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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略带凉意的微风吹过宫墙飞檐。

明华宫中,主殿偏室的宫灯尽数点亮,火光明艳,隐隐有人影穿梭游走。

大夏王朝三皇子秦惊羽长到十二岁,头一回在寝宫摆酒设宴,招待客人,而且,是昭仪娘娘穆云风亲自迎进门来的贵客。

宴席伊始,宫女刚一上菜完毕,穆云风即是屏退旁人,自己也借故离开,存心给两人制造独处的机会。

秦惊羽看在眼里,真不知怎么说她才好,这位母妃,实在是乱点鸳鸯,多管闲事。

摇了摇头,又夹了一块熏肉在雷牧歌碗里:“别磨蹭,快吃快吃,等下宫门要关了!”

雷牧歌看着自己碗中堆积如山的菜肴,哭笑不得:“你就那么着急赶我走?五年呢,足足有五年都见不到我……”

秦惊羽停手,正正经经望向他:“就是,一去就是五年,你怎么不和大皇姐定了亲再走?”这个朝代的规矩,男子要行了冠礼才能告庙娶妻,像他这般年纪,最多就是个订婚了。

“咳咳,又来了,你这孩子,怎么老是盯住这件事不放――”雷牧歌一边笑,一边伸手去揉她的头发,“跟我说实话,你真那么想我当你姐夫?”

“一般般,貌似跟我没啥利害关系,不过,我实在想不出,你若不娶我大皇姐还能娶谁?哦,不,是还敢娶谁?”

朝堂上下,宫里宫外,谁人不知长公主秦飞凰心仪将军公子雷牧歌?啧啧,男才女貌,大夏王朝有史以来最为天造地设门当户对的一对璧人。

她敢说,雷牧歌要是胆敢另娶,秦飞凰必定不会善罢甘休!

雷牧歌淡淡一笑:“我都不急,你瞎操什么心?不说这个了,来,陪我喝一杯吧。”

“好。”

秦惊羽放下手中刚啃了一半的卤汁酱鸭,乐呵呵去端案几上的酒杯。

食案上,除了丰盛的菜式,还有一壶上好的葡萄春,那是上回应付比试夜探御酒窖,顺手牵羊带出来的纪念品。

可别说,经过那一场吃喝嫖赌的比试,她酒量见长,时不时抱着酒壶偷抿几口。

“看你,吃相真差,满嘴满手都是油。”

雷牧歌按住她的手背,从腰间掏出张丝帕来,给她轻轻拭擦,眼底满是宠溺:“其他几位殿下吃东西都是斯斯文文的,就你这么粗鲁,像只小花猫……”

秦惊羽一晃金黄油亮的鸭腿,大笑:“又不是女人,那么矜持干嘛?”

雷牧歌垂下眼眸,慢悠悠帮她擦干净,神情专注,一举一动都好看得要命。

“你要是女人……我就守着你不走了。”

“啥?”

秦惊羽呆呆仰头望着他,自己没听错吧,这小子在说什么!

“没什么,喝酒吧!”

雷牧歌自顾自倒了一杯,看着杯中色泽深浓的美酒,面露惊喜:“葡萄酒?”

“是啊,这是上好的葡萄春。”

这个朝代,葡萄酒及其酿造技术是刚刚才由过往商旅传播进来,除了大夏皇宫有数坛珍藏之外,民间尚未普及,所现甚少,也难怪他有此表情了。

几杯下肚,秦惊羽来了醉意,皱眉道:“我告诉你,这酒杯不对,喝葡萄酒,要用高脚玻璃杯才行……”

“玻璃杯?那是什么?”

呃,说错话了!

秦惊羽头晕捂嘴:“玻璃杯,就是……就是夜光杯。”

“夜光杯?”雷牧歌好笑道,“这青铜酒尊也很好啊,为何要用夜光杯呢,有什么讲究吗?”

“当然有讲究了!那个,古人云――”

秦惊羽诗兴大发,摇头晃脑地念:“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念到后面,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心里酸酸的,居然生出些许不舍来。

雷牧歌连连点头,一拍大腿道:“这诗写得好,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豪气于云,岂不壮哉!”

看了看她,又笑道:“这是你做的诗么,着实不错啊,下两句是什么?”

秦惊羽懒得解释,吟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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