平,贸易往来的商贾车辆,络绎不绝于道,丝毫没有受到战争的半点影响。
雕龙车盖,挂着凤嘴流苏的华美车子,穿行于闹市,
人来人往,挤挤攘攘,就连清冷的天气,也被增添了几分温度。
王二真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竟然能看到如此繁华的盛状。
“真是……”
王二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了。
天国九城长安、金陵、朝歌、潇湘、梁溪、柴桑、昌黎、琅琊、浔阳。
边境之城柴桑,便是如此盛况,更别说长安与朝歌了……
“嘿,小哥,哪里人?来做生意吗?”
正当王二呆呆地望着城中一切时,一个眼尖的男人,赶了过来,脸上带着快活笑意,“需要本地人指引吗?
价格不贵,五银十二铜,全天包管,只要你想去的地方,没有我百街通不知道的地方!”
绰号百街通的男子,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保障!
“嘿!大兄弟,别信他,看哥哥我!
哥哥我才是真正的本城人,对柴桑才是真正的了如指掌,让哥哥给你引路,铁定保证你满意!”
另一名高一些的汉子,也跑了上来。
“铁毛,你跟我抢生意啊!破坏规矩你懂不懂!先来后到!”
“鬼的先来后到,要说先来后到,也是我先看见的客人,只不过你小子腿脚快,先一步赶到客人身边罢了!”
“那就是我先来的!”
“屁!”
铁猫拎着百街通的衣领,一副要动手的样子!
然而,王二已经融入人群,离开了此地。
“瞬间感觉滤镜碎裂了……”
王二苦笑着,走进了一家酒店——醉仙楼。
其实也能理解,再繁华的地方,也总是要生存的,需要生存,就有生意,有生意,就有竞争。
这些,都是繁华背后的东西。
“爷!要点什么?!”
店小二眼光毒辣,虽然王二穿着并不怎么样,但那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气质,丝毫没有乡下人的局促。
这要么是个隐藏的达官贵族,要么是个曾经见过世面的人。
王二大声叫嚷,“温一碗酒,一碟茴香豆。”
说着,便排出九枚铜,放在了桌子上。
其他人听到王二的动静,不由得哈哈大笑。
“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这里的物价。”
“我看,是没钱充大头的!也就只能拿出九铜。”
小二也有些为难,“爷,九铜只够温一碗酒的。”
店小二也确定了这人的身份,应该是个落魄的显贵,但也没有轻视什么。
毕竟,那么多客人看着呢,他也得注意店里的形象。
“笑甚么,笑我拿不出钱来吗?!”
王二佯怒,然后在怀中掏了又掏,最终手停在了怀中,小声问道,“小二,一碟茴香豆,多少价钱。”
众人又大笑起来!
小二有些挂不住脸了,正要悄悄地说,却被一个严肃的声音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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