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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么,那个穿着錾金纹泛银光盔甲、骑着高头白马打猎的,就是抚台大人!」

「真是从没见过这样的文官,能骑射,还体恤士卒百姓,见咱拖船累还让人下船行军操练,唉,真是好官呐。」

「拉一天纤,拖船走三十里地,就能拿一斗包米,原先也没见过官府征纤夫给这么高工钱,这冬天日子总算好过了。」

随着朱树人骚包地骑着高头大马,穿着金银镶嵌的防弹胸甲,拿着凋弓和转轮手枪,带领一队骑兵,沿着西陵峡一侧的山坡寻路拉练,行军射猎。

这种英姿勃发的场景,自然是在数万将士眼中,以及秭归当地的纤夫百姓眼中,留下了一个极为深刻鲜明的形象。

爱民如子,令行禁止,身先士卒,事必躬亲。

而湖广军开给纤夫们的工钱,看似很高,但实际上因为给的是相对容易得到的玉米,成本完全可以接受,折算下来才相当于一半分量的小麦,或者三分之一的白米价钱。

别看只是走三十里路拖过西陵峡,就给一斗粮食,这钱也不好挣,得时时刻刻花好几百斤力气,谁要是敢偷懒,哪怕只是歇力几秒钟,都能一下子被看穿。

因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几十近百吨的大船,全都是靠生拉硬拽强拖上去的。

……

「砰砰砰——」

随着几声连番的枪响,山林间初积的冬雪,被震得从枝丫上扑簌而落,偶尔一两只大鸟惊飞而起。

而朱树人面前,却已经有好几只猎物,被他用转轮手枪密集开火击毙。

身边刘国能、袁时中也都骑着战马,跟随朱树人的亲卫队一起,边行军边射猎,顺便观摩上司夸示武功。

「大人真是好枪法,没想到大人不但弓马娴熟,火枪也是如此在行,原先都没见大人用过火枪,一出手就能有如此造诣。」

朱树人骚包地吹了吹枪口的余烟,惋惜地说:「把这些勐兽剥了皮带走,骨肉就赏赐给将士们了,可惜最后还是用火枪补枪了,不然这几张毛皮一定能更加完整。」

刘国能在一旁无所谓地说:「那些饿狼也就罢了,毛皮本就不值钱,多破几个洞无所谓的,下次遇到熊虎时小心些就好。

我在北方时,也素知冬日大雪封山,狼群实则比熊虎还可惧,熊虎找不着食物,无非落单出来觅食,狼群却是绵绵不绝,呼朋引类。

刚才着实是惊险,末将自忖全靠弓箭的话,便是连珠神射,都抵挡不住那许多,这才招呼卫队上前围杀,没想到大人用转轮火枪,比连珠箭还利索,数息之间,连毙数匹。」

刘国能说的时候,眼神不由自主看向朱树人那把明显改良过的新式转轮手枪,语气神态都是眼馋不已。

那两把手枪,不仅看起来精美锃亮,而且枪声动静也不如原先跟李自成作战时用过的那批大,还没什么黑烟火光,着实是干净利落,算得上一对精密的杀戮机器,绝非凡品。

刚才前后有数十匹饿狼冲上来,朱树人左右开枪,两个弹巢十二发打完,亲自毙伤四匹,命中率达到三分之一。在不瞄准信手拈来的情况下,哪怕是十几步距离上的战果,也依然非常可观了。

至于剩下那三十几头,当然也冲不到朱树人面前,都被卫队干掉了。

即使冲到面前,朱树人身着防弹锻钢胸甲,其他部位也都有精良甲胃保护,绝对不是饿狼这种体重才六七十斤的小可爱伤得到的,它们最多也就伤伤朱树人的战马。尤其是大冬天饿了个把月找不到食物,有些饿狼都饿瘦到五十斤以下了。

而面对刘国能看向手枪的羡慕眼神,朱树人假装没注意到,也不打算回应。

他只是来向这些农民

军出身的将领,展示自己更多的人设,夸示武功的,并不是来当散财童子乱发装备的。

方以智和宋应星搞出硝化纤维之后,目前这点产量,最多只够装备几十把转轮手枪所用,存货的无烟火药,也就够制造几千发子弹。

所以,发给非核心嫡系部队使用,那是绝不可能的。至于拿这种弹药打猎,更是只有朱树人本人可以——这也不是浪费,而是进一步的磨合测试,获得更多数据和用户体验。

朱树人自己毕竟是穿越者,后世见过那么多成功经典的枪械,也知道武器好坏的评判标准。

让他亲自来做测试,发现不足,提供改良意见,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效率最高的了。

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人,比他更懂一把枪一种弹药有哪些缺点要改、该往哪个方向改。

刚才这十二发打完,朱树人就灵光一闪,实践出真知,想到了一个改进点:回去之后,可以给这些纸壳弹,或者说蜡壳弹,再改良一下结构。

在封蜡的底部,可以加一块软铜片,再把激发的燧发机关顶部弄成尖针状,确保可以扎穿铜片、照样完成点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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