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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芸和凤儿二人将沈轩扶上了马,之后李芸跃上了马背,抱着沈轩,继续往前而去。

不远处山脚一个小村子,村子里散落着几户人家。

李芸和凤儿骑着马去了村子里面,看来今晚,便要投宿此处了。

沈轩的伤到底有多重,李芸并不知道。

但她知道,如果继续疾驰下去,沈轩会必死无疑。

李芸叩开了一位百姓的家门,这一户只有两位老人,均有六十多岁的样子。

之前有一个儿子,却因为去打仗,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深夜收留几个受伤的人,老翁并没有很奇怪。

兵荒马乱的日子,到处都是土匪横行,经常有人被拦路截杀,能够活着,便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李芸掏出了一锭黄金给了老翁:“老人家,你能不能帮忙去找一个郎中,在下这位朋友伤势很是严重。”

李芸还是女扮男装,老翁却还是看出来了:“姑娘,这里很是偏僻,不会有人前来的,你便安心留下,

老朽去为公子请郎中,这位公子爷只是失血过多,体力不济而昏迷,休息几日即可康复。”

“谢谢老人家了!”李芸倒头便拜。

“醒了,沈轩醒了过来!”沈轩感觉才闭眼睛,便被旁边的人吵醒。

睁开眼睛,四周都是白花花的一片,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沈轩问,脑中一片空白。

“沈轩,你不记得了,你奋不顾身的跳下河救人,结果落水者救起来了,你却一直昏迷不醒,

医生说你这辈子有可能永远都是植物人。”说话的是沈轩的室友陶冰,一所985大学的高才生。

艾玛,我又穿越回来了?

沈轩脑中好似影像一般,回忆着卫朝时期的时期,竟然是那么的清晰。

“沈轩,你倒是说句话啊!”室友惊讶地看着沈轩,莫非真的是医生所说,沈轩傻了。

“陶冰,我睡了多久。”沈轩问,脑袋仍然是昏沉沉的。

“两个多月了,你再不醒过来,学校便准备放弃治疗了,不过会在学校开隆重的追悼会,让所有师生都向你学习。”

陶冰眼中露出了几丝羡慕之色,好像,那日若是他下河救人就好了。

“学什么习,古人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值一提。”

沈轩突然想到,自己在卫朝救下了千千万万的卫朝百姓,内心反而有了一种失落感。

“你小子别拽了,你还记得吗,你之前暗恋的校花,翻看了你电脑中的日记,被你深深感动了,

她说,你一天不醒来,就等你一天,一辈子不醒来,就等一辈子,如果死了,就去庵里当姑子。”

陶冰感觉是自己被丘比特的箭射到了一样,心里是好一阵兴奋。

“你说的是杜若?”沈轩有些懵逼,他虽然是985高材生,却是妥妥的直男癌一个,性格很是腼腆,基本不跟女生打交道。

以至于到现在,沈轩大学即将毕业,爱情还是一片空白。

至于,对校花杜若的情感,不过是沈轩杜撰出来的,他现在甚至已经忘记了杜若长得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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