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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娘家呆了会儿,等到割猪草回来的二姐风韵,风铃儿才上前打招呼,“二姐,喂猪的土豆应该快吃完了吧,今天我又去买了白萝卜。到时候你喂猪的时候,可以切些萝卜,煮了给它们吃。”
二姐风韵笑嘻嘻地冲到厨房,看了下堆积成小山的萝卜,连忙洗了一个往嘴巴里送。
她咬了一口,才放了猪草背篓,“哎,渴死我了。”尝了一口白萝卜,竟然被甜到了,忍不住多吃了两口,“铃儿,这萝卜还真好吃,甜丝丝的。”
“是么,那二姐运气好!”风铃儿指着手里的半截萝卜,愁容满面,“我吃地就是辣萝卜,所以不怎么想吃了。”
风铃儿羞愤地把手中的半截萝卜一扔,那狗狗二白就晃着尾巴,将扔掉的半截萝卜衔了过来,放到主人的脚旁。
“做什么?”
“汪汪!”
二姐风韵摸了摸二白雪白色的毛,“二白是告诉你,这些萝卜是拿银钱买的,不好吃就别吃,放在哪儿喂猪也挺好。到处乱扔是怎么回事儿。”
“嘿嘿,刚生闷气,给忘了。”风铃儿挠挠头,尴尬地伸手去接二姐风韵手上的萝卜。
“算了,你好生坐着,二姐把这萝卜扔木桶里去!一会儿好剁碎了给猪煮。”
三人在厨房里摆谈了好半天,事儿后,风铃儿让二姐风韵把自己借来的推车送回唐婆家,自己则赶回山上的家,同楚晨汐交代了一下,前往酒楼。
到达酒楼的时候,发现之前的珍珠翡翠白玉鱼骨汤被黄金排骨汤给替代了,心里突生一计策。
她把雷管家叫到一楼商量,说是现在这季节,正是萝卜收获的时候,要不要用这萝卜烧一味汤。
雷管家拍手附和,赞同道,“萝卜好啊。可是汤要新鲜的萝卜熬出来才好喝啊?”
风铃儿得意地卖弄,“要新鲜萝卜,找我风铃儿啊?”
“怎么,又是向我推荐你们田水村里的萝卜?”雷管家猜中道,“既然这样,那风姑娘将萝卜拉过来卖就是了。反正我以这里的市场价拿给你银钱,如此一来,你回去也好交代不是。”
风铃儿眉开眼笑,挠头傻笑,“那怎么好意思?”
“风姑娘找我说这个,应该就是希望能把你们村里的蔬菜拿过来卖吧?”
反正已经被看破了,风铃儿也不打算再继续敷衍下去,一口答应道,“没错,我就是想把村里的蔬菜拿到这儿来卖!一来是因为我们村里的萝卜确实又大又好,而且还便宜,既然咱们这是做酒楼生意的,那自然需要新鲜的萝卜才比较好,可市场上卖的那些萝卜,几乎都是大老远拉过来的,与其如此,还不如买我们田水村的萝卜呢。我一大早起来,将萝卜挖出来,想办法保存好,到时候酒楼要做汤,还方便地多。”
雷管家知道风铃儿的意思,便就信任地点头同意了,“风姑娘,你要卖萝卜,就把萝卜拉过来再说吧!有多少萝卜,过过称,我就给你银钱。”
“嗯。”
当天下午回去,风铃儿就去其他几家买萝卜。被野鸡糟、蹋的萝卜呢,则全部扔到了鸡棚里,让野鸡们自己啄着吃。
至于买的其他的萝卜呢,风铃儿算了算,便将它们装进竹筐里。等着到时候义兄易张再来接自己,就把萝卜放进马车里,拉到县城,去卖给自己做工的酒楼。
自从有了这酒楼,风铃儿发现,好多东西都可以拿来赚一笔银钱。
就说这萝卜吧,她卖的时候是九文钱,可在县城,却卖十八文一斤。一次性卖了三百斤给醉云楼。
当下,风铃儿除去本金一千八百文,就赚了两千七百文,差不多一两银钱那个样子。
看着自己辛苦半天,手里握着的银钱,她立马把这个月里,义兄易张每天早晚接送自己的工钱给了。而后嘱咐他,明天早上在田水村头等自己,把十来个弟弟妹妹接进自己的宅子住。
“易兄,弟弟妹妹都想自己的父亲母亲了,你把她们带进宅子,和家里人一起住吧。小冰身体素质差,我让晨汐给她调了药,你回去给她煮了喝。”风铃儿说完,又补充道,“我呢,现在还有其他的事儿必须要处理,就不同你们说了。”
“好嘞。”易张无条件地听从风铃儿的安排。
那日,雷管家还是将自己在风铃儿那儿买了多少白萝卜同成毅公子说了。
成毅公子将风铃儿叫到楼上,询问它的想法。
风铃儿实在地告诉对方,自己之所以把萝卜卖到酒楼,最实在的原因是因为缺钱。但她十分聪明,口才不错。
故而在成毅公子一提到这事儿,立马就回答地说,“成毅公子,是这样的,除了赚钱以外,我还觉得我们村里的萝卜好。首先市场上卖的那些萝卜,为了让顾客看起来好看,所以用水将萝卜洗得干干净净。但是这也出现了一个问题。”
成毅公子好奇,“什么问题?”
“那就是萝卜不保鲜的问题。”风铃儿一丝不苟地分析道,“这萝卜呢,洗干净了以后,一定要包上油纸,装进口袋。但是市面上卖的萝卜,全都是干干净净地放在那儿的。也就是说,那些卖萝卜的商贩,将萝卜运到县城,中间花费的时间,就足以让萝卜失去鲜味儿。”
成毅公子摸了摸鼻子,“可是风姑娘如何保证你带来的那些萝卜一定是保鲜呢?”
风铃儿快嘴回答道,“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带来的萝卜有泥巴啊。别看那些泥巴脏,但是它十分保鲜。可以延长萝卜失去水分的时间。萝卜水分保存地越多,那萝卜就越新鲜。”
当然,风铃儿这么解释以后,自然会补充两句,到时候让成毅公子尝一尝萝卜的鲜嫩程度。
成毅公子并不怎么喜欢萝卜,对于风铃儿让他品尝的事儿,也只是在心里头想想,并不当真。
“风姑娘,在下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要了解了解事实而已。”成毅公子说到这个,忽然问风铃儿,“听大哥说,风姑娘在他的玉石店里买了白玉佩!”
“是啊,成安公子给了我极大的便宜!”风铃儿知道,成毅公子盘问的理由,是担心自己被人挖了墙角。
“以后风姑娘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不妨同在下直说,在下定然竭尽全力满足姑娘所需。”成毅公子手指搭着杯子,“只希望风姑娘能够一心一意地在在下的酒楼的做工。银钱方面,在下一定会让你称心如意的。”
风铃儿一听,禁不住笑了,她想,成毅公子这么一说,彻底暴露了他此刻的态度,大概就是因为害怕自己成为了成安公子的工人,导致没有人做酒楼的军师,替他谋生意了。
这风铃儿之前听楚晨汐说过有关成毅公子的事儿,打心眼里是同情他的。更何况,成毅公子雇她在先,她自然不会想着背叛对方。
“成毅公子,你放心吧,我只是买些东西给家人罢了。”风铃儿移动身体,望着成毅公子,“至始至终,我都会在这里工作,直到
哪一天成毅公子不想再开酒楼为止。”
成毅公子听后,万分感动,瞪大的双瞳带着泪珠,“那在下就在这里多谢风姑娘了。”
“不必客气!”风铃儿起身,刚走到酒楼门口,就想起重要的事儿来。
退后几步,她眯着眼睛,再向对方打听了一下有关兵部尚书赵明大人母亲的事儿。
“那个……成毅公子,我想问问你,赵大人的母亲喜欢吃野鸡,那……喜欢吃野鸡蛋么?”
成毅公子眼睛眨了眨,两手托着下巴,“风姑娘家里有野鸡蛋?”
“呵呵,有。”风铃儿垂眸,扁扁嘴唇,应道。
“那问别人做什么,直接把野鸡蛋送到醉云楼来啊。野鸡蛋这种稀罕的东西,如果能做一样特色菜,说不定又会吸引很多人来呢。”
风铃儿一屁、股坐回去,感兴趣得打听,“那成毅公子会怎么卖野鸡蛋呢?”
“风姑娘希望卖多少银钱?”成毅公子想要听听风铃儿自己的意思。
“这事儿可别问我,你要问我,我可不大清楚。不过我就按着县城里给野鸡开的价钱收费就是了。”风铃儿并不贪,只是想着卖一个合理的价格。毕竟野蛋特别贵,这懂行情的人都知道。
成毅公子自作主张地说,“那这样吧,风姑娘,一斤野鸡蛋四十文。”
“啊,是么?”风铃儿在心里头把家里那些野鸡蛋估量了一下,大概有个五十斤。如果按照一斤四十文的价钱,那她一次性就可以卖到两千文。
两千文,拿出几百文钱置办家具,给自己和家里人买粮食,再给自己和楚晨汐置办几双鞋,再给家里边买些厚棉絮,绰绰有余了,没准儿还剩下几文。
思考地正高兴呢,成毅公子忽然唤了风铃儿回神,“不过风姑娘,要想我们酒楼买下野鸡蛋,在下以为,得先想一个吃野鸡蛋的法子?”
风铃儿坦然面对,说是自己已经有了绝佳的主意。
野鸡蛋的吃法,她提前想了很多种。不过因为早饭的问题,她还是觉得应该想些切实的办法。
首先,野鸡蛋的营养价值很高,要想做些野鸡蛋的花样。
或许可以蒸着吃,蛋质又嫩又鲜。金黄黄的一片鲜嫩无比。
这是第一种吃法。
另外一种吃法,就是煮着吃。像家鸡蛋一样煮来吃,会非常地有趣。因为煮着的时间不同,所以也可以分为好几种。
比如时间短点儿的,蛋白凝固幼嫩,蛋黄半熟。
长一点儿,蛋白凝固,蛋黄半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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