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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大茂解释道“谢启光这人很有头脑,他将凤凰城的物资倒卖给大清国,从中大赚一笔,他不但卖粮食,还卖武器,谢小刀说过,谢启光可能跟大清达成了某种协议。”

“该死!”方正冷哼道“他这是与虎谋皮,谢启光如此短视,我必除之。”

谢启光此举,无疑触犯了方正的底线。

他是知道清军的狡猾残忍,而且日后死在清军屠刀之下的汉民,超过了五千万。

史书记载,明朝末年,有人口接近两亿,可经过清军入关屠杀后,直到康熙二十九年,人口才恢复到一个亿。

史上最大屠杀,扬州十日,光是《扬州十日记》、《扬州城守纪略》、《明季南略》等史料记载,就有八十万人。

后世的倭国,比之大清帝国带给汉人的灾难,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超过五千万的杀戮,让方正至今想起这个数字,都不寒而栗。

此时的欧洲才多少人口?

也就五六千万,也就是说清朝在长达五十多年的入关时间内,就屠杀了一个欧洲。

这还不算整个清朝统治时期屠杀的数量。

各种起义、文字狱,反正清朝给你扣上个大帽子,然后就开始屠杀。

汉人百姓,在高贵的满大人眼里,与猪狗无异。

如此一来,更加坚定了方正想要抄家的决心。

自己的同胞,作为世界上最能吃苦,最勤劳的人类,怎么能被外族屠杀?

一想到那些善良、美丽的人儿,被脑袋上顶着猪尾巴的满清人欺负、杀戮,方正的心里就觉得不得劲。

训练军队的事情,方正放手交给胡一刀去做,而他,则接到了李东泽的密报。

“贼酋皇太极,带兵七万,围攻宁远。贼酋率众渡河,左辅、萧昇、邓茂林、陈兆兰等俱从右屯等处收回。”

方正得到消息,已经是五月十八日。

他这段时间,一直泡在训练场上,跟着士兵们一起训练。

他还花重金,托人从京师购买了一支做工精良的手铳。

不用火绳,采取的是后世的定装火药,利用枪身里面的火石击发,十分先进。

奈何这种手铳造价极高,每支需要二十两银子,而且所需工期较长,并不适合方正目前的需求。

“看来是时候招募一批科研人员,开始研发燧发枪。”

在方正看来,这个时期的火器缺点很多。

因为使用火绳点火,遇到风雨天气,火门里面的火药就可能被风吹走,被雨打湿,所以火器虽然威力强劲,但是使用条件苛刻。

现在的火器,因为使用的是没有膛线的铳管,导致射程、精度都不尽如人意。

后世的非洲兄弟,手拿现代武器,对射半天还不一定能打死人,更遑论这种落后的跟烧火棍一样的武器。

这也是为什么明军的武器先进,在面对八旗铁骑的时候,还是被打的屁滚尿流。

毕竟战争不是简单的武器对抗,否则仗也不用打了,双方把武器摆在台面上,谁的武器差就投降岂不简单?

战争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天时、地利、人和,不论哪一个方面失利,都有可能导致失败。

今天是天雄军训练的最后一天,也是接受考核的一天。

今天所有的天雄军都换上了统一的服装,一水的黑色短打麻布。

他们的身上只有轻便的板甲,就是用百炼精钢打造的板甲,有且只有胸前的一面。

“同志们,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一面吗?”

“那是因为,我们的天雄军,有进无退,面对敌人,咱们只有一个字!”

“杀!”

接受了集训的天雄军,面貌跟七日前已经完全不同。

首先检阅的是队列。

在棍棒、皮鞭的爱抚下,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几乎快赶上升旗仪式的水准。

此刻天雄军二十个方队,横看竖看,都是一条整齐的直线。

每个人的脸都晒黑了一圈,个个腰背挺直,目不斜视。

而斜烈站的商人们,也被邀请过来观席。

训练场上整齐划一的军队,自带一股不容侵犯的气势。

一旁的浙商沈牧野赞叹道“我本以为戚家军就已经是当世无敌了,没想到塞外还有这等强军,这是谁的家丁?”

晋商侯小六也是张着嘴,看着场中挺拔如松的天雄军,“如此军队,该不会是样子货吧?”

他已经多方打听到,现如今的小刀会代理首领方正,将原本的小刀会成员,编成一军。

据说才训练了一个星期,难道眼前的这支军队就是?

侯小六觉得难以置信,“即使是样子货,能有这等威势,只要拉到京师溜一圈,肯定能骗得许多军饷。”

观看完军训表演,方正朝列席的商人拱了拱手。

“诸位贤公,观我天雄军如何?”

沈牧野满心佩服“请恕在下读书少,只能说一句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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