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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感觉到自己全身的神经系统,仿佛被什么东西一瞬间吞噬。
我的身体和大脑好像已经分开了似得,整个人顿时瘫软在地。
跌倒在地上,我的头重重砸向地面,发出砰得一声沉闷的响。
我有听觉,我能听见,我在脑子里庆幸。
视线分外清晰,思维也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
尽管我还能思考,可我的大脑,却因为震惊而显得格外麻木。
我惊恐的瞪大双眼,或者说,我根本无法移动我的眼球。
在我定格了的视线里,有几只脚,在我眼前晃动着。
其中一双穿着尖头固特异的皮鞋,离我特别近,近到就抵在我的鼻子尖上。
在这双鞋后面,还有一双范西哲,我认识,那是叶美娜穿着黑丝的脚。
还有一双躲躲闪闪,藏在范西哲后面的色奈尔,那是我老婆沈婉的白丝美足。
在这些光鲜亮丽的皮鞋后面,是延伸到视野尽头的,蒙太奇一样的模糊阴影。
如此奇妙的画面,直到多年以后,仍然让我记忆犹新。
当我登上人生巅峰,回望过去的时候。
我的很多仇敌,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可我却丝毫也记不起,他们到底长什么样子。
我却依然对这个画面记忆犹新。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关注这些。
但我的世界,在那一刻,仿佛就只剩下眼前。
当我失去一切,只剩下大脑的时候,我没有去想什么复仇,也没有去想什么屈辱和尊严。
我更没有想我的父母,也没有想刘小月和儿子。
我像一只爬虫一样趴在地上,卑微到尘土。
我的鼻尖亲吻着人类的皮鞋,我的脸被它重重的踩在脚下。
我忘了尊严是什么东西,只想快速的逃离这里,躲到桌子下面。
我知道那个踩我的东西,叫杨元生。
他踩的很重,我却感知不到一丁点儿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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