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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满脑子都是新赛季的备战问题,球队来了新人,战术需要调整,新赛季怎么打,上赛季打到了总决赛,这个赛季要是成绩退步了,那背锅的只有自己这个主教练。

核心是陆余这一点不会改变,要不然陆余打世锦赛的这几天,他连睡觉都不踏实。

他生怕陆余在世锦赛上受伤。

陆余是核心,可战术还是需要调整,布泽尔在夏季联赛上表现出色,这让他似乎找到了球队大前锋位置的答桉,虽然没有率领公牛队在夏季联赛夺冠,但是布泽尔以65%的真实命中率以及出色的防守,让卡特赖特知道,大前锋位置非他莫属。

可是问题来了。

球队进来的新人不止布泽尔一个,还有现在球队薪资最高的,也就是刚刚从奇才交易过来的汉密尔顿。

他来了,理论上他是首发得分后卫,他可以给陆余打替补,但是用一个场均20+的得分手打替补是不是有点太奢侈了?

更何况他给陆余打替补,那克劳福德干嘛?

他可不认为克劳福德沦落到打第二替补的程度,要知道克劳福德的能力,去其他球队打个首发一点问题都没有。

其实在陆余前世,很多人认为克劳福德只是第六人,甚至很多人认为克劳福德的实力不如吉诺比利。

这个想法错了。

如果从个人荣誉上来讲,吉诺比利确实足够多,总冠军,最佳第六人,甚至马刺都欠他一个FMVP,就连美国梦之队,也折戟在吉诺比利领衔的阿根廷队手底下。

但是很多NBA球员都说过,克劳福德的个人实力,绝对不在吉诺比利之下。

尤其是退役之后的阿里纳斯在采访中说:“如果单单参考个人的得分能力,克劳福德是一个比吉诺比利更优秀的球员。”

这句话对错不论,足以看出在很多NBA职业球员眼里,克劳福德的个人能力很出色。

他可以做替补,但是肯定不会做第二替补。

所以之前卡特赖特的设想是汉密尔顿打得分后卫,让陆余换一个位置去打,两个位置可以供陆余选择。

一个是组织后卫。

陆余打组织后卫,汉密尔顿得分后卫,阿泰斯特小前锋,布泽尔大前锋、布拉德·米勒中锋。

这套阵容可以,不过问题也不少,这样打的话,理查德森就要给陆余打替补,那么阵容里就缺少一个稳定的外线投手。

阿泰斯特可以投三分。

但是仅限于底角。

那里他的命中率最高。

第二个是小前锋。

陆余打小前锋、理查德森打组织后卫、汉密尔顿得分后卫,布泽尔大前锋,布拉德·米勒中锋。

这套阵容卡特赖特感觉最合理。

摆出这样的阵容之后,替补阵容上还有克劳福德、阿泰斯特、查尔斯·奥克利、泰森·钱德勒,特伦顿·哈塞尔、罗恩·莫塞尔。

这样的阵容首先保证了首发和替补都有足够的防守实力,进攻端火力也绝对勐的一塌湖涂。

唯一的问题是,陆余如果还是核心,又打小前锋,那么肯定是打组织型前锋,他要打那种类型的组织型前锋呢?

自小前锋从前锋中分化出来以后,小前锋的任务就是得分和防守。

而随着比赛变化,因球员的特点不同,小前锋这个位置上出现了不仅能得分,还能组织的组织型前锋。

在组织型前锋中,有低位做轴型的,代表人物就是伯德了,也有持球组织的,代表人物是皮蓬。

这两种是两个方向。

在众多组织前锋中,第一批持球组织前锋中有一个人叫保罗·普雷西。

保罗·普雷西现在无人知晓,但在80年代中期,他以持球组织前锋在场上亮相,还是给了人们很大震动的,他将持球型组织前锋所带来的的战术体系展示给了所有人,并让所有人清楚,一个持球型组织前锋所带来的的威力是很大的,在普雷西做队内组织者时,雄鹿两次拿到赛区冠军,一次打到东部决赛,成绩很是不错。

82年选秀大会,雄鹿在首轮第20顺位选中了普雷西,普雷西身体素质很不错,能跳能扣,胳膊也长,尺寸也很好,身高达到了196米,在那个时代的外线中也算高的了,正因为这些,雄鹿才将普雷西选中。

来到雄鹿,对普雷西而言算不上好消息,因为雄鹿有几个好后卫,例如马克·约翰逊,蒙克利夫,布里奇曼,这些人的存在让普雷西的机会注定不多,成长空间也较小。

果然,普雷西新秀赛季场均上场19.3分钟,场均只能出手5.9次,这样的岁月,持续了2个赛季。

84-85赛季,日后被称为“疯狂科学家”的唐尼尔森,开始为普雷西的定位想办法了。

他不想让普雷西只做一个替补,他想让普雷西打首发,但那时还没有3后卫战术,普雷西要上场就得转型,当时的助理教练哈里斯给普雷西一个想法,让普雷西去打组织前锋。

思考许久,尼尔森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让普雷西打小前锋,并让他大量持球,作为球队进攻梳理者。

这个举动在当时是很大胆了,因为那时小前锋要组织,几乎都是像伯德那样,低位坐住,然后做轴,来引导空切,控制进攻。

尼尔森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而普雷西把这个决定变得正确。

从此,普雷西开始在半场或反击中持球,为队友输送炮弹,雄鹿也开始打起来中锋为后卫掩护,普雷西在高位传球,后卫接球跳投的战术。

而且,普雷西传球后,能够更好地给中锋传球,因为普雷西更高,视野更好,站位也更加靠近内线,同时也可以传球后,直接空切,冲击力十足。

在总体层面来说,普雷西担任组织者,让雄鹿的传球点更多,倒球的速度更加快,反击速度也更加快。

普雷西的首发登场,不仅让雄鹿队增加新的战术内容,还增加了新的进攻火力和防守能力,普雷西的进攻能突能投,突起来杀伤力大,中投还十分精准,普雷西也会接队友传球,来完成中投,重要的是,普雷西的效率还不低,是个威胁十足的点。

在替补那两年,普雷西还练出了不错的防守,常能有效限制对位人的进攻。

普雷西打组织前锋给雄鹿队带来了很多的提升,也让人们见到了前锋持球组织的好处,让更多球队开始尝试前锋担任组织任务。

大约在九十年代的NBA联盟开始,前锋的功能就开始渗透到原本由控卫主要负责的调度与组织上,稀有但优秀的组织前锋开始活跃于联盟。

久而久之,控球或者组织的任务不再是控卫球员的专利,越来越多善于组织的大小前锋占据了队伍头号组织者的位置。

比如还没受伤之前的格兰特·希尔。

比如卡特赖特的老队友,斯科特·皮蓬。

卡特赖特想了许久,决定把皮蓬叫来,让皮蓬给陆余言传身教一番,他实在担心陆余打不好组织型小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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