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清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49章 犁庭扫穴,我在香江警队的日子,梨花清明,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相比其他便衣纪律人员,这些蓝帽子警员回答十分利索:“YES,SIR!”
他们都是军装警员,比起其他的便衣警员,更加习惯那种命令式的工作风格。
曾晓瑜眼睛偷偷看着在发号施令的上司,忍不住生出一丝崇拜的目光,简直是偶像。
她共事过的上司也不在少数了,但却没见过一个如此自信魄力的上司,让她真正感到钦佩。
如果让她独自面对这上百人,不要说发号施令,怕是站在这里都会露怯发抖,说话都不利索。
但是这位上司哪怕面对这么多人,他一样是那么有条不紊、镇静自如,一切似尽在掌握之中。
像他这样的厉害的人,如果纡尊降贵在小小的失踪人口组,那确实是有点大材小用的。
不过相信过不了多久,这位上司很快就会高升了,这摊浅水始终是容不下这条蛟龙的。
李仁杰拿出一份文件展示,“这是裁判官签发的搜查令,你们持这份手令在大厦内开展行动。”
这是他亲自去一趟裁判司署,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足够证据,向裁判官申请这次行动的搜查令。香港警察身为执法者并不是想影视剧那样,随随便便就上门,然后不分青红皂白把人抓走。
无论是入屋搜查,还是拒捕疑犯,都要遵守法律上赋予他们的权利,必须做到警务程序合法。
像这种大规模的扫荡行动,首先肯定是要取得裁判官发出之手令,即是持搜查令做事。
另外每个警区内通常是有几位督察是持有一种随时使用的《保护妇孺法例搜查令》,他们不需要每次扫荡风月场所时都要去向法庭申请。
不过这搜查令是颁发给经验丰富及尽责的督察,方便他们持有这种搜查令,进行执法工作。
这次扫荡行动前部署工作,在李仁杰高效的安排下,很快就将任务和目标分配去每个小组。
李仁杰最后提醒说:“今次行动,公共关系科将会向传媒放出消息,现场会有记者蹲守采访。”
他忽然停了一停,看着众人郑重其事地交待道:“所以你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一定要照足规矩和条例来做,明白未?”
“YES,SIR!”
在场所有人都回答得十分响亮,但是心里却微微苦,他们做事最怕那种阻头阻势的记者了。
不过他们都明白了,这摆明就是一次半公开的宣传活动,什么美曰其名打击罪恶倒是其次。
但是有什么办法,既然警务处都指派这位总督察下来坐镇指挥,他们也必须要完全配合起来。
这种吃苦不讨好的事,做得好未必有什么嘉奖,但是如果出了什么差错,那么他们一定会被顶头上司叫去「照肺」。
李仁杰把文件收起,环顾台下众人,下达命令:“各组人按照行动指令行事,马上出发!”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YES,SIR!”
晚上九时许,一辆辆电单车、冲锋车、运输车、私家车、陆续从九龙警察总部里面快速驶出。
一支闪着警灯的车队,浩浩荡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