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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毕竟是王国的正规军,是驻守七岔要塞边境防区的职业士兵,攻击他们就等于是向烈狮王国宣战!

络腮胡手下的人单兵作战能力明显比这些烈狮境士兵强得多,那些表面上看着是辛加尔骑手的家伙,实际战斗力绝对不会低于这片大陆上的那些骑士。

而且,这些人个个都是用的诺多武器!

虽然桥上这种狭窄的地方明显限制了这些骑手的发挥,但仅仅几分钟后,这十几个守桥的步兵就全部倒在了桥头,而那些辛加尔骑手却一个都没死。

然而,旁边的烽火台在这几分钟里已经燃得很旺了,熊熊的黑烟高高升腾在空中,七岔要塞那边肯定已经看见了!

“快撤!”

眼见七岔要塞方向似乎有烟尘升腾,络腮胡立刻带着手下迅速离开了,也不敢再耽搁时间处理那些尸体和烽火,仅仅只是带走了那名已经被捆好的戟兵。

那是他的奴隶,身强力壮的戟兵在辛加尔也是很值钱的!

……

仅仅十分钟后,李昂的骑兵队赶到了这里。

领主大人上前看了看那些尸体,又看了看那依然在燃烧的烽火,皱起了眉头。

“大人……这是诺多剑造成的伤口!这是那些辛加尔人干的!血还热着,他们就在前面不远了!”

文达蒂尔此时扮成了一个人类女探险家的样子,头盔遮住了尖尖的长耳朵。

她研究了三百年的剑技,对诺多剑实在是太熟悉了。

“文达蒂尔……我知道这是辛加尔捕奴队干的……但这里是烈狮王国与巴克斯帝国的边境!你大概不明白这些驻军被杀,而且烽火被点燃意味着什么……”

领主大人深深的叹了口气:“他们这等于是在向烈狮王国宣战!这帮辛加尔人会搞得天下大乱的!”

“大人,没办法,我们还是得马上追击……但回来的时候我们不能走这条路了!我们要不要灭了烽火?”

里萨迪兰倒是更能理解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有数不清的军队堵死这里,而且很可能引发大规模的战争!

“不,灭了的话只会更糟糕!别管了,我们先追上那些辛加尔人再说!”

李昂知道,他不能通知七岔要塞说这是辛加尔人干的——要不然烈狮王国就只能与德夏公国宣战!

面对巴克斯帝国就已经很麻烦了,再与德夏宣战……巴克斯帝国的马略皇帝肯定会很开心,估计白鹿堡那边又得面临血战!

他也不能熄灭烽火或是做其他额外的事情,因为这里的烽火七岔要塞肯定早就看到了,要是现在突然熄灭了,这只会导致更大的误判——杀人之后不占领桥面,唯独熄灭了烽火,这看起来反而更像是有大规模敌军在设置埋伏。

而且李昂也很难对烈狮王国的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追那些辛加尔人——总不能直说自己是为了拯救诺多少女吧?那李昂可就不止是叛国了,说不定还会被说成是背叛人类了……

索性先不管!现在也确实不能耽搁时间,李昂只能带着部队尽快追击。

半个小时之后,另一队人马也来到了这座桥上。

这支部队规模很大,打着红色双狮旗。

那是雷曼带队的狮骑士团。

从看到烽火,到完成整军备战并从七岔要塞赶到几里之外的桥边,雷曼的部队竟然只用了四十分钟——这带兵的效率相当高,穿盔甲都需要十几二十分钟呢。

而且,他足足带了五百多人,一百名狮骑士和四百多名狮扈从,这是狮骑士团留在七岔要塞的所有成员。

“雷曼大人,河里确实没有尸体……”

几个湿淋淋的家伙从平缓清澈的萨瓦河中冒出了头:“大人,以戟兵的装备重量,要是落到河里肯定会沉底,但河里什么也没有。”

“也就是说,半个多小时前这里点起了烽火,守桥的小队被杀光了,领队的戟兵还失踪了……”

雷曼查看着尸体念念有词,随后起身传令:“派人传信去烈狮城!有敌军入侵了!而且敌军还抓了一个了解防区和口令的队长当带路的舌头,情况很严重!”

“大人,您认为是巴克斯帝国干的吗?”

旁边一名狮骑士问道。

“尸体上的伤全都是很锋利的剑造成的,这确实像是巴克斯帝国的风格……”

雷曼摇了摇头,起身看向巴克斯帝国的方向:“无论如何,我们只能留在这里看看情况。派人传令,让周边的城镇做好防备,搜寻任何可疑人物的踪迹!如果等到明天我们都没有发现敌人,那我们就和敌人一样,也过桥到巴克斯境内去逛一逛!敌要战,那便战!”

“哈!荣耀即吾命!”

雷曼手下的狮骑士们齐声高呼着。

……

图尔达要塞附近,一群黑衣人正在沉默的向西北方向行进,总数大概三百人。

‘好兄弟’拉蒙正在队伍当中。

他这支部队没有名号,也不为人所知。

因为能见到这支部队的,基本上都已经投胎转世了。

如今的辛加尔人大多都是拉蒙的‘好兄弟’,这支部队已经两三年没有大举出动过了。

事实上这些黑衣人并不是军队,他们是给拉蒙打工的,是他在辛加尔那栋将酒店、赌场、拍卖场、酒馆、妓院等等集合为一体的大型娱乐城的员工。

当然,工作内容并不算太固定,有时候要端茶送水,有时候要捏肩捶背,有时候要提刀捅人,有时候还要挖坑埋尸。

而给拉蒙打工之前,这些人还有另一个身份——他们都曾是最底层的奴隶。

就是辛加尔市场上像牲口一样被买卖的那种。

要么是失去民权的罪人,要么是无人赎回的战俘,反正就是已经彻底没前途了的那种牲口,也就是子子孙孙都只能当奴隶的‘贱民’。

不过,当他们被拉蒙买下,然后成了拉蒙的‘好兄弟’之后,就谁也不会再把他们当成奴隶了。

拉蒙给了他们新的工作和生活,并且允许他们结婚生子,甚至还让他们的孩子接受教育——即便是死去的弟兄,妻儿也一样会得到这样的照顾。

——就凭这个,就足以让他们为拉蒙而死!

只要拉蒙活着,他们的妻子和孩子就依然能得到正常平民的待遇,妻子不会沦落到辛加尔的小巷中出卖肉体,孩子也不至于去与野狗抢食。

大概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会,拉蒙虽然不是好人,但他至少是个好老板。

“拉蒙大人,弗鲁兹的车队就在前面的山谷里。”

一个黑衣骑兵到拉蒙身边报告。

“很好……去告诉他,我来接他了……”

拉蒙挥了挥手,自己一个人跟着骑兵走进山谷里。

而他身后的黑衣人很自觉的分散开来,呈圆弧状围了过去。

没多久,弗鲁兹——就是之前那个络腮胡,看到了拉蒙。

“拉蒙阁下!您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来迎接我的?啊哈哈……那可真是太荣幸了!”

弗鲁兹看起来很惊讶。

“哈,厚颜无耻的家伙,你搞到我需要的货物了吗?”

拉蒙笑了笑,骑马来到了弗鲁兹身边。

“当然,我弗鲁兹出马,什么时候让人失望过?任何奴隶我都能抓到!”

也许是认为遇到拉蒙就意味着已经安全了,弗鲁兹看起来相当得意。

“让我看看……你们没糟蹋这些贵重的货物吧?”

拉蒙径直骑马来到那几辆马车旁边,直接从弗鲁兹手下一名骑手的腰间抽出了一把剑,挑断了绑扎篷布的绳索。

弗鲁兹手下的骑手当然认得拉蒙,很配合的拉开了篷布。

前后几辆马车载着不少诺多装备,还有一个满脸是血的烈狮境戟兵。

而最中间那辆马车里,有三个被堵着嘴绑成了粽子的诺多少女游侠,并且其中一个诺多少女戴着精致的头环,还拥有紫色的眼童。

“我们可不会和第纳尔过不去……拉蒙阁下,谁都知道少女和妇女价格起码相差十倍!”

弗鲁兹笑得更得意了:“这次可是大收获,我大概可以退休享福了!那是个真正的诺多贵族少女!估计还和某个精灵王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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