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一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章 奸臣,橘上霜,公子一刀,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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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酥因为右手伤了,几日都未去清园听不浊先生讲课。

她是不想耽误课业的,但他家大哥陆东楼锁了她住的飞白院,还给院内服侍她的丫鬟婆子们发了话,要是她们的二小姐在右手未痊愈之前偷偷溜出去的话,全院上下都要受罚。

飞白院中,大丫头红绡正在给自家小姐的爱宠咕咕叽梳理毛发。

咕咕叽是雪鹰七杀的孩子,陆酥给它喂的吃食太有营养了,咕咕叽的胃口又特别好,所以它的身形完全走样了。

它就像一个完全没有脖子的芝麻雪球,圆滚滚胖嘟嘟的,而且不会飞。

作为一只雪鹰,它竟然丧失了飞行的本事,一点鹰的霸气都没有,走路姿势也很沙雕,一抬爪一放爪之间,活像一只走地鸡,眼神也不大聪明,经常走着走着就撞到树上或墙上。

陆酥听着红绡手下的咕咕叽舒服地叫唤着,“咕……咕……叽……咕……咕……叽……”。

她对着给自己梳头的大丫头青书问道:“不是让你们每天赶着咕咕叽满院子跑吗?它怎么还越来越胖了?”

青书执着檀木梳子,轻声笑道:“小姐,我们可没偷懒,每日都赶着它,可它就是跑不起来,走两步要歇小半个时辰,后来步数多了,它站着都能睡着。”

陆酥也拿自己养的这只傻鸟没有办法,怪不得她大哥陆东楼总说,这咕咕叽就是一只披着鹰皮很二很二的“走地鸡”。

陆酥吃过了早饭,低头看了眼自己右手胳膊上缠绕着的素色布条,成日拘在这飞白院中,让她心里十分的不痛快。

虽然她住的院子亭阁轩榭一应都是齐全的,她大哥还给她专门辟了个小花园种各色花卉,凿了个鱼池养了几百尾锦鲤,其中还有一尾墨白色的雪玉梅花锦鲤王,是陆东楼在黑市花了万金之数竞拍得来的。

陆酥住的这个飞白院还养了梅花小鹿六只,长寿白鹤一对,这已经很热闹了。

但她大哥陆东楼还觉得不够,前些日子从瀛国来的商队那里花重金买下了十二只朱鹮,这种稀世珍禽长着洁白如雪的羽毛,艳红如火的头冠和一对黑色的细长脚。

也就图个新鲜,陆酥还是觉得自己养了四年的那对白鹤更好看。

鹤乃羽族君子,一身仙骨,光风霁月,风华无双。

这也是她对自己好友元闲的评价。

她很不理解自己哥哥陆东楼为何要时时刻刻都针对元闲?

明明玉京的清流名士们都喜欢和元闲往来,就连清园的不浊先生也对元闲这个学生青眼有加,常赞此子有颜回的君子之仁、比干的玲珑之心、甘罗的宰相之才、陶潜的傲然之骨。

陆酥自觉肤浅,她只看他的颜,要是世间还有比元闲好看的皮囊,她自当与他断绝往来,另觅好友为伴,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这样的人。

她大哥陆东楼也说她看人浅薄,虽无花痴之症,但以貌取人,终是不妥。

陆酥常常反驳道:“大佬,可你们男子看女子,不也是见色起意吗?就是那些自诩清流的文官,有了贤妻,还要纳几房美妾呢?”

陆东楼这只小狐狸也跟随着自家老爹陆淮中的步伐,在朝堂上柔媚侍君,南部五州的文人都说这对父子是“阴贼”,赠他们父子二人一人一个“奸”字。

奸字怎么写?是一个女加一个干字。

陆东楼比之其首辅父亲,于女色一事上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这个小阁老迟迟未娶正妻,房内的妾室通房倒有三十来个,外面还买了十来个院子养着各色美人。

陆酥总用“色是刮骨钢刀”这句话来劝谏自家大哥,陆东楼不以为意,他所有的压抑都通过耽溺声色来得到释放。

陆酥不爱去自家大哥住的介溪院,里面莺莺燕燕太多,脂粉香浓,俨然一个小小的人间风月场。

陆酥经常做梦,梦见自己成了戏台子上的魁娘子,手里的刀子最先捅向的却是自己的父兄。

她对自己作为关内侯府二小姐的体面是诚惶诚恐的,她的锦衣玉食是自己父兄剥削百姓血汗换来的。

她今日多吃一两燕窝,可能就有几家贫苦百姓被逼得走投无路,不得不卖身于地主豪强家为奴,因为她吃燕窝的钱银是那些百姓缴纳的田税。

陆酥觉得自己就是个罪人,那些农户辛辛苦苦耕作一年,大半粮食都得交出去,供养了些不事农桑、脑满肥肠的贵族,而她也是这些压榨百姓的贵族之一。

她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她可以选择对民常怀慈悲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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