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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笛没有想到,一个30岁的男人听到她这个28岁的女人招认自己是处女时,会吓得落荒而逃。

而几分钟前,他们还紧密相拥,带着从兰桂坊买来的薄醉回到酒店。衣服在拉拉扯扯中已半褪,他高大健美,肌肤带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她娇小白皙,和他形成奇妙的对比。

这个夜晚,她已下了决心,决定借酒盖脸,结束自己漫长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处女生涯。吻到情热,他的手在她肌肤上摩挲,他在她耳边轻舔,她心神荡漾,并无反感,想,好吧,就是他了。带着轻轻喘息,她说:“我第一次,你轻一点。”

接下来的场面就太戏剧化了,出了名的浪子吓得住了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对不起。”

她同样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张俊美的面孔,直看得他面红耳赤,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告辞夺门而去。

辛笛一粒粒扣上自己的衬衫纽扣,走到窗前,无所事事地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终于火热的面孔渐渐冷却下来。她出差过来看香港时装周,报销费用并不奢侈,入住的酒店地处炮台山,房间狭小,窗外是喧嚣都会不夜城市,没风景可言。她决定去洗澡、睡觉,不管有没有睡意。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对不起,辛笛,刚才是我太过分了,我反应过度,我”

“你给我去死,戴维凡。”她挂了电话,随手关机。

辛笛出差来香港看时装周,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她每年至少要来香港两次,一月份看春夏发布,七月份看秋冬发布,这样荒谬的季节颠倒,她早习惯了。

香港会展中心没有北京国展人头攒动的火爆,但专业程度显然更高一些,全部看下来,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少。另外还要赶各类发布会,再去散布港九的大大小小值得一去的店子逛上一圈,去九龙那边的面料市场看看新上市的面料。

看完香港时装周,马上还要过关回到深圳,又有那边的展会等着。时装这个行当是一场永不落幕的大戏,只是从业者多少会有些职业疲惫感。尤其在地处内陆,远离时尚中心的汉江市,时尚成了一个地道的工业项目而不是一个带诱惑魔力的字眼,就更没什么浪漫色彩可言了。

工作六年,辛笛在业内小有名气,成为本地最大服装企业索美的设计总监,职业前景一片辉煌,可与此同时,她觉得倦怠感越来越严重,不知道是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对自己的人生。

她清楚地知道,这种情绪来得有些无稽。到28岁时,她还是处女,其实这也并不让她挫败。至于怎么会在香港这个城市和戴维凡搅到一起,她完全没有头绪,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十年,从见戴维凡第一眼起,她就是讨厌他的。

他们是美院同学,有着健美体形和英俊面孔的戴维凡高她两届,学的是景观装置专业,却一进学校就被拉入了模特队,和服装设计专业结下了不解之缘。戴维凡卖相好又兼性格豪爽,人缘极佳,可是辛笛一向对他懒得正眼相看,偶尔交谈也是冷嘲热讽。

辛笛的密友,同样读服装设计专业的叶知秋看不过眼,问她原因,她理直气壮地说:“就是烦他恃靓行凶,像只孔雀一样,仗着点姿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样子。”

叶知秋只能骇笑。这理由明摆着并不充分,他们念的专业决定了他们天天得和各式俊男靓女打交道,也没见辛笛对其他表现得更自恋的人有啥不满之处。

昨天在香港会展中心,戴维凡迎面走来,仍然有些大摇大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在读书时已经取得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还保持着当地的一项田径纪录,走路动作完全是一种习惯而非炫耀。他和朋友张新合开一家广告公司,也接服装企业形象策划业务,有时间一样会来专业展会找灵感和流行元素。

以前辛笛对戴维凡通常视而不见,不过在今年三月底的北京服装展上,辛笛做发布会,戴维凡受叶知秋委托在辛笛最后出场亮相时上台献花。

有那样一个交道后,他远远走来,透过玻璃长窗过滤进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周身如同镶了淡淡金边,一脸愉快地跟她打招呼,她当然没法再对他冷脸以对了,同时心里承认:这厮的色相,还真是没得说。那样高大挺拔的身材,修身版的t恤长裤穿在别的男人身上难免会有点做作之气,可他显得英气勃勃,周围来往的人不约而同对他注目。

两人闲聊几句,说起接下来的安排,倒也不谋而合,于是一块去了海港城,戴维凡看橱窗布置和店面设计,辛笛看那边的名店新一季款式,随便吃点东西,逛得差不多了,戴维凡提议去兰桂坊酒吧,她一口答应下来。

是酒精作祟吗?辛笛不这么想,两人喝的都不过是啤酒而已,充其量只有点酒意。她记不大清两人是怎么有第一个身体接触的,但那个身体接触倒是唤起了她的一个记忆。

就在上次她的北京时装发布会上,她出场谢幕,戴维凡抱了一大束百合,长腿一抬,跨上t台,将花递给她,然后顺势抱了一下她,这个拥抱来得短暂而礼貌,居然让她身体骤然打了个冷战。当时她只把这归结于看到他的意外,并没多想。

可是此时,一经接触他,她起了同样的战栗,意识到这个反应后,她吃惊得差点咬住自己的手指头。她只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这个东西对她来讲,还真是来得陌生。她犹疑地打量身边这个英俊的男人,恰好他也回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接,暧昧的气氛加上异地的放松感,再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让辛笛有点宁愿没有遇到他。

回到深圳,辛笛和过来看服装展的好友叶知秋在酒店碰面。两人办完各自的事情,晚上到她独住的酒店房间,都洗了澡,穿着睡衣,各躺在一张床放松地闲聊着,然而辛笛的招供却着实来得惊人。

“你”叶知秋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和辛笛是同班同学,但毕业后做的却是服装销售,以前也曾在索美工作。用辛笛的话讲,她这个好朋友属于一向思前想后、定而后动的那种人,冷静理智可想而知。

“这不是悬崖勒马了吗?我又没得逞。”辛笛嬉皮笑脸地说。

“还好还好。可是出差而已,你胆也太大了,竟敢带萍水相逢的男人回酒店。”

辛笛倒情愿带回去的是陌生人,至少出了酒店各走各路,没一点瓜葛,她对自己没心没肺转眼忘记的本领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再想想,她只好老实承认,她确实没胆大到敢去招惹一个陌生人。

“呃,我刚才没讲到重点吧,不是萍水相逢,其实那人你也认识,戴维凡。”

“他”叶知秋再度失语,她当然认识学长戴维凡,事实上两人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并且时有工作往来。可是她知道辛笛一向讨厌戴维凡,再怎么也想不明白,辛笛为什么要选他来终结自己的处女之身。

“他刚好在那里呗。”

叶知秋支起身子,挑眉看她,显然觉得这根本不算理由。辛笛脸红了,咳嗽一声,“秋秋,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审视我呀。好吧,我全招。我觉得他人长得还是很帅的,又加上他那么花名在外,肯定那个技术应该不错的。我既然只是单纯地不想当处女当到29岁,又不想找人结婚,跟他应该没什么后患吧?”

叶知秋做吐血状,“小笛,你的思维好诡异。”

辛笛大笑,“算了,不提这事了,他跑了也好,不然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我现在唯一纳闷的是,28岁还是处女,就会把男人给吓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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