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大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四章、逼我卖艺,我那中二的正义感,令狐大虾,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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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这模样,能跟你去吗?”

“谁规定只有人可以喝酒?”

“难道鬼可以喝人的酒?”我问。

“那是自然!”

我兴致瞬间起来。道:“如此甚好!”却不知他要怎么跟一只鬼去喝酒。我估摸着芝麻是不会“醒”的了。

下了枝头,大虾告诉我,无活界断然不会停止。刚才只是被我们侥幸得胜,芝麻的刀对他起作用是因为他没有使用真正的身份。

“真正的身份?”我问,“难道还要变形?变成天马?”

“不是变形,而是身份,就跟你之前那个阴兵的身份一样,他也有身份,属无活界专有。”

“是什么?”

“神工!”

我都没听说过。

大虾给我略作演示,道:“神工和阴兵,基本上差不多。”

“那么你?你也是神工?”

“拼搏了多少年,得来也不易,多亏了贵人相助!”他道。

我叹口气。

大虾提醒我,不要小看身份,那直接影响战斗力,举例来说,我生前的实力是2,那么阴兵的实力是4,而鬼形态则只有1不到。

我想起刚才变成鬼后,如何都刺不中马面,竟然是这个原因。

头痛,只想喝酒。

与大虾聊着天,行人看来却是他在自言自语,有的指指点点,潜台词是这里有个神经病。大虾却满不在乎。

我也无所谓,反正看不见我。大虾说普通老百姓就是这样的,但是众生平等,他们既有可恨之处,却也有可爱之处。

我可没那么多感慨。

走到酒楼的时候,他突然不好意思的跟我说他没钱。说完把两个裤袋都扯了出来。我简直想在他屁股上狠狠的踢一脚。

他却又笑,道:“无所谓,赚点钱不难。我去街头卖艺,但是你得帮我!”

“我不会!”我直接回绝。

“你会的。你只要看我眼色行事!”

我简直在跟一个幼稚的人做着幼稚的事。但是,也没什么有意义的事。为了喝酒,不得不这样做,顺便,我想看看他到底会什么艺能够拿出来卖!

事实证明,这家伙其实是个逗比。所谓的卖艺是他跟经过的人们说他会隔空取物,这本身对于他来说简单到只是眨眨眼的事。可他偏偏不用自己的能力,而是让我拿给他,道具是他准备好的。起初是一个硬币,旁人看不见我,只见到一枚硬币在他的挥舞之下乖乖的到他手中,自是拍手称赞。随后,他拍拍胸膛表示,移个硬币只是小菜一碟,他能够将远处的小石墩给隔空挪过来。若是挪不过来。不仅不要大家的钱,还把已经赚到的那些尽数给大家分了。

我看那石墩虽不大,却足有百来斤重,他手舞足蹈一番后,把我当用人似得令我去搬。

我抵不住他的开出的条件,他说钱再多凑点,还可以去玩点别的,比如去理个头发什么的。我才知道他也喜欢理发。

在众人的起哄之下,我废了不小力气,才把石墩搬来。观看之人无不骇然,掌声雷动。甚至有人跪下来想拜师学艺。我冷漠的坐在一边,看着大虾有条不紊的把钱收起,又妥妥当当的将观看之人一一打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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