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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艾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为由,将张江南诉至艾县人民法院。要求艾县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张江南的刑事责任。
父亲张春在当地为其子聘请了一个辩护律师。这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张江南作了有罪从轻辩护。所谓有罪从轻辩护是指辩护律师也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艾县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江南有期徒刑五年。
“那个穿花格子衬衫青年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时候知道了?”阿蛮随口问了一句。
“后来公安机关审讯时,我才知道他叫华树。和华林是亲兄弟。”张江南想了想说。
“你当时把华树压在身下,想干什么呢?”阿蛮问。
“我当时就是想打他几拳,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点做人规矩。因为他骂我妹妹张苏红的话太难听了。简直就是个畜生,我当时实在是气不过。”张江南说这话时犹有恨意。
“你当时正在打那个青年,怎么看到华林拿刀出来的?”阿蛮又问。
“张三在旁边喊,拿刀来了,哥,快跑!我一听,爬起来撒腿就跑。跑到大门外,我回头一看,才看到华林正挥刀向我头上砍来。”张江南说。
“那你当时拔起木棍向后戳的目的是什么?”阿蛮继续发问。
“我想借助木棍的推力,把华林向后推一下,我也借力向前跑,拉开距离。这样他的刀就砍不到我了。我当时也没时间向后看,我拔起木棍就向后猛地一戳,戳在什么地方我也不清楚。”张江南到现在神情还有些惊惧。
“如果不是你戳这一下,那砍刀能砍到你的头上吗?”阿蛮边做记录边问。
“肯定能!那一刀下来,我的头肯定开了瓢。那刀带起的风声很大,我的耳朵都能感觉到。”张江南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
“一审辩护人提出了哪些辩护观点?我看了一下一审判决书,主要是(1)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2)被害人有明显过错,骂人引起纠纷;(3)被告人明知被害人报警仍在原地等候处理,应依自首处理。别的还有什么吗?”阿蛮边翻阅着一审判决书边问。
“别的没有了!我当时心里憋了一肚子的气,他都没有说出来。我现在还感觉到窝火。”张江南的语气中充满了恼怒。
“当时,围观群众中有熟悉的人吗?”阿蛮的问话引起张江南的沉思,他用手不断挠着头,神情陷入了回忆之中:“我好像看到有熟悉的面孔。李律师,你回去问一下张三兄妹几个。张三、张苏红和张苏侠他们兄妹几个或许能认识。因为他们在南方干的时间比较长。”
“那好吧!你这边如果有什么事可以通过明信片、电话等方式和律师联系。”阿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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