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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醒酒器中倒入葡萄酒时要缓慢,以确保其充分吸收氧气。
一位仆人正在过滤红酒中的沉淀物,用亚麻手帕或一块纱布盖在醒酒器瓶口上,来分离酒体和沉淀物。
收回目光,黎耀阳又将视线放在眼前的菜单上,这是今晚的菜单,很传统,史蒂文经常安排——西洋菜汤、水煮三文鱼配蛋黄酱、勃艮第红酒炖牛肉、法国绿豆角、覆盆子蛋白甜饼布丁。
当宾客们陆续落座,意味着晚宴正式开始。
排成队的仆人们手托餐盘,以顺时针的方向走动,不会与客人说话,避免目光接触。
上菜时微微弯腰,把盛放菜品的托盘放低到一定位置,方便客人自取。
戴白手套或用餐巾盖住上菜的手部,不会让客人看到侍者的手部皮肤,这些细节都很精准的做到了,由此可以看出一位管家的水平。
用餐过程中宾客们互相的交流不多,似乎都执着于面前的美食。
事实上味道没那么好,至少没有太平洋酒店的水准。
就拿这道勃艮第红酒炖牛肉来说,真真是没有做到精髓。
在欧美,吃牛肉约等于吃牛排,牛背肉才是吃的,腿肉约等于废柴。
唯独一道菜例外,就是勃艮第红酒炖牛肉,变牛腿为酥烂的宝。
很多人说这道菜发明于一位传奇女性茱莉亚切尔德,其实是错误的,她让这道菜流行起来没错,但绝不是发明者。
因为在她之前,这道菜就已经成为英国贵族城堡菜单上的常客了。
当然,给贵族吃肯定不能用牛腿的部位,普通老百姓就没那么多顾忌了。
其实这道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最初是农民们的食物。
当时,慢煮在农村很受欢迎,因为它便宜,馅料多,而且可以养活很多人。
同时,慢煮可以让硬的肉块变软,汤汁也会越浓烈,还可以保证不浪费原本会被扔到的肉块。
尽管这道菜早在中世纪就有记录,但也仅限于提到的菜名,未能找到关于它的菜谱。
直到一位法国教父级的大厨,把这道菜的详细步骤写到他的《美食指南》书籍里,才把这道乡村菜肴带到了上流社会的餐桌上,甚至一度进入了丽兹卡尔顿酒店的餐桌上。
最初他的菜谱中用的是一整块牛肉,需要煮两天左右,是的,就是两天,只有这样才能让牛肉变得软烂。
另外,勃艮第的红酒也必不可少,那里可以说是法国葡萄酒皇冠上的明珠。
经过历史洗礼的独特石灰质黏土与岩块,造就了娇气黑皮诺与苹果酸霞多丽的专属乐士,酝酿了浑厚坚韧的红葡萄酒。
这种酒最适合与肉一起炖煮。
有好酒就要配好牛肉,而夏洛莱牛是法国最优质的牛种之一,产于法国中西部到东南部的夏洛莱和涅夫勒地区,毛色为白色或乳色,体躯高大强壮,额宽脸短,颈短多肉,能生产大量脂肪含量少的优质肉。
换句话说,勃艮第红酒配夏洛莱牛才是最优解,除此之外的一切搭配都可以赋予‘不正宗’的标签。
最关键的是,牛的部位要选好,一定得是肩胛肉。
因为这部分的肉肌肉发达,富含骨胶原而肥瘦相间,肉质在长时间的煨炖中会慢慢被分解,释放骨胶原,让汤汁更浓郁。
另外在把牛肉放入锅中煎之前用毛巾把牛肉块沥干,这样可以防止牛油遇水后的噼里啪啦场景。
总而言之,这道勃艮第红酒炖牛肉,顶多可以评70分——牛肉的位置选错了,用的是牛里脊,虽然很难得,但入口过于干涩,不过糯滑;
红酒虽然是勃艮第产区,但酒龄较短,滋味不够醇厚;
牛也不是夏洛莱牛,而是当地出产的牛,没什么特点。
最关键的是,炖煮时间不够,别说两天了,连6个小时都没有,完全是大火猛烧,红酒并没有完全浸入肉中。
这个表现,能给70分已经是看在厨师努力工作的份儿上给的高分了,不然给60分都富裕。
黎耀阳吃了两口便失去了兴致,放下刀叉用餐巾擦嘴。
“怎么了?不合胃口?”塞西尔倒是吃的津津有味。
黎耀阳想了想,低声道:
“说实话,味道很一般,有机会去大西洋城,我请你吃最正宗的。”
“额…你的意思是,不够正宗?”
“嗯,差得远呢。”
“好吧,说的我都没兴趣吃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动作有些大,或者他们说话的声音有些大,被另外一边的客人听到,对方显然不这么认为。
“普莱斯先生,正不正宗不应该是一个华人小子说了算。”
这一句话,因为周围宾客的注意,感觉现场用餐的声音都小了几分,幸好钢琴曲一直在流淌,没有让更多的人注意。
塞西尔眼睛一眯,强势而霸道的问:
“怎么?你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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