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文工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250章 不同的哥谭历史,美漫丧钟,混沌文工团,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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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的圣像闭目低头,安静的街道上没有任何声音,而在教堂内部,一个故事被神父娓娓道来。
那发生在几百年前的哥谭,没有人知道它的真假,就连神父自己也不确定,毕竟他的家族也早已衰落,传下来的东西十分有限。
但圣经里发生的故事时间更早,不一样有的是人相信么?
有时候故事的真实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包含的思想和理念,而命不久矣的保罗也想听听关于自己,关于城市的真相。
那是一个关于疯子,吸血蝙蝠,背叛和欺骗的故事。
新大陆的开拓史大家都知道,几百年前有些人远渡重洋从欧洲来到北美,在东海岸线的一处地方修建了一个小镇,这就是哥谭的前身。
一开始大家都齐心协力,日子虽然过得艰难,但好过生活在欧洲的王权之下。
但黑暗的异国土地缓缓改变着所有人。
渐渐地,这里变成了一座城,有个贵族招募了各种恶棍组成军队,渐渐把持了城市,随后通过向英国国王效忠纳税,获得了殖民地总督的职务。
那是一个叫拉斐·阿卡姆的人,在喝了一种像红酒般的水后疯狂了,他总是大笑着作出种种恶行。
比如拘禁居民,挠其脚心让对方笑死;或者把人吊在十字架上,从眼睛里插上芦苇做的管子,吸食居民的血液。
在囚徒一个个被折磨死去后,阿卡姆爵士还会装模作样地擦擦眼泪,说他只想和人们开个玩笑,杀人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想要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如今的阿卡姆疯人院,就是他过去生活过的大宅,在很早以前也被称为‘吸血鬼城堡’。
居民们甚至连逃离都做不到,因为哥谭所有的船只都在拉菲总督的掌控中,而城外的荒野上处处游荡着敌对的印第安土著,总督手中的军队则各个都是嬉皮笑脸的变态杀人狂。
他们只能瑟缩地匍匐在黑暗中,等待自己悲惨的命运降临,等待致命的玩笑轮到他们的头上。
总有英雄会在关键时刻站出来。
韦恩家族的先祖埃德蒙,原本是个在英国的贵族后裔,家族在政治斗争中倒下,他作为最后的幸存者也要被投入监狱,而这时有人假扮狱卒救了他,并带他坐船抵达了新大陆。
救他的人是一名来自耶路撒冷周边的战斗牧师,就是左手缠着玫瑰念珠拿着圣经,右手有时候拿刀剑,有时候拿火把的那种。
那个人叫巴卡尔·范雷,也就是如今让·保罗的先祖。
原本埃德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贵族少爷,虽然不算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也不是什么战士,巴卡尔救他的原因是看上了这个孤儿的贵族身份,能够在一切尘埃落定后名正言顺地接管哥谭。
反正对于国王来说,一块海外殖民地由谁统治并不重要,只要按期交税就好,但唯一的硬性要求就是贵族身份。
巴卡尔所服务的圣杜马斯秩序教团是圣殿骑士团分裂后的一个分支,最狂热的一支。
大殖民时代到来有一些日子了,西班牙等国的舰队那是从新大陆一船一船地往欧洲运黄金,谁看了都眼红。
于是他所在的教团也想要在新大陆分上一杯羹,他们选中了哥谭,因为那里的阿卡姆总督有着吸血鬼的名声,作为教会去消灭了他,立刻就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
到时候再用埃德蒙的贵族身份应付掉英国国王,教团就能以哥谭为根据地,在北美洲和南美洲无限发展壮大,传播信仰,然后再次发动十字军东征,净化整个世界。
简单来说就是把异教徒和异端杀光,1700年的话,大概要杀4亿左右,即便当时已经有了前装的火枪和火炮,这依旧不是个小数目。
不过人如果没有理想,那还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为了这个崇高的神圣目标,巴卡尔作为最虔诚的信徒开始了任务,但是他当时年龄已经不小了,武装斗争这种事情也往往意味着拳怕少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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