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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得了命令,点着头下去办事了。
要说这附近最好的舞厅,自然是岳霄所呆的玫瑰舞厅,里头的设施是整个城中最好的,每年都出花魁,让无数有钱人一掷千金,很是符合凌旺的要求。
小厮去舞厅里给林富定了个豪华大包厢,又要点个花魁,奈何今天的花魁早就被人点下了,因而林富只能等到下次。
小厮转头去请林富到舞厅里来,一边走着,一边讨好似的说“今儿个咱们来的晚了,最好的包厢也已经被人订走了,老板想办法给咱们调了一个第二好的包厢,老爷,咱们今天就将就将就吧?”
包厢的环境倒是都差不多,林富不在意这个,坐下来盯着舞池里的那些美女跳了一会儿舞,心头涌动起来,侧头问“花魁呢?”
那小厮低着头说“花魁今日也已经被人点走了,若是想见也得过些时日。”
“过些时日?”林富挑了挑,眉头道,“怎么还要过些时日?”
那小厮照着值班经理说的话解释道“他们这儿的花魁,每晚只见一位客人,且若是想见,必须得提前半个月排队取号,等到了时间才能再来。若是到期了不能来,钱也是不退的,就当是送给那夜的花魁罢了。”
林富的兴趣被勾了起来,他倒是十分好奇,什么样的美人能够获得这样的待遇?
林富挑了挑眉头,说“什么花魁这么了不起,即使我花钱也不愿意出来吗?”
那小厮摆了摆手,说“我都打听过了,花多少钱也不能坏了规矩,说是花魁自进了舞厅就有的规矩。”
“哼,不就是个女人?”林富哼了一声,在他眼里,这世上的女人无非两种,一种是能够用钱收买的,一种是不能用钱收买的,但大部分的女人都属于前者,后者也不过都是装出来的坚贞无比,以此抬高身价,这就是他作为商人与男人的眼光。
正在这时,舞厅里的一个女人映入了他的眼帘。
那女子身材曼妙,穿着一身素雅的旗袍,气质显得格外出尘,五官更是精致的没话说,好像是天仙下凡一般,在舞池当中独自摇曳着,熠熠生辉。
林富看的眼睛都发光了,指着那个女人道“你赶紧给我下去,看看这个女人是什么人?要是可以,就直接把她给我带上来。”
小厮得了命令,转身就下了楼,在舞池当中一通好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正在一边喝水的岳霄。
岳霄正是刚才林富看上的那个女人,她今日特地化的十分素雅的淡妆,连头饰也只有一个小小的钻石银色发卡,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的温馨。
那小厮迎上去,道“不知小姐是哪家的人,有没有空去和我们家老爷喝一杯酒?”
岳霄轻飘飘地看了那小厮一眼,道“你们家老爷是谁?”
小厮弓着腰,神情却十分得意地说“正是林司令的弟弟,林富林老爷。”
“林司令的弟弟?”岳霄做出很不屑的样子来,道,“林司令前日请我去喝酒,我都没有应允,今日他弟弟来了,难道我就得给这个面子吗?”
这意思是拒绝了小厮。
怕办砸了差事,不好回去交差,于是继续道“只要姑娘愿意上去喝一杯酒,不管要什么,我们林老爷都能给。”
岳霄了一声,道“我若是要天上的星星,海面上的月亮,你们老爷也能给吗?”
小厮的脸色僵了一下,却仍旧是笑着说“这姑娘可就太难为我们家老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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