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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其实你要搬进去,我是欢迎之至的。不过你也知道,有些人最是小心眼,对人家夫妻有种痛恨心里,希望他们劳燕分飞。哎,我们不幸就成了这一对,如今是要被拆散还是团聚,只好看人家脸色了。”被娉娉冷冷打量着受不了的林晚杰,终于使出了激将法。他决定了,先用激将法,再用同情牌,如果都不管用,那只好用拳头来解决问题了。
只是,上官凌月这丫头,真的会搬进去和自己住么?怎么有点不敢置信呢?
“林晚杰,你说谁呢?”娉娉大怒,见他骂自己是王母娘娘那种拆散别人婚姻的老巫婆,面色大变,冷笑道,“我都说了,房间已经住满了人,她要进去也不是不行,一个月五万呗。你让她付了,我就答应,保证还帮她腾个地方出来。”
“啊,她搬进去和我一起住,难道也要花钱么?放心,水电费我们会均摊的,只是这房租,不就在我一人头上么?”反正上官凌月已经是自己老婆了,如果她真和自己在一起,那也是培养感情的大好时机,林晚杰决定,不放过她!
哼,像她这种傻女人,任由自己男人去找小三、包小四的,还能到哪找?想不到自己运气极好,遇到了个,这要是还不知道珍惜,那才是世界头号傻瓜呢。
上官凌月如果知道林晚杰这么想自己,不知道会不会一巴掌把他拍死。
“和你住?你一个大男人,就住一间房,你还好意思让她和你一起住?喂,你就是这么随便的人啊?”娉娉心头火气,说话都不留一丝情面了。
“我怎么随便了?”林晚杰有些郁闷,指着上官凌月手中的血书道,“你看那个,可是我们的定情之物,注定她要成为我老婆的,这又算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早就看到她手中带血的手帕,但娉娉没怎么在意。听他这么一说,忍不住伸过头去扫了一眼,只一眼就傻了。
上面的字,一个苍劲有力,一个小巧精致,很显然出自两人不同手笔。应该就是林晚杰与上官凌月写的了。只是内容却让人吐血,非妾不娶,非君不嫁?好啊,你都有老婆了,还敢住老娘那儿,我呸!
娉娉猛地站了起来,指着林晚杰鼻子就要大骂,就在林晚杰准备承受她狂风暴雨般的怒火时,哪知她又坐了下去:“呵,你们倒是蛮有情调么,竟然搞出这一幕。林晚杰,你长得不怎么样,又没钱没本事,就不怕哪天突然冒出来个高帅富,把这种女人给抢走么?依我推断,你肯定掌控不住她吧?”
上官凌月长得和仙女有的一拼,便是以娉娉的眼光,也不得不承认她比自己稍微漂亮那么一点点。当然,也就一点点。能和她相比的,除了曾绳玫之外,还真不多见。
这种女人,只要稍微洁身自好点,在学校就能引起莫大轰动,怕是为她疯狂的男人,不知凡几。
娉娉知道这些,料想林晚杰这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家伙,完全没有驾驭他的能力,索性先打破他的美梦,让他清醒过来,正视自己。
似乎是印证娉娉的话,门口突然进来两个人,一男一女。那男的长得不错,穿的也很好,那女人抱着他胳膊,一脸笑容。
可他们刚一进来,门口又冲进来一个男人。那男人长得有点小帅,但穿的倒是比较普通,一看就是没钱的家伙。
只见那男人大声道:“秋秋,难道我们三年的敢情,都比不上这男人的一串项链么?没错,他是有钱,可有钱又怎么样呢?他想的不过是玩玩你,玩完了还不就随手扔了?”
很显然,那一脸笑容的女人叫“秋秋”。其实她本名江秋,说话这人名叫唐强,他们从小学开始就同学,直到高中一直如此。
在高一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情窦初开还是水到渠成,唐强如愿以偿追上了江秋。本来江秋也很乖巧,与他在一起也很幸福,因此共同约定,考上了庆安大学。
只是出人意料的是,刚来学校第一天,江秋就遇到了身边这男人,被他魅力风姿所吸引。其时这男人也觉得江秋长得还不错,因此稍微一施展手段,她就投怀送抱了。
唐强本来还没发现,可今天看到,不由大怒,就追了过来。
“唐强,你胡说什么呢?我和裴维是一见钟情,真心相爱的。告诉你,以前我不懂事,做了什么也不说了。不过我从没答应过你说自己是你女朋友吧?那都不过是你一厢情愿而已。好了,你要是现在离开,我们以后还是同学、朋友,不然连朋友都没得做。”那帅气而富有的男人就是裴维了,应该也是娉娉口中高福帅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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