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莫愁前路,结伴而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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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叫,贵人到!
九方韶云虽不想理会这三个傻子,但听对方口中提及仙医阁,便上下打量起这三人。
手持金丝软鞭的酒窝少年,年约十七八岁,身穿一件名贵的霞影纱。
银红色的霞影纱因其轻薄如蝉翼,透光极好,光照时,如朝霞美轮美奂,多用在女子闺房做床幔,或糊裱窗棂,很少有人制成衣裳。
毕竟若是出门在外,遇到落雨,那就岂止一个“惨”字儿所能描述的了!
轻薄到有些透的霞影纱,穿在酒窝少年的身上并不违和,被他一脸的富贵逍遥气质驾驭得很好。
只是,衣领袖口处用金线绣以繁密花纹,一看上去,就感觉扎脖子不舒服。
其脚上还踏着一双厚底的登云履,靴边嵌了一圈红蓝相间的宝石,明晃晃的炫耀爷很有钱,真是一点儿都不怕碰见打劫的!
另外两个少年,始终立于酒窝少年身侧后半步,一个蹲在半截树桩上,短衣襟小打扮,牙齿很好的“咔嚓”咬着松子儿;一个单手掐腰站着,一脸的脂粉气,应该是这位傻子阔少爷的两个随从保镖。
“你寻仙医阁做什么?”
“委托任务。”
刚一下山,老天爷就给她送来个人傻钱多的金主,这是对她昏迷半载的补偿吗?
酒窝少年已将金色软鞭系在腰间,充作腰带,九方韶云盯着他坠在腰间的钱袋,鼻子抽动了一下:“你有银子吗?”
未语的酒窝少年,笑眯眯的打量起九方韶云,见她坠在胸前头绳上的两个金星朱砂葫芦,还有殷玄凌剑穗上坠着的金星朱砂葫芦上面均纂刻“仙医阁”三字儿,脸上笑容更甚。
“没看出来,二位仙友出自仙医阁。失礼,失礼。”
笑道失礼、久仰的酒窝少年,忽的话锋一转:“不过,不知二位仙友可有医病救人的本事?”
“不难。”
“年纪轻轻,口气倒是不小。”
掐着腰的少年,娘里娘气的撇着嘴,一张口就夹枪带棒,还用一双吊梢眼斜着看人,十分傲慢。
露出一个资本主义笑容的九方韶云,可不想理会金主旁边的小喽啰和奸臣,直接朝酒窝少年一拱手。
“仙医阁,九方韶云。这位是我大师兄殷玄凌,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酒窝少年还以一个温和中带着一丝老江湖的油腻笑容:“在下五四七,玉面骄子石天帚。”
玉米面的饺子十天走,走去哪里?
还有,五四七这串儿听上去挺顺溜的数字是什么意思?
肯定不是家里排行,哪位伟大的母亲能生五百多个孩子!
眼见九方韶云与殷玄凌二脸懵逼,似乎没听懂自己的自报家门,石天帚不由得微微眯起眼睛,从新对二人从头到脚审视起来。
“你们二人,没有名次?”
“什么名次?”
“神陨山海榜上的排位。”
阪泉神魔大战之后,涿鹿之野古战场凝征伐之气,聚气成碣。
初始,碣石无文,有好事者触之,显触者之名镌刻其上,位于首。
后有触者,排名或先或后,世人方知为触者武值之排序,止六百六十六人。
后,碣石被世人称之为“神陨山海榜”。
大荒豪侠术者千千万,能登榜者不过千,因此,碣石上有名者,自是引以为荣。
甚是还有人闲来无事,将碣石上,榜单中的六百六十六名次划为三等分,称之为上三二、中三二和下三二。
上三二的前九名,又称为天三、地三和人三,各个皆是闻名大荒的豪侠剑客、术士异能,被称为人上人,乃是距离天界最近的人。
但不管排名如何,但凡碣上有名者,皆有傲视群雄之声望,吞天分海之傲气。
魂穿后世走一趟的九方韶云只知道游戏排行榜,有关大荒武值排序她还是头一回听说。
她只好奇,排名零零七的人是不是叫詹姆斯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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