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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祖学着吴伦的样子,先打听了几句,然后点了几个他们家拿手的襄州地方菜和一桶米饭,就一边等这饭菜上来,一边继续观察外面是否有什么异常情况以及是否有人跟踪自己,因为他那被盯着的感觉一直都在。

但他前后扫视了好几圈,外面一切都很正常,所有的人都是忙着自己的事,根本没人注意他。刘继祖长出了口气,正要收回目光准备吃饭时,突然一双专注的、闪闪发光的眼睛映入了他的眼帘。这么明显的一双眼睛之所以前面扫视时没注意到,是因为那双眼不是人的眼睛,而是一条猎犬的眼睛。

那是一条白底黑花的猎犬,身体修长,毛色洁净,非常漂亮,蹲坐在距离自己很远的一处街角。刘继祖暗想,难道前面一直盯着自己的是它?

之前刘继祖扫视过去时就已经看见了这条猎犬,但那会儿他没有在意,因为那时人们养狗的很多,路上看到并不稀奇。狗自古以来就是六畜之一,按照书院一些灵师的说法,犬和狗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说犬个子比狗大,有二十个脚趾,比狗多两个脚趾,这两个脚趾长在脚踝上,称为獠。而狗的体型比犬要小一些,只有十八个脚趾,没有獠。比犬再大的称为獒,比如来福,严格来说就是獒。

但老百姓哪管这些,从来不会刻意去区分,都是狗犬獒不分的。村户人家最喜欢养的是中华田园犬,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大黑、大黄、小花、小白……。这些狗非常好养,繁殖还快,既能看家护院,还能给家里提供肉食和皮毛。很多地方还流传有‘一黑二黄三花四白’的说法,说是狗肉的味道和狗的花色还有关系,但刘继祖从来没吃过狗肉,他也不想去验证这个。

而城里的富贵人家则多养矮小的宠物狗和善于奔跑打猎的猎犬,用于陪伴和打猎玩赏。因此在襄州北城见到这样的猎犬确实不算稀奇,但这条猎犬却不同寻常,因为它好像一直在紧紧盯着自己,就好像自己是它的猎物一般。

就是因为这双专注的眼睛,让刘继祖在即将收回目光时注意到了它。因此刘继祖又仔细的观察了一下这条猎犬,除了它好像一直在盯着自己以外,又让他发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那就是这条猎犬身上没拴绳。因为这条猎犬很干净,很精神,种也很纯,看着很漂亮,肯定不是野狗,在刘继祖的视野之内也没有看见它的主人,在现在这个世道,这就有些奇怪了。

因为现在的襄州南北两城里到处都是流民和乞丐,没人看管的狗早就进了他们的肚子里,这些饭都吃不饱的人怎么可能让这么一大块肉在街上乱逛。既然狗安然无恙,那就肯定有主人跟着,但刘继祖却看不见狗主人,这就说明狗主人是在刘继祖的视野以外,而猎犬所在的地方又正好是个拐角,很容易藏人。

但那狗主人为什么不露面呢?是恰巧在那里有事?还是故意在躲着自己?而自己待在这里已经有一会儿了,狗却一动不动,狗主人也一直没出现,狗在的这条街正好有太阳,而拐过去的那条街却是背阴,这就排除了晒太阳的可能性。这么冷的天,那狗主人为什么不到太阳下面来呢?

但这些想法也只是刘继祖自己的猜想而已,没准儿那狗主人就坐在街角的一个铺子里喝茶、吃饭也说不准,就像自己这样,因此并不能说明什么。至于它似乎一直盯着他的这个方向看,也无法说明什么,因为自己这边人很多,范围也很大,离的又这么远,他只能看清狗是面朝自己这边蹲着,并不能完全确定它一定是在盯着自己。

刘继祖看着这条猎犬,突然想到了来福,他摇头笑了笑,心想自己是不是有些过于疑神疑鬼了,但笑容刚成型,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念头,犹如一道闪电划过一般,“来福!灵犬!卧槽,这条狗难道是书院的灵犬!”

他连忙又把视线移回到了那猎犬身上,那条猎犬依然专注地盯着他这个方向,刘继祖却越看心里越确定,这十有八九就是一只书院的灵犬,因为他在书院见到过很多这类狗,和这条猎犬十分像!他的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难道自己真的被书院盯上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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