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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我还没来花城,馥汀兰那阵子总是不在家。我与陈思源在院子里玩,想看看墙外面,他便将我扛在肩上,我巴望着墙垣外,那是源源不绝半人高的芦苇荡,后面是连绵不断的荷花塘,荷花倒是处处开遍,可要说多美,我倒也不觉得,还不如我们当院的花团锦簇,再远处,我便也望不见了。
我可怜吧吧的问他,“哥,外面看上去不太可爱,还是院子里好,你们为什么还要出去呢?”
陈思源噗嗤笑出了声,“外面有野兽,我们出去打猎。”他说完猛抬头,大抵这个动作太突然,不慎就差点将我跌了下来,我们的一阵欢声笑语,在院子里游荡,好不惬意。
从起初的好奇心,到后来每天必看看外面的习惯,我也不清楚既然外面那么不可爱,我还是要每天坚持看看,不过三下两下便看清楚的一年四季,却也成了一桩营生。
那时候的日子安安生生的过了十四年,我从不觉得委屈。一旦馥汀兰回来了,我便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站在一边看着,从未觉得那些冷清算什么大事。
然而,这事终于到了花城,我去了外面,去了学校,于是我便不那么快乐了。具体过程我自不太清楚,只知道,我的要求变高了,却始终都未承认。
我急切的想要走出去,换言就是说,我愈发的聪慧了,本是件令人欣慰的事,然而也因此让我发觉了我对馥汀兰全无了解。她每天在做什么,说什么,想什么,因此我一度很是抑郁,这便是我与馥汀兰的全部症结所在。
“奶糖,在亲人面前,其实你不用证明自己的。”陈思源从不是揶揄我的主儿,他探身来揉我的头发,“很多事啊,若实在想,就去看看,记得回家就行。”
“可是馥汀兰忒小气,她年轻貌美,我们同学他们还羡慕不来呢。”我大大咧咧的回了句。我却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虽然说了一些过激的话,但是也就是因为遭她嫌弃罢了。
我突然发觉沾了芥末的食物很是上瘾,一口复一口,啧啧浸遍了舌后,觉着这料理与刚刚入口时味道略有不同,所谓独门美食,这绝对算一种口味。
那些过去模糊的记忆,很快就随着这味道而去,现如今我的心里早就决定好了,外面是要去的,馥汀兰自然也是要孝顺的,可是至于怎么去,怎么孝顺,我也都不知道,只觉得心里像燃了一把火,远途有一湾硕大的瑶池圣地,让我想要跳过去,实打实那种跳,于是我突然认真的说道,“哥,我想去都城,去最好的大学,学习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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