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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霓虹璀璨,内地美其名日不夜城的城市很多,但在李丘泽看来,最名副其实的,还要数眼下这座城市。
在这座城市中,上午时间,是不太容易在街上看见年轻人的,尤其是打扮时髦的年轻人。
而当金乌隐去,黑幕拉开,穿着两根筋和人字拖的老头们回家睡觉后,街道上俊男靓女便纷纷出现,凌晨之前对他们就好比大清早,娱乐的氛围过了凌晨才进入高点。
傍晚时分,一对金童玉女从电梯下来,进入酒店大堂,引来不少人投来视线。
男人身材结实,人高马大,理着简约而不简单的短寸发,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特别阳刚有活力,而且明明年轻不大,却自有一股沉稳内敛的气质,龙行虎步之间,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霸气与自信。
旁边的女孩有着一张仿佛瓷娃娃的脸蛋,一双眼睛大得夸张,如黑玛瑙般的整颗眼仁清晰可见,小琼鼻,抹有淡淡唇彩的樱桃小嘴,带点婴儿肥的脸颊上条线微微扬起间,便能浮现出两只可爱的梨涡。
穿一套版型很正的黑色女士休闲西装,身材有点微胖,不过恰当好处,该丰满的地方绝对丰满,不该有肉的地方一点没有,这套很干练的衣服穿在她身上,肉嘟嘟的,竟显得十分性感。
乌黑的长发在头顶刻意盘起,露出白皙的颈脖和锁骨,再配合那张瓷娃娃般的脸,既可爱,又知性,说不出具体是种什么感觉。
反正,很诱人。
大厅里不少男同志的眼睛都看直了。
李丘泽也时不时低头向旁边看一眼,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就一个感受——真大。甚至还能窥见一抹旖旎的风景,这就是身高差的好处。
众所周知西装领口都不小,夏姑娘里面配的是一件贴身的白色圆领衫,很轻而易举地便撑起了一抹壮观的弧度。记不得从何时起,发现小看了她,现在看来,依旧小看了。
深不可测啊。
“看、什么看!”夏语桐似乎留意到什么,嗔怒一句,俏脸蔫红,赶忙伸手捂向胸口。
此时十分后悔,下午听从某人的高见,买了这件打底衫。
它太紧身了,根本罩不住。因为属于内衣,所以当时也没试。
李丘泽如果知道她心里所想,就会回一句:能怪衣服吗?
“咋了,长得漂亮还不给人看啊?”
论厚脸皮,那就是一打的夏语桐,也不可能抵得过李丘泽。
夏语桐的脸蛋越发红艳,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脚步向前一冲,躲开了他侵略性十足的目光。
她却不知道,某人心里巴不得,毕竟一直欣赏一种风景也腻歪不是?瞅瞅这浑圆的屁股蛋,最好的工匠都雕琢不出来。
“小桐你会喝酒吗?”
“不会!”
“那咋搞啊,今晚多少要喝点啊。”
“不喝!”
“你看看你,说的过去么,去酒吧不喝酒,还是个年轻人吗?”
夏语桐能不能喝酒这事,李丘泽还真不晓得,因为从没有一起喝过。以前在一号店时,晚上搞宵夜,反正让她喝她从来不喝。
这个点出门,李丘泽是有些想法的,靳华提供了两个地址,一个是张晓亮住的地方,一个是他们乐队经常驻唱的酒吧。不过据说这种活计赚不到几个钱,他们也没什么太高要求,纯粹当接不到演出时的一种锻炼,所以才能常驻。
乐队这种玩意,不练也就废了。
那你说晚上,一支乐队应该在哪里?
酒吧不是好地方,过于嘈杂的环境,李丘泽个人不太喜欢,但酒吧也有一个好处,灯光闪烁酒精弥漫之间,往往气氛比较暧昧,非常适合泡妞。
他就不指望酒吧里的妞了,哥们儿自带。以身边这妞的质量和良家程度,酒吧里大概率也是没有的。
倒也没想过将她灌醉,不省人事那种有什么意思?只想着稍微喝点,把气氛搞上来,有些事情可能就顺其自然了。
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个大帅批不是。
“你不是说那乐队要解散了吗,说不定已经解散了,他就在住的地方。”
李丘泽也不说话,按照她的意思,先去张晓亮的住处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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