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之锋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九十章 :盗贼之神,希腊:飞升纪元,月之锋芒,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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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啊,你不能给我说一句安慰的话,只能用一声牛叫回答我!
我以前真傻啊,一心想给你挑选一个般配的夫婿,想着给你置办新娘的火把,赶办未来的婚事。现在,你却变成了一头牛……”
凄凉的哀叹哭泣声吸引了阿尔戈斯的注意力,百眼巨人正在寻找跑丢的尹俄,听到声音,立刻跑来查看,果然发现了小白牛的身影。
不由怒斥道“你可真是个无耻的盗贼,比盗贼的守护者更加恶毒,连伟大的赫拉的东西你都偷。”
忽然出现的百眼巨人,吓得尹那科斯浑身瘫软,连忙道“我是尹那科斯,我是天后赫拉的忠实信徒,怎么会偷取神的东西?”
听到这话,阿尔戈斯的脸色总算缓和下来,既然是天后赫拉的信徒,那就算是半个自己人。
“既然这样,我暂时原谅你。但希望你能够记住,离我的牛远一点,永远不要碰他!
”
阿尔戈斯一把抢过拴牛的缰绳,拉着依依不舍的尹俄,便离开了这里。
徒留下一位可怜的父亲,泪眼婆娑的望着女儿远去。
与此同时,宙斯也在烦躁的思考着小白牛的事情,他必须解救对方,但得用什么办法才能做到呢?
考虑到这件事情不能够大张旗鼓的进行,所以宙斯叫来了最宠溺的孩子,赫尔墨斯。
赫尔墨斯是个调皮的家伙,从小坏事做尽,为此,还偷过别人的牛,最后被国王发现才罢休。
因此,他也是盗贼的守护神,就像戏班子供奉华光祖师一样,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祖师爷。
而赫尔墨斯,便是盗贼的保护者,祖师爷。
是以,对方的道德观念极其澹薄,拥有十分灵活的底线。
如果是别人听到为宙斯解救情人,可能还会不耻宙斯的为人。
但是赫尔墨斯不一样,他只会觉得刺激好玩,也更愿意忠诚的执行宙斯的命令。
这也是诸神之王喜爱他的原因,试问,一个能够随时随地,且十分积极的为你办脏活的儿子,你会不喜欢他吗?
宙斯将小白牛尹俄的事情跟对方一说,这个最聪慧的孩子便大包大揽的将所有事情揽在身上。
赫尔墨斯带上一根催人昏睡的荆木棍,离开了父亲的宫殿,降落到人间。
他先是丢下帽子和翅膀,只提着木棍,看上去就像个牧人。随后,又径自呼唤一群羊跟着他,这些羊都是神力变化的,非常的听话。
赶着羊群,赫尔墨斯来到一片繁茂的草场。这儿是尹娥啃着嫩草、阿耳戈斯看守她的地方。
只见盗贼之神抽出一枝牧笛。牧笛古色古香,优雅别致,他吹起乐曲,霎时动听美妙的笛声随着风儿飘荡在牧场上,就连羊群都忍不住竖起了耳朵,陶醉其中。
而且,因为是神的缘故,他吹出的声音,要比人间牧人吹奏的更美妙,
阿耳戈斯自然也听到了这迷人的笛音,甚至不忍心打扰到对方。
等到笛声结束,他抬头张望,只见赫尔墨斯正赶着羊群,准备离开。
百眼巨人连忙从高处坐着的石头上站起来,向下呼喊“吹笛子的朋友,不管你是谁,我都热烈地欢迎你。
来吧,坐到我身旁的岩石上,休息一会儿!
别的地方的青草都没有这里的更茂盛更鲜嫩。瞧,这儿的树荫下多舒服!”
阿尔戈斯的呼喊成功引起了赫尔墨斯的注意,事实上,他本就是奔着对方来的,自然是求之不得。
两个人走近,开始攀谈起来,尽管阿尔戈斯有一百只眼睛,悠长的寿命,但让他难以置信的是,面前的牧羊人在见识上要比他还要强出许多,往往很多见解,都能说到阿尔戈斯的心坎上。
赫尔墨斯确实是个健谈的人,因为小偷每次在光天化日下行窃时,都会故意声东击西,将话题引向别处,同时引导别人的注意力。
这一点,作为盗贼之神的赫尔墨斯十分擅长,他的口才是连智慧与战争之神雅典娜都要自愧不如的。
二人越聊越是投机,最后从白天说到了太阳西下,不知不觉便说到了自己手中的笛子上。
阿尔戈斯道“请原谅我,我的好朋友,我从未见过你手中的乐器,它是那样的美妙动听,有什么来历吗?”
一天的功夫,百眼巨人已经将赫尔墨斯当做了好朋友。
盗贼之神道“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当然可以告诉你,但是这个故事有点长,我觉得你肯定不愿意听下去。”
“我愿意,我当然愿意。”阿尔戈斯执意要听,连说自己愿意。
赫尔墨斯无奈,便讲解道“你知道的,在阿耳卡狄亚的雪山上住着一个着名的山林女神,她名叫哈玛得律阿得斯,又名绪任克斯。
那时,森林神和农神萨图恩都迷恋她的美貌,热烈追求她,但她总是巧妙地摆脱了他们的追逐,因为她害怕结婚,想要始终保持独身,过处女生活。”
“为什么要过处女的生活?那不会很枯燥吗?”阿尔戈斯问,他做梦都想娶一个妻子,但是因为丑陋的长相与巨大的体型,总是难以获得女人的青睐。
赫尔墨斯也不知道,“其实女人的心思千奇百怪,她们是天底下最难懂的生物。但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远离女人。”
“为什么?”百眼巨人问。
“因为...因为女人都很麻烦,她们总会莫名其妙的纠结,然后问你爱不爱她。
如果你说爱,她们又不相信。你说不爱,她们又会生气,然后向你发脾气。”
赫尔墨斯解释着,心里其实想说“因为你长得太丑,爱上你的女人肯定会忍不住像宙斯一样出轨。”
但这句话他识趣的没有说出来。
听他讲的头头是道,阿尔戈斯不由道“那你呢?你有过女人吗?”
“有过吗?”赫尔墨斯愣了三秒,直接夸张的反问起来,“你应该把吗字去掉,以表示对我的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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