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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维斯激动地摸出公务手机,调出黑衣混蛋外套的技术绘图照片,扑到史密斯面前,迫不及待,紧张地问:

“老史老史!你看这个!”

“轻点!这宝贝戒指摔了你赔!?”

老史密斯抱紧绒布盒子,死死护住戒指。

“瞧你这抠样!钻石特么是世界上数一数二坚硬的东西!坏不了!”艾维斯努力把手机图片凑到老史密斯眼底,道:“你看这个外套,这个,认识吗?胸口也有一朵黑山茶花!什么来头你知道吗?”

史密斯接过手机,放大,缩小、再放大。

“这个图没描绘出精髓,只画了壳子,真正的外套,整件衣服,表面浮了一层金纹的。”史密斯平静道。

“哇靠!你居然知道!荷末诗的设计师都不认识!卧靠!老史,牛啊!”

遇到行家!

艾维斯有种拨开乌云见明月的豁然开朗,生怕史密斯跟狗血电视剧里的工具人一般,最关键信息没说出口,就与世长辞,赶紧拿出录音笔,展现出一个新鸟超能特警为数不多的专业素质,问:

“这件外套,是哪个品牌的?什么来历?说仔细点!”

史密斯从未在不正经不着边际的痞骚艾维斯身上,看过这种认真的气质,以为见鬼了,想质问他今天出门忘吃药了还是吃太多药。

艾维斯土匪一般,催促道:

“快说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史密斯:“em……”

确认过眼神,是吃错药的人……

“这个对我很重要!”艾维斯强调。

“额……好吧,这款衣服,是荷末诗第一代设计师,给一个神秘的富商设计的,这衣服有一系列十几套,衣服布料和剪裁方式大致一样,唯一区别,是布艺装饰和流金暗纹,镶在衣服表面的金纹,才是衣服工艺最复杂、价值最贵重的部分。”

史密斯喝了口水,道: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这个感兴趣,我入行拜的师父,是鉴宝祖师爷的第7代了,我师公那时候得过一件,所以师傅手稿里写过,这系列衣服,邪乎的很!每个收藏或接触过的人,都会霉运缠身,死因不明,最后去向不明,我劝你不要对这个感兴趣,这个东西,在民间鉴宝里,是个诅咒。”

“荷末诗第一代设计师?好几百年前了?那……不可能啊……”

艾维斯咬着笔头,学着卡尔办案方式,想写下要点,可惜学了皮毛,写完一个要点,就被疑团牵着鼻子走。

根本抵达不了下一个思考的港湾。

好在录音笔能记录原话,回去跟负责外套的泰格师兄探讨……额……差点忘了泰格还昏迷着……艾维斯瞬间愧疚感满满,决定等一下去医院看泰格。

工资卡里仅有的30万镀,能买个果篮吧……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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