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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新民晚报记者程明德正要外出采访,却被两个男子拦住,领头是一个穿着得体,提着公文包的男子:“请问是程明德,程记者吗?”
程明德疑惑看着三人,领头的人看着像个文化人,跟在他身后的两个人却流里流气,不像什么好人,心里有些嘀咕,但还是点头:“对,我是!”
领头男子正色说道:“我是第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孔正华。”
“今天徐存根先生找到我,说你有毁坏徐先生名誉的嫌疑,昨天的报道有多处不符合事实。”
“而且很多方面,官方还没有下定论,你们就先声夺人,给下了定论,导致徐先生名誉受损。”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他有权对你提起诉讼。”
“不过,徐先生觉得公道自在人心,昨天你写的新闻稿,也就是今天发表的那一篇,他可以不追究。”
“如果你还继续污蔑、诬陷徐先生,徐先生将会采取法律手段,对你提起诉讼。”
“这是我们的告知函。”
说完,孔正华拿出一张手写的告知函,上面有签字盖章,郑重递给程明德。
程明德虽然是记者,也是高知识份子,但对于法律方面,懂得确实不是很多。
现在这方面也不完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这些东西,不要说普通人,很多高知识份子都没有听说过。
也就只有孔正华这种,专门折腾这些的人才能弄清楚一些门道。
程明德接过告知函,整个人都还有一些懵。
孔正华提醒道:“不要再写关于徐先生的任何文章,你就不会有事,要不然的话,小心吃官司。”
程明德下意识点点头。
现在吃官司还是很吓人的。
等孔正华走后许久,程明德才算反应过来,这一张告知函到底重不重要,他也分不清,但挺吓人。
想了一会,还是把“告知函”收进了自己的公文包。
………………
申城,某民房。
一家人正忙着做中午饭,男主人唠叨着说道:“下午,老三跟我去多进点材料,多做一些货出来。”
一旁正在做饭的妇女抱怨:“你现在才四十多,明明还可以在国营厂做几年,你死活要把岗位让给老大,你没工作,现在家里怎么办?你就做点小生意,一个月二三十块钱,老二的高中又要读三年,老三马上要读高中了,到处要钱。”
“现在他们暑假,能帮你一点,他们读书呢?怎么办?”
男主人叹气:“老大刚成家,不能没有收入,工作不给他,他怎么过日子,我们想想办法,这日子总能过的。再说了,大儿媳也好,隔三差五会给送点东西过来,知足吧!”
正说话见,门口忽然冲进来一群人,进门二话不说,先把男主人按住。
一时间整个屋子里乱成一团。
忽然冲进来的一群人都是大男人,男主人还没起身就被按住,剩下的要么是女人,要么是小孩,根本反抗不了。
“有没有王法了?光天化日,进屋抢劫啊?”女主人急得大喊,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要是再被抢,可就雪上加霜了。
领头男子随手在水桶里勺了一瓢水,大喝几口,说道:“你们是徐建业的二伯,还是二叔来着?不管是什么,你们告诉我徐建业的行踪,我们马上就走,要不然的话……哼……哼……”
一家人顿时明白这一场灾祸的源头,赶紧喊道:“我们家跟他们不熟,他们们家前些日子忽然说要去外地,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去什么地方了呀!”
领头拿着瓢,照着男主人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啪……”
葫芦瓢被砸成四分五裂,飞得到处都是。
女主人急了:“我们真不知道,不知道啊……”
混混头子环顾四周,煤球灶上的锅随手丢地上,然后把烧火钳插入熊熊燃烧的蜂窝煤球孔:“给你们一分钟时间,不说的话,知道猪皮是怎么烫的吧?”
主人家急得大喊,小混混们随手将们一关,拿起一把刀:“谁再喊一声,我就剁一个人的手指。”
顿时,没人再敢出声。
一分钟很快过去,混混头子看着主人家一家子:“都不说?”
男主人也急了:“我们真不知道。”
家里其他人也纷纷附和:“他们走的时候就说要出趟门,没说去什么地方。”
“你们杀了我们,也不知道啊!”
混混头子可不管他们说的是真是假:“不说的话,哪就别怪我了。”
说完,找了一块抹布打湿,把烧火钳从烽火煤里取出,烧火钳下半截已经烧红。
混混头子随手把烧红的烧火钳丢地上,然后抓起男主人的手照着通红的烧火钳上按。
男主人拼命挣扎,奈何他被人按着,力气再大,也挣脱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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