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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光荣的文盲,赵大虎获得知识的途径,主要就是县里的说书先生,所以他激动之下,把三国演义的词顺口说出来,也不奇怪。
李炎卿搞明白赵大虎不是啥阴谋复辟的前朝余孽之后,也长出一口气,差点以为遇到个精神不正常的反贼。眼下是嘉靖年间,大明还处在鼎盛时代,在这时候造反,还不如买根绳子把自己勒死来的便当。
“壮士……不对,东翁。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东翁与幕友的关系,大家都要记牢一些了。您看看,按说您是我的东家,我是您的幕宾,这种粗活得是我干,这怎么好意思呢?我来吧,我来吧,我来吧……”
赵大虎手里拿着铁锹在地上挖坑,边挖边满不在乎道:“这算啥事?我有的是气力,不就挖个坑埋死尸么?活人埋好几个了,这都不叫事,你在边上看着就好。要说你还真有良心,要我说这样的欠债人,就让他狼吃狗啃算了,你还给他挖一坟,不让他白骨见天,真够意思。”
李炎卿本来就没想动手,现在索性就坐在坑边“这跟够不够意思没关系。我跟他才认识几天?有个P的交情可言,说够意思,那就是胡扯了。我只是不能让尸首见天,免得被人发现,万一被人顺藤摸瓜,查出他是谁来,咱们两个就都完了。所以啊,还是得把埋到土里,我这心才能塌实。”
荒凉小路边上,一个孤零零的土包,没有墓碑,没有标记,估计过段时间,就连赵大虎自己也找不着这地方了。一位国朝举人,最终的归宿就是这里。
只是李炎卿现在,可没心思唏嘘他,等将来有机会,再来凭吊故人吧。他现在要做的,是和赵大虎回县城,买衣服。
“你看你穿这身,怎么看怎么就是一赶脚的,你琢磨知县有穿这样的么?官服?那到地方再换,你现在换太早,不是地方。你得换身文人墨客的打扮,放心,我没让你认字,你现在要能把字认了,我就能飞檐走壁了。不过好歹像不像,三分样,这个门面得充起来。还有,这脚力你这么扛着,不累么?”
若不是亲眼得见,打死李炎卿,他也不会相信,居然真有人能背着牲口而行。这是多大的分量啊。
赵大虎背在身上,居然依旧能和自己走个不远不近,这份膂力和脚程,当真让人要赞一句:果然是条好汉。
等回了县城,赵大虎直接到了相熟的汤锅,两下也不废话,直接将牲口过秤,给钱。赵大虎道:“不急,一会还有一头呢。一次送不过来两头。”
那伙计看了一眼李炎卿“怎么,赵大郎现在买卖做的大,都有伙计了?不知这位怎么称呼?”
“别问,人家是读书人,跟咱两回事,你回头等着收牲口就好了。”
等到结了帐,为赵大虎买了衣服,这黑汉挠挠头皮道:“这个,李先生,你在此地可有什么相好?我今日得了银两,晚上要去接济几个贫妇,你晚上在哪存身,倒是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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