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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谁啊这是?

王明远回头看着钻上车子的男人,红色喇叭裤,黄衬衫,蛤蟆镜,养得老长的头发蓬松着,像头敖犬。

这年头,人们衣着普遍保守,这样的衣着打扮,那是另类的象征。

只有部分追求时髦的时代弄潮儿,才敢鼓起勇气追求自己的个性,穿着奇装异服,进入公众视野。

因为与众不同,这类人显得特立独行,与世界格格不入,被大众严格区分开来,甚至归为不良青年一类,但除了衣着上的差异外,他们绝大部分人并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

讲真,最近一直用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安卓苹果均可。】

当然,王明远也能理解,人们的观念受制于物质条件的限制,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人们对于不同个性的包容度也有着巨大的区别,甚至可以说天差地别。

就比如,在五十年代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受到老苏的影响,男性除了中山装外,又增加了来自老苏的列宁装,女性也收起了旗袍,穿上了襟袄。再后来,经过演化,列宁装又成了女性着装的标配,

这可是“国民服饰”。

除了列宁装,由老苏传入的还有一种用大花布制成的连衣裙,带个衬衫领,小腿和胳膊外露,时尚方便,甚至掀起了“人人穿花衣”的潮流,这里所说的花衣,就是所谓的布拉吉。

在海城,王明远一路所见,中山装、列宁装和布拉吉依然是主流。

早些年,国内贫困交加,在衣服的选择上不仅款式少,数量也少,现在改革开放两年了,经济开始复苏,日渐开放的国门也让外来文化得以进入,还有明星开始崛起,很多人深受其影响。

最着名的,莫过于老外猫王了。

四处演出的他,硬是将原本是西方水手服中的喇叭裤穿出了新高度,影响了一代人。

之所以被称之为猫王,那是因为他的一个经典舞蹈动作“扭动胯部”,人们觉得他在做这动作的时候像一直发了情的公猫,一开始的讽刺,却在后来成为了标志。

因为一只发了情的公猫,总会围着几只母猫,倒是很像追星场景。

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这种在这年头前卫的穿搭,是受物质条件压抑许久的个性爆发,同时又何尝不是一种吸引异性的做法。

王明远还记得小时候听老明城人说起过一个词汇:“拿脚!”

这词汇在那年头的云省也非常流行,大概意思就是相亲。

老一辈人在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这个词。

晚上男孩子勾搭妹子,叫拿脚。

而女孩子在公园、舞厅等着男孩子要邀请,名叫支脚。

搞明白这个隐晦的词后,王明远顿时觉得色彩浓郁,但不得不说,很形象。

虽是土话,却在古典文学中可以找到这两词的源头:想当年西门大官人,就是先拿下了潘姐姐的脚,然后成就了那段‘大朗吃药’的千古佳话。

真正体会到这词的凶险还是在王明远大学期间。

那是他在某个小县城的同学家玩耍时,在经过一片有人光天化日山林野战,被路边大妈招手拦住,问他“去不去拿脚,只要三十”的时候,王明远当即被吓得落荒而逃。

也不看看什么年纪了,居然还敢祸害小青年,甚至就在那地儿,还有人带了水和零食去卖……就离谱!

他后来还问同学:“离县城那么近,也太有伤风化了,怎么也没人管管?”

同学一句:“听说清理过,只是,屡禁不止。”

王明远就觉得奇葩,是真的屡禁不止,还是因为根本就是得了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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