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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萤儿并不知沈晨星的内心活动,她其实是一个比较粗枝大叶的女人,她的细心谨慎基本上给了她的事业,在生活方面,她很多时候大大咧咧,并不会想太多。

人嘛,生活本就不容易,想那么做啥?

把那么漫长的人生路切割成一小截一小截的,然后给最近的这一小截设置一个自己能完成的目标,再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去前进,这样的人生才不会觉得迷茫空虚,还很有成就感。

所以在酒楼门口跟沈晨星那挥手告别后,沈萤儿带着小福宝转道去了瓦市。

她今天来镇上的目的,可不是专门吃饭的,是过来买夜里招呼火生他们的菜的。

来到瓦市,买到了想要买的菜,沈萤儿牵着小福宝往回走。

沈萤儿感觉自己失策了。

来的时候挎了个包袱卷,包袱卷里揣着那块让小福宝磕破了脑袋的石头。

所以他能把包袱卷挂在脖子上,再将小福宝驮在背上。

但这回去的时候,她买了肉和其他菜,除此外,还有楚云涧给小福宝打包的鸡,甜品,以及两碗酸梅汤。

这可咋整?

早知道这样,先前在酒楼门口就不该拒绝沈晨星的好意,就该让他派东来赶车来送一程了。

现在再去回春堂找沈晨星帮个忙?

人家那么忙,咋整?

而且,从瓦市到沈晨星所在的回春堂隔着两条街的距离,真带着这么多东西,在拖着个孩子去到回春堂,这段路程,足够她走出同福镇,再往下河村方向走三成的路了……

正犯难之际,一辆马车从那边过来,在娘俩跟前缓缓停下。

赶车的是一位长着络腮胡的壮汉,停稳车后,他下车来到沈萤儿跟前,二话不说直接接过她另一手拎着的用稻草绑着的五花肉,用网兜兜着的土豆辣椒黄瓜茄子等蔬菜,接过东西后这络腮胡大汉转身就走。

沈萤儿回过神,厉声呵斥:“你谁啊?敢抢我东西?放下!”

而小福宝也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小小的手捏成了拳头,若不是沈萤儿及时抱住他,恐怕他都已经追上去用他这毫无杀伤力的小拳头打那个络腮胡大汉了。

就在这当口,车厢帘子被一只修长好看的大手轻轻撩起。

有句话叫美人在骨不在皮。

这句话或许对男人也是通用的,因为单看那手,手腕的骨节,沈萤儿就能想象出这手的主人肯定长相不凡。

黑色镶金边的阔袖袖口,让人联想到了矜贵这个词儿。

“还愣着做什么?带孩子上车。”

当熟悉的声音从车厢里传出,沈萤儿愣了下。

这声音……低沉,又有磁性,很好听,是声控们的最爱啊。

只是,这声音,好熟悉!

“楚伯伯!”

被她拦腰抱在怀里的小福宝突然惊喜的叫了起来。

这一回,车厢里,某人探出了半张脸。

他的目光落在小福宝的身上,那修长的手伸向了小福宝:“来,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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