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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儿觉得这事儿要处理得既不让那大人反感,又不会引火,那就得出奇招。
首先玉柳姑娘的相貌一定得让那大人看见,但要让大人看见,就得让玉柳姑娘能够拥有主动摘下面纱的勇气。
那做些什么才能让对方有这个勇气呢?
思来想去,她有了办法。
“红梅姐姐,这样。你在玉柳姐姐的房间里等我,我去把她带出来。”
红梅不以为意,“那这样。你不是……”
“哎呀,时间紧迫,我也不同你多说,你只要配合我就行了。”风铃儿快速地取了围裙,来到听乐的雅间。
一男人醉酒,坐在蒲团上。面色带红晕,神情悲苦。
手中握着酒盅,眼睛打量着拿着琵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的玉柳姑娘。
“喂,玉柳姑娘,你……继续弹啊,我……好着呢!”一个倾身,人已经凑了上去。
没有什么过分的举止,就是看上去让人不舒服。
风铃儿门开得快,一个闪身,替玉柳姑娘挡下来。
“那个客官,你刚才不是说要看玉柳姐姐长得什么样么,那……我带她出去化一化,再带进来?”
男人语气冰冷,“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化?”
“这位大哥,你得知道,女人都是爱美的,你要看玉柳姑娘,也得让别人打扮漂亮了才是嘛,对不对?”风铃儿阻拦着那位大人,握着那位醉酒的男人的手,“别睡别睡,等着啊。我们马上就回来。”
花了大概十来分钟,给玉柳姑娘有伤疤的脸简单地化了一下,涂了胭脂水粉以后,在对方的脸颊上涂了一颗红心的爱心。
玉柳姑娘最开始不相信风铃儿的手艺,结果睁眼,看向铜镜时,她才发现,自己的脸这么一打扮,反而更加惊艳了。
想要摸一摸伤疤,却被风铃儿拉住了。
“别别别啊,你这一擦,万一掉了怎么办?”风铃儿将玉柳姑娘拽起来,带到那位醉酒的大人面前。
结果一推门,那醉酒的大人已经倒椅子上了。
累了半天,捣鼓了这么一个花样,那醉酒的男人竟然倒下了。
一个不省人事的死猪,也不知那红梅姑娘在怕什么?
自嘲一笑,风铃儿蹲身站起来,抓着门,“玉柳姐姐,现在你不用担心了,他就是想看也看不成了。”
玉柳姑娘眼神示意了一下外面,大概是在说,外面还有他的手下。
因此最终风铃儿带着人在招翠坊走了一圈以后,就作罢了。
“玉柳姐姐,以免以后他们找你的麻烦,你明天还得保持这个妆容。”她耐心地解释道,“你脸上的伤很小很小,不用担心会被人看见。而且也没有谁会在意。因为你本身五官就长得精致,随便一打扮,就是一个小仙女。所以,日后你自信一点儿,诸如此类的事儿也就不用怕了。”
因为风领儿的插手,这件事儿就彻底解决了,结果到了晚上,风铃儿准备回田水村的时候,竟然被红梅姑娘叫住了。
说是要开一个简短的会议。
“啥,开……开什么?”风铃儿纳闷吃惊。
红梅姑娘肯定地点头,“坊主今晚要训话,让我们先等半个时辰。”
“哦。”
风铃儿点头,惊诧不已,却又哭笑不得。
当初在醉云楼做工的时候,还是自己提出来要开会的,怎么到了招翠坊,这词汇就有了。
难道……难道那坊主也是穿、越过来的?
呀,一定要好好瞧瞧啊。
笃定了主意后,风铃儿就站在队伍里,等待着那位被招翠坊姑娘视为神的坊主的到来。
可是真来了,风铃儿才真是哭笑不得。
对方竟然坐在二楼屏风后,以语音传达自己的意思。
一面都没有露过。
要不是自己耳朵灵,恐怕她也听不懂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
凝神一听,才发现对方说。
“各位招翠坊的姑娘,今日将你们聚集到一起,主要是告诉你们。来到临州,不是让你们在乐艺上大展身手,给自己寻找知音,而是为了找寻会弹奏水之音的人。”
风铃儿听得邪乎,碰了碰身旁的红梅姑娘的胳膊,“红梅姐姐,什么是水之音?”
红梅姑娘告诉对方,说水之音是百里家一道顶尖的宝贝。
只有百里家的人才可以以水化音。
风铃儿听得糊涂,“……不懂。”
红梅姑娘捂着嘴巴,轻笑,“不懂就对了。”
“哦。”风铃儿不敢问了。
——
开会言简意赅,就是让招翠坊的姑娘们,多多注意,只要发现好乐之人可以拿水弹奏出曲子的人,一定就是百里家的人。
风铃儿呐呐不解,却也不想要去深入了解。因为她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来招翠坊只是赚钱的,又不负责找什么百里家的人。
结果要离开的时候,被红梅姑娘叫住了,说是刚才坊主通知下来,在招翠坊的干活的人,有机会也可以帮忙寻找百里家的人,找到后,愿给黄金三百两。
风铃儿眼睛瞪得极大,“红梅姐姐,真有黄金三百两?”
“当然了,我们坊主从来不说假话,上回寻人,有一位大婶寻到,她还当着我们的面,发给人家黄金三百两的呢。”
风铃儿虽然爱财,却不贪心。对于三百两黄金这个诱惑,她也很有自知之明。如果寻找百里家的人,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儿,那这位招翠坊的坊主也不会大费周章地来到临州,开办招翠坊,寻人了。
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找百里家的人,便是一件难比登天的事儿,难比登天的事儿也就只能碰碰运气。
当然,风铃儿会在做工的时候,打探一下,至于能不能找到,就尽人事听天命了。况且,她对那黄金三百两也没有多么奢求。毕竟,她身为一个现代人,特别了解一句话。
越是想要得到的东西,越不能得到。如果把某些东西看得不那么在意,没准儿某一天,那贵重的东西就到了手里了。
两者之间的感觉,差距太大了。
风铃儿反正是选择平淡冷静地对待的,有时间就打听一下,没时间就做工,努力为每个月的二十两银钱奋斗。
“风姑娘,我可不敢再惹你这匹马了,再贵重,也不敢惹了。”还没靠近风铃儿的马,红梅姑娘就自动退后几步,只担心那马儿一个不开心,伸出它的前蹄踢过来。
“红梅姐姐,你也别怕,只要不坐这家伙,它也不会无故踢人,说起来,当初我能驯服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屁股没摔开花,也算是我的运气。”风铃儿话说得欢快,踩着马镫就上了马背。
挥手同红梅姑娘告别后,风铃儿牵着僵绳,返回了田水村。
这一次,没耽搁多少功夫。
因为天色还没暗下去,风铃儿就到了村头,拉着马儿,到了对岸,又走山路,往家里行去。
还没到院子,就闻见了饭菜香。
楚晨汐正在炒菜,青烟缭缭,从屋子里窜出来。
拴好了马,进入家门。就看见穿着围裙,拿着铁勺在做菜的相公。
“晨汐?”风铃儿探了脑袋,望着里面的人,“又在炒菜了啊?”
握着铁勺的手,颤动了下,楚晨汐转过眸子,注意着门口的风铃儿,“今天回来得还早?”
“当然了,昨天事儿做习惯了,今天就轻松多了。”风铃儿搬了板凳,坐下歇了一口气。
楚晨汐把菜超好以后,紧跟着问,“山路上的学化了么?”
“还没有呢?”风铃儿搓了搓手指,“山风冷冽,吹地脸像被刀子刮。”
楚晨汐一听,拿了木盆,倒了热水,端到桌子上,“刚烧好,泡泡手。”
风铃儿正好一双手冻僵了,瞧见木盆里热气腾腾的水,连忙将双手放进去。吹地通红的手,刚放进热水里,还有些烫,后来水温了些,两手直接送进热水里浸泡,是一件极其幸福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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