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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个点头如捣蒜“记住了记住了!”

肖扬把银子交给丁猛“大胡子,这些人今后就由你来带领,银子也有你来分发,若是你们迟迟不到边境城池和我们会和,我今后只会找你一人的麻烦!可听清楚了?”

丁猛点头“小人听清楚了。”

丁猛对其中一人说道“老实,你去我家里把我昨天打的几只野兔子拿过来,孝敬给大人享用。”

那人飞快的跑去了。

凌冽和肖扬辞别丁家兄弟返回车队,黄观埋怨他们“叫你们探个路都去了这么半天,都跑哪里去了?”

肖扬回答道“走得远了点,迷路了,找路花了半天的工夫,路上碰到一个猎人,看他那里有野兔,买来了给大家伙解解馋。”

黄观还想说什么,看到那三只野兔子就闭了嘴。

探路嘛,走得远了又迷路是正常的,还知道带回几只野味改善大家伙食,还要人怎么样。

就是这个碰到猎人的事,不知是真是假,只是看到那三只野兔似乎也不像刚刚死去的样子,倒是还能说得过去。

丁猛说过,这片大山里只有他们这一伙人时不时的出来打劫一下,有时候运气好能碰上个肥肉,更多的时候,蹲守几天什么收获也没有,毕竟这条山路走的人少,路人也害怕被山贼打劫,一般的人都选择走官道,虽然路远了点,胜在安全。

只有他们这样一群运送粮食兵器的官兵,根本不惧一路的宵小,再加之粮草要得急,选择走这条近道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晚上就在河边露宿,伙夫头将几只野兔清理干净一锅炖了,大家伙美美的吃了一顿野兔肉。

当晚一夜无事。

天明继续赶路,紧赶慢赶在走了将近大半个月,走得人困马乏,沿路的植被日益稀疏,地表裸露出来,到处是大片大片的黄沙,大风刮过,鼻腔里充斥着黄沙的土腥气,才依稀看到远处矗立着的高大的城墙。

边境重镇禹城终于到了。

即使是大白天,城门也是大门紧闭,黄观骑马前去叫门,城门开了个口子,一个人探出脑袋将他的文书接过去看了看,才打开城门,放他们入城。

众人赶着马车进城,一路有人上来和他们热情的打招呼,看到马车上的粮食和兵器,都喜笑颜开。

禹城,听说是边境最大的城池,也是边境守军的帅府所在地,离两国边境还有些距离,城里的住户有很多,街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看得出很繁华。街边一些小孩子,看到来了这么多的马车,一路跟着跑了很远。

车队来到一处官衙,门口牌匾上的字迹都褪了色,到处都是灰蒙蒙的,显示出一股经年的陈旧破败。

黄观说这里就是官衙的仓库,今天要在这里先卸掉大部分的物资,剩下的明天在送去前线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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